繪圖:心園/藍語
《詩經》賞析(二)
《詩經.國風.周南.葛覃》
葛之覃兮,施於中谷,維葉萋萋。
黃鳥于飛,集於灌木,其鳴喈喈。
葛之覃兮,施於中谷,維葉莫莫。
是刈是濩,為絺為綌,服之無斁。
言告師氏,言告言歸。
薄污我私,薄浣我衣。
害浣害否?歸寧父母。
註釋:1.葛覃:既可理解為"長長的葛"也可理解為"葛的生長或蔓延"。葛,豆科多年生草本植物,莖長二三丈,纏繞他物上,花紫紅色。莖可編籃做繩,纖維可織葛布。根可提製澱粉,又供藥用。葛根,能解飢退熱,治高血壓、頸項強痛、冠心病等。覃,本詩有兩個意思,可當形容詞指"悠長,長長",可當動詞指"生長或蔓延"。
2.施於中谷:施,遍佈、散佈、鋪陳、蔓延;如《周易.乾卦》:"雲行雨施(散佈)。"中谷,谷中。因此,這一句可以理解為"(長長的葛草)遍佈於谷中",也可理解為"(葛籐生長)蔓延到谷中"。
3. 維葉萋萋:維,動詞;含有"系、帶"之意,《廣雅》:"維,系也。"萋萋,指草木生長茂盛的樣子。這一句的大意是:(葛籐)帶著葉子茂盛的生長。
4. 黃鳥:本詩的黃鳥指"黃鸝(黃鶯)",而不是"黃雀"。"黃雀"一般帶有貶義,或以形容其叫聲淒涼,如《詩經.秦風.黃鳥》是諷刺秦穆公的詩,詩中的黃鳥指"黃雀"。
5.于飛:飛;偕飛。於,語助詞,一說用在動詞前帶有"往"的意思。本詩用"于飛"比喻夫妻同行或恩愛和合。這種用法還見於《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佔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於姜。'"西晉.杜預註:"雄曰鳳,雌曰皇(凰)。雄雌俱飛,相和而鳴鏘鏘然。猶敬仲夫妻和睦,適齊有聲譽。"請注意"于飛"已經成為了固定片語,歷代均沿用,詞意沒有改變過。
6. 喈喈(音街):像聲詞,可指禽鳥的鳴聲或鐘、鼓、鈴等的聲音。在《詩經》中多次出現。另外,"喈喈"還可比喻和洽(安定融洽;和睦融洽)。如《爾雅.釋訓》:"噰噰喈喈,民協服也。"漢.揚雄《太玄.眾》:"躆戰喈喈,恃力作王也。"
7. 莫莫:茂盛貌。
8. 是刈是濩:是,代詞;這、這些。這種用法在先秦以前的典籍中亦常見,如《詩經.小雅.賓之初筵》:"醉而不出,是謂伐德(這是缺德的行為)。"《孟子.告子下》:"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刈(音義),割。濩(音或),煮。將葛煮後取其纖維用來織布。這一句的大意是:這些割下來,那些拿去煮。
9.為絺為綌:絺(音吃),細葛布。綌(音細),粗葛布。這一句的大意是:織成粗布細布製衣裳。
10.服之無斁(音易):服,穿著。斁,厭倦。這一句的大意是:(不管是粗布或細布做的衣裳)穿著它都不厭倦。
11.言告師氏:言告,(我)告訴。這是先秦以來的一個口頭語,前面省略了人稱代詞。如《戰國策.卷33》:"齊以是辭來,因言告燕、趙而無往,以積厚於燕、趙。"
