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12-14 21:56:55作者:
經過檢辯4個小時的攻防,法官最後裁定,陳前總統被當庭釋放,完全不用交保金,但限制住居和出海。法官希望,日後傳喚,陳前總統務必要出庭,但不要挾群眾干涉司法。這些要求,陳前總統都一一答應,畢竟能夠重獲自由,彌足珍貴。
穿著兒子陳致中送來的新皮鞋,前總統陳水扁,在眾人陪同下,走下樓梯。
中華民國前總統 陳水扁:「這32天承蒙各位的關心、聲援跟照顧,讓我能夠在獄中度過最辛苦,也是最孤獨的32天,我內心非常的感激,也非常感動、非常的感謝。」
歷經4個小時的檢辯攻防,13日凌晨1點10分, 陳水扁獲得當庭釋放。變長的頭髮沒有抹油,一臉疲態,人也消瘦不少,但感受得到,重獲自由的喜悅。不用交保,但被法官限制住居和出海,還要求,不要挾眾干涉司法,要如期出庭,陳前總統說,他一定配合。
中華民國前總統 陳水扁:「他(法官)也特別給我交待、吩咐並要求,我會謹記在心,高等法院對於臺北地院裁准要羈押我的裁定,最後被撤銷發回更裁,在高等法院的發回理由裡邊,我真的非常的敬佩也非常的感動,當然最要感謝的是剛才,臺北地院合議庭的裁定。」
陳水扁委任律師 鄭文龍:「今天地方法院的裁定,個人認為是,在寫一個臺灣的正確的司法歷史。」
被羈押32天,終於重獲自由,陳前總統一一向到場的黨公職握手致意,這個時候,他只想趕快回家,玉山警衛組的特勤隨扈,也恢復運作,提供貼身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