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來源稱:鄧玉嬌刺殺官員後,當地公安無法做出決定,公安部緊急成立了兩個專案組,根據專案組意見,公安部領導點頭,巴東公安於近日正式刑拘鄧玉嬌。
公安部第一個專案組成員傾向鄧玉嬌是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最多過失殺人,但由於網路民意風起雲湧,公安部高層認為,即便是正常防衛,也不能輕易放掉她,否則,會給外界一個跟著民意走,不顧法律的印象。今後公安的工作難辦。
公安部第二個專家組於五天前成立,包括一些心理和精神病專家為其成員,奇怪的是,這些工作組並不前往巴東地區,就憑當地公安報送的材料和錄影(鄧玉嬌被抓後的)做出判斷。其中一位部長孟建柱從上海帶來的副局長的發言為整個工作組最後決定了調子。
這位副局長說,要按法律辦事,要講證據,有甚麼值得擔心的?現在所有的證據都很清楚,也掌握在我們手裡,你們怕甚麼?誰能夠證明被害者是要強姦那個女子?當時只有四位在場,我們為甚麼要相信一位妓女,而不相信我們兩位我們自己的同志(沒有殺死的兩位)?
說到三位公僕去要求"特殊服務",這位副局長說,這個詞影響極壞,一定不能再在新聞裡使用。這個詞語本來就含混不清,怎麼能夠使用?誰能證明"特殊服務"是要求睡覺?娛樂城的老闆和當地的工作人員都是我們的證人,他們有誰證明他們那裡有"特殊服務"?他們證明了,就連他們一起抓。
所以,我建議,要就是不使用這個詞了,要就是解釋清楚,這個"特殊服務"就是洗腳或者按摩,不是睡覺。
這位副局長傳達部長的話說,這樣的事,希望我們公安部門今後反應快一點,線民不講理,我們就不和他們講理,人在我們手裡,證據在我們手裡,大家不用看網民意辦案。該抓就抓,該殺就殺。上海殺了楊佳,有甚麼問題?中央很支持,不殺,今後誰還敢當公安?
鄧玉嬌已經被正式逮捕,但中共公安部要求,不能傷害她的身體,可以用精神說服的辦法讓她配合。最後的判決需要她的口供,而鄧玉嬌如果可以出來認罪,將會是最好的平息民憤的辦法。這位上海來的副局長說,一位21歲的女子,你們都弄不清楚?要是我在,早讓她崩潰,全部坦白和認罪了。
據中共公安部一局一位秘書透露,之所以敢正式逮捕鄧玉嬌,就是因為所有的證據都在公安手裡,這位秘書透露,審判鄧玉嬌將可能異地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