師氏,本詩指教女功女德的師傅(女師),或是指這位女子的丈夫小時候的乳母。不管是女師傅或乳母,在中國古代的地位都很高。女師的由來大致是這樣的,清朝及清朝以前,歷代的朝廷都鼓勵百姓生育,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因此,結婚後的婦女如果到了一定年齡還無法生育者,就算犯了"七出"之條;有被"出"的婦女又不願改嫁,通女功女德者,就當女師來維持生計。另外,周朝時,"師氏"一詞還是官職名,掌輔導教育國子朝廷的禮儀之事,請參閱《周禮.地官.師氏》。
而"乳母"的地位比師氏還要高一些,古人,即使是皇帝或諸侯國王稱自己的乳母均為"阿母",在宮中的地位很高。如《史記.扁鵲倉公列傳》:"故濟北王阿母自言足熱而懣,臣意告曰:‘熱蹶也。'"而一些平民的婦女,生了孩子後因為缺奶,常會將自己的孩子托付給親戚或附近鄉村的剛生過孩子的母親餵養,由於孩子從小稱乳母為"阿母"或"乾娘",所以兩家經常往來,特別這個孩子長大娶媳婦後,乳母會常來幫忙教導新娘子女功女德之事。
近代一些學者把師氏翻譯成"佣人"或"保姆",是不合情理的錯誤見解。這是完全推翻《毛詩序》的一種做法,不可取。
12.言告言歸:言告,告訴(師傅)。言歸,《毛傳》:"言,我也。",筆者認為,第二個"言"是語氣助詞,在本詩中帶有"我"的意思。歸,歸安;古時指出嫁的女子回娘家省視父母。這一句的大意是:告訴師傅我想回娘家探望父母。
13.薄污我私,薄浣我衣:薄(音駁,或依《康熙字典》:【唐韻古音】讀蒲。),這個字的字義剛好《康熙字典》有標出來"又少也。【詩•周南】薄澣我衣。"也就是說"薄"的意思是"少"。
污,搓揉著洗。私,內衣。東漢.劉熙《釋名》:"私,近身衣。"浣(音換),亦作"澣",洗衣垢,筆者認為"浣"字當動詞時讀"換";當形容詞時讀"緩",如"浣女";這兩個讀音均可在《康熙字典》中查到。衣,指罩衫或上衣,亦可理解為"衣裳"。《說文》:"衣,所以蔽體者也。上曰衣,下曰裳。"《詩經.邶風.綠衣》:"綠兮衣兮,綠衣黃裳。"這說明周朝時期的女子所穿的衣服樣式中也有上衣及褲子(或裙子)之分的款式。須注意,這兩句的"我"不可理解為"我個人",應該理解為"我家"。
14. 害浣害否:害(音何),通"曷",何,哪些。否,不要,不用。請注意,"否"不可讀成"pǐ"。這一句的大意是:哪些(衣服)要洗,哪些(衣服)不用洗。
15.歸寧:已嫁的女子回娘家看父母稱為歸寧。寧,安,問安之意。
賞析:不知各位讀者有否注意到,在上一篇和這一篇的註釋中,筆者都標注出了"荇菜"及"葛根"的藥用價值,在今後的篇中"卷耳"、"芣苜(車前草)"等,筆者也會標出其藥用功效。據老一輩的學者說,過去的學堂,先生在教《詩經》時,有的會把《詩經》中所提到的一些植物的藥用功效說出來,甚至會從醫書中摘一些常用的藥方,讓學生記下來。也就是說,學生通過學習《詩經》也能大致的瞭解一些中醫的知識。因為過去讀書人不是每個都能在朝為官,即使不能為朝廷出力的,在鄉中也能根據所學的知識,服務於民眾,行善積德。筆者愚見,這也許是《詩經》的編輯選擇這些植物或篇名的用意之一吧。當然,筆者於醫學方面是外行,對植物的中醫功效有興趣的讀者切記應以《本草綱目》或有經驗的中醫師的藥方為準。故特此說明。
《毛詩.序》:"<葛覃>,后妃之本(本份)也。后妃在父母(公婆)家,則志在於女功之事,躬儉節用,服澣濯之衣(穿換洗過的衣服),尊敬師傅,則可以歸安父母(娘家的爹娘),化天下以婦道也。"
筆者先講解《毛詩.序》中"后妃之德"、"后妃之本"等等的用意。古人的用意是說,《詩經》中說的這種事情或品德,是皇后或妃子應該做到的,或者應該具備的;而且天下的百姓也應該這樣做。所以我們看到,<關雎>及<葛覃>等詩,序言明明講是"后妃之德"、"后妃之本"可是詩中描寫的卻是村姑或普通的鄉間女子。這其實是在告訴人們一個道理:道德的規範也好,做好人的標準也好,對任何人都一樣。你是后妃、王公貴族、朝廷官員等等,你應該這樣做;你是平民百姓,也應該這樣做。
在中國古代,女子出嫁後,只要父母親還在世,必須擇時歸寧,從后妃到普通百姓都一樣。除非遇到戰亂,如戰國時期當兩個諸侯國交惡時才會有暫時不歸寧之事。古代的皇后歸寧時,從乘的車子到所穿的服裝都有規定,這在史書中有詳細的記載,筆者只舉兩個例子:
皇后之車,亦十二等:一曰重翟,以從皇帝,重翟羽為車蕃祀郊禖,享先皇,朝皇太后。二曰厭翟,以祭陰社。次其羽也三曰翟輅,以採桑。翟羽飾之四曰翠輅,以從皇帝,見賓客。翠羽飾之五曰雕輅,以歸寧。(《隋書.志第五》)
皇后衣十二等。其翟衣六,從皇帝祀郊禖,享先皇,朝皇太后,則服翚衣。素質,五色。祭陰社,朝命婦,則服騑衣。青質,五色。祭群小祀,受獻繭,則服鷩衣。赤色採桑則服鳪衣。黃色從皇帝見賓客。聽女教,則服鵫衣。白色食命婦,歸寧,則服<失羽>衣。(《隋書.志第六》)(<失羽>是一個字,字型檔內沒有。)
筆者之所以花了點篇幅介紹此事,主要想說明古人對"歸寧"這件事情的重視,也有助於各位讀者瞭解此詩的內涵。
葛之覃兮,施於中谷,維葉萋萋。這幾句說葛籐的生長、蔓延,它不管到哪裡,都帶著葉子茂盛的生長。以之教化人:女子,不管結婚前還是結婚後,在不同的地方都要保持勤勞儉樸的品德。再引申的說:作為一個人,在任何地方,任何環境中,都應該保持善良的品德。
黃鳥于飛,集於灌木,其鳴喈喈。黃鸝雙雙在天上飛,象徵著夫妻的結合和恩愛。那麼"集於灌木"說什麼呢?哦,你們(夫妻倆)既然有緣份在一起,那就一定要和睦融洽(其鳴喈喈)。
葛之覃兮,施於中谷,維葉莫莫。這幾句還是採用借喻的方式,進一步的強調:作為一個人,在任何地方,任何環境中,都應該保持善良的品德。
那麼,什麼樣的品德應該保持呢?作者就舉例了: "是刈是濩,為絺為綌,服之無斁。"這幾句是說,將葛籐割下來煮,織成粗布或細布,再製成衣裳,不管是粗布或細布的衣裳,我穿著都不厭倦。前兩句體現了一個"勤"字,後一句體現了一個"儉"字;這幾句想表述的道理即:淑女也好,君子也好,都要保持"勤勞儉樸"的美德。
儉樸,古代也稱為"躬儉節用",它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因為中國古代的聖王或賢德的皇后,也是這樣做的。據《史記.五帝本紀》載:"時播(按時播種)百穀草木,淳化(馴化)鳥獸蟲蛾,旁羅(測度)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勞勤心力耳目,節用水火材物。有土德之瑞,故號黃帝。"
據《舊唐書.列傳第一》記載唐太宗文德順聖皇后長孫氏的事跡:"後性尤儉約,凡所服御,取給而已(長孫皇后崇尚儉樸節約,平時使用的物品,夠用即可). . . . . . 太子承乾乳母遂安夫人常白後曰:‘東宮器用闕少,欲有奏請。'後不聽,曰:‘為太子,所患德不立而名不揚,何憂少於器物也!'"
言告師氏,言告言歸。薄污我私,薄浣我衣。這是女子跟師傅說的一段話。為什麼要告訴師傅呢?其實這是問禮於師傅,尊敬師傅的表現。用女子的口氣表述出來就是:師傅呀師傅,我想回娘家探望父母,家裡人的髒衣服這麼多,我少洗一些行嗎?(請注意,句中的"私"表示內衣;"衣"表示外衣。這樣寫是有用意的。)
如果這位女子的丈夫上有父母,下有幾個未成年的弟弟和妹妹,那麼家務活都要這位女子(媳婦)來做,隔幾天就要洗很多衣服。在中國古代,這樣的家庭是很常見的。另外一點,中國古代的交通不像現代交通這麼發達,這位女子的娘家有可能就在附近的村莊。
師傅回答了:"害浣害否?歸寧父母。"該洗的衣服你都洗了嗎?要回娘家探望父母呢。從師傅回答的語氣中,我們也能聽出她的言外之意:家裡的衣服沒洗完,怎麼能回娘家呢?還有,你自己的衣服也洗乾淨了嗎?一定要穿著乾淨的衣服出門,外衣要乾淨,內衣也要乾淨;不然怎麼能回娘家看父母呢?
為什麼師傅要這樣教導這位女子呢?《毛詩.序》在<葛覃>這首詩的前言說:"尊敬師傅(聽師傅的話),則可以歸安父母(娘家的爹娘),化天下以婦道也。"如果這位女子沒把家務活都做完就回娘家了,那麼父母親問起來:"你在婆家勤勞嗎?家務活都做嗎?"古人跟現代某些人的觀念可不一樣,如果自己的女兒嫁出去了,在婆家好吃懶做,傳出去,讓娘家的人知道,當父母的臉上都沒有光彩。反之,如果這位女子聽師傅的話,把家務活都幹完,穿著干乾淨淨的衣服回娘家。那麼娘家也許有嫂嫂、未出嫁的妹妹;村裡的親戚及姐妹們,大家都看到了,都會跟著學,這不就是"化天下以婦道"嗎?
另外一點,古人對整潔是很講究的,在外出之前,要香薰衣服。上朝或出席一些慶典等,更要薰香和沐浴(參加祭祀前還要齋戒),表示虔敬。所以這首詩還講了一個古人必須遵從的品德及禮儀:作為一個人,要儉樸,不管是粗布或細布的衣服,我們都不要嫌棄或有分別心。但是,儀錶一定要整潔,不能邋遢。
這首詩還有一個很巧妙的地方,她留了一個問題,讓讀者去思考。如果您是一位老師,您在給學生講解完這首詩以後,您可以問學生一個問題:同學們,大家說,這位女子會聽師傅的話,把家務活都做完,穿著干乾淨淨的衣服回娘家嗎?
詞彙運用:今天介紹古人如何運用"萋萋"這個詞於詩文中。
《詩經》中有很多詩篇都用到"萋萋"這個詞,我們今後還會讀到。
1.《楚辭.招隱士》:"王孫游兮不歸,春草生兮萋萋。"形容草木茂盛貌。這是在古代詩文中最常見的用法;唐.崔顥《黃鶴樓》:"晴川歷歷漢陽樹,春草萋萋鸚鵡洲。"亦同。
2.《詩經.小雅.大田》:"有渰萋萋,興雨祈祈。"形容雲行瀰漫貌。唐.鮑溶《範真傳侍御累有寄因奉酬》詩之九:"萋萋巫峽雲,楚客莫留恩"亦同。
3. 唐.崔國輔《題預章館》:"獨有萋萋心,誰知怨芳歲。"形容某種情感充滿於心;這種用法似從"有渰萋萋"句中化出。唐.白居易《賦得古原草送別》:"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亦同。一般用於表達傷感或離別之情。
4.西晉.潘岳《藉田賦》:"襲春服之萋萋兮,接游車之轔轔。"形容華麗貌;此處指服裝的華麗。南朝齊.王儉《太宰褚彥回碑文(並序)》:"眇眇玄宗,萋萋辭翰,義既川流,文亦霧散。"此處比喻文辭的華麗。
5.借指"繁盛的草木"。唐.唐彥謙《春草》:"天北天南繞路邊,托根無處不延綿。萋萋總是無情物,吹綠東風又一年。"唐.鄭谷《嘉陵》:"細雨濕萋萋,人稀江日西。春愁腸已斷,不在子規啼。"這種用法讓詩顯得靈動脫俗。
6.形容衰落蕭索貌。漢.王嬙《怨詩》:"秋木萋萋,其葉萎黃。"唐.錢起《山下別杜少府》:"傷心獨歸路,秋草更萋萋。"
以上列舉了"萋萋"常見的六種用法,筆者認為,不管是閱讀古詩文還是創作詩歌,都應該根據上下文的意思正確理解或運用。
結語:朱熹云:"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比就是比喻。比喻的方法還有明喻、隱喻、借喻等。本詩中通過"葛的生長"、"黃鳥于飛"的借喻方法來講述做人的道理。然後又描寫了真實的人物場景及對白,通過賞讀這首詩,我們既學習了寫作方法,又瞭解了古代的道德和禮儀。
筆者將這首詩所講述的道理再歸納一遍:1.作為一個人,在任何環境都要保持善良的品德。2.夫妻既然有緣份在一起,那就要和睦相處,相待如賓。3.勤勞並保持躬儉節用的傳統美德;而且對穿戴使用的物品不要有分別心(粗布細布的衣服都一樣)。4. 儀錶一定要整潔,不能邋遢。5.作為一名已為人婦的女子,只要娘家的父母親還健在,就要擇時歸寧,盡孝道。
讀者來信試答:
1. 請問古代琴瑟鐘鼓等樂器的作用?
答:古人使用這些樂器,主要有兩個目地,一、祭祀時必定要用到樂器。也就是樂器的作用首先是為了敬奉天地神明。
《禮記.月令》載:是月也,命樂師修鞀鞞鼓,均琴瑟管簫,執干戚戈羽,調竽笙篪簧,飭(準備)鐘磬柷敔(打擊樂器)。命有司為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帝(向上帝祈雨),用盛樂。乃命百縣(京畿近郊各地),雩祀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以祈谷實。農乃登黍(進獻穀物)。
《禮記.禮運》載:陳其犧牲(祭品),備其鼎俎(陳列祭品的禮器),列其琴瑟管磬鐘鼓,修其祝嘏(祝禱的言辭),以降上神(愉樂天神)與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齊上下,夫婦有所。是謂承天之祜(蒙受上天的賜福)。
二、宣教道德、禮儀。
《左傳.昭公元年》:"君子之近琴瑟,以儀節也,非以慆心也。"
《荀子.樂論篇》:"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氣無由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譯文:古代的聖王憎惡那禍亂,所以創作了《雅》、《頌》的音樂來引導他們,使那歌聲足夠用來表達快樂而不淫蕩,使那歌詞足夠用來闡明正確的道理而不流於花巧,使那音律的宛轉或舒揚、繁複或簡單、清脆利落或圓潤豐滿、節制停頓或推進加快,都足夠用來感動人的善心,使那些邪惡骯髒的風氣沒有途徑能和民眾接觸。這就是古代聖王設置音樂的原則啊。)
正因為這樣,古人把琴瑟鐘鼓等樂器當作神器來看待,在樂器不使用的時候,對樂器的放置都做了明確的規定。如帝王必須懸掛樂器於四面,象徵宮室四面的牆壁,故名"宮縣"。縣,"懸"的古字。《周禮.春官.小胥》:"正樂縣(懸掛)之位:王(帝王)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文人)特縣。"鄭玄注引鄭司農云:"宮縣,四面縣,軒縣去其一面,判縣又去其一面,特縣又去其一面。四面像宮室,四面有牆,故謂之宮縣。"
而且還規定"(卿)大夫無故不徹縣(撤去懸掛的鐘鼓等樂器),士無故不徹琴瑟。"(《禮記.曲禮下》)
只有在生病的時候,因為擔心人的病氣或業力團之類的髒東西褻瀆了神器,才要求將樂器撤下來另行收藏。"疾病,外內皆掃。君大夫徹縣,士去琴瑟。"(《禮記.喪大記》)
因此也可以這樣說,樂器是神傳給人的。樂器的作用主要為了:第一是讚頌神佛;第二是教人家怎麼做好人。
聲明:筆者無意干涉現代人的生活自由,該怎樣使用樂器,是個人的事情。但有一點筆者也必須說的,筆者認為,如果把神傳的樂器拿去為邪惡的暴政歌"功"頌"德"、粉飾"太平"、迫害善良的民眾,那就是罪惡滔天。
2.《周禮.媒氏》曰:"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請問如何解釋?
答:這個問題是目前中國大陸學術界爭議的話題之一。其實只要把上下文連起來看,就明白是什麼意思了。
《周禮.地官.媒氏》曰:"媒氏掌萬民之判(音義通"半",但也有"裁定"之義)。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中(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大意:媒氏﹝周朝官名﹞負責天下百姓的另一半。凡出生三個月後的孩子不論男女均由其父親起名,並把他﹝她﹞的生日及名字報給各地的媒氏記錄在冊。通令男子三十歲一定要娶妻,女子二十歲一定要嫁人。凡是娶改嫁﹝或寡或出﹞的女子為妻的,她帶的子女也要將生日及姓名從新報給媒氏。每年農曆的二月,凡是剛好達到通令中規定的年齡還未婚配的男女,在這個月內,可自由婚配。如果達到年齡上限無故不結婚者,受處罰。)
中國古代的任何一個朝代都是鼓勵老百姓生育的,但結婚必須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必須依照"六禮(詳情可查《漢典》註解)"舉辦儀式,才算合乎當時國家的法律規定或說合乎婚嫁禮儀。為了不使一個男人揹負不孝的罪名(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為了增加婚姻的機會,《周禮》又出了這個規定,很明確要求男子年紀到了三十還沒娶妻的,女子到了二十還沒嫁人(或守寡)的,在每年農曆的二月,那麼你們可以什麼手續都不用辦,就這樣私奔結合也不算違反禮教或當時的婚姻法。這是個上限的年齡,超過這個年齡還沒結婚的男女,就要受罰。
現代的一些學者普遍誤會的是這句--"令(通令﹝中的年齡﹞)會(剛好遇上)男女",它的意思是"恰好遇上通令中年齡的男女",在每年的農曆二月這三十天內,你們私奔了也沒有人管。但是這必須是真正的結婚,可不能私會了又不幹了,那更要受罰了。不過,真正遇到這種情況的男女是很少見的。筆者說個笑話,在中國古代一個三十歲的男子還打著光棍,真想找個沒結婚(或守寡)又剛好達到二十歲的女子跟他結婚實在太難了。如果男子達到年限,女子還未達到,則女子這一方必須經父母同意才能出嫁。
中國古代很著名的有兩例這種情況,所以一位"不告而娶";一對私奔了。《孟子.離婁章句上》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這段話的大意是:"不孝的事情有三件,其中沒有子孫後代是最大的不孝。舜沒有稟告父母就娶妻,就因為怕沒有後代,所以君子認為他如同稟告了一樣。"
舜非常的孝順,但他的繼母對舜很不好,父親也對他不好。舜到了三十歲的年紀,他如果告訴父親和繼母娶妻的事,肯定得不到他們同意。不稟告不合禮,沒有後代又是最大的不孝,兩相權衡,只好"不告而娶"。但堯的兩位女兒嫁給舜,是堯做主同意的。詳見《史記.五帝本紀》。
需說明的是,舜之後的一千多年,才有周公作《周禮》,及儒家思想的出現。《易經.系辭下》曰:"黃帝堯舜垂衣裳(無為)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古人說的"無為"大意是"依照天地自然的法則去行事",反之即稱"有為"。所以不能說舜的行為符合了儒家的思想,而應該說儒家的思想是根據上古聖王行事的原則(無為)而總結出來的。孟子說的那番話,也只是為了表白"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儒家觀念符合了上古聖王的行事原則。
還有一對就是西漢著名的文學家司馬相如和卓文君夫婦。司馬相如當時窮得家徒四壁,父母又不在世了,年紀也達到三十。而文君新寡在家,年紀剛好二十;所以他們兩位私奔了,當時也沒有誰說他們違反了禮教。詳見《史記.司馬相如列傳》。
聲明:筆者無意干涉現代人的婚姻及現代社會的婚姻制度,以上只是介紹中國古代的一些婚嫁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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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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