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李和平訪美會晤國會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人權小組主席史密斯
中國當局阻止北京知名維權律師李和平前往歐洲領取「歐洲律師人權獎」,但沒有給出明確的理由。李和平認為,這侵犯了世界人權宣言所賦予的公民出入境權利。
維權網報導說,北京知名維權律師李和平被歐洲律師與法律協會授予「歐洲律師人權獎」。他本人11月27號凌晨2點半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2號航站,準備前往比利時布魯塞爾領獎時,被邊防檢查人員攔截。李和平要求對方解釋並出具相關手續時,邊檢人員回答說:「我們從來不說理由,也不會出示什麼材料。」
李和平在採訪中說,經他後來一再堅持,對方才表示,這是有關部門的通知。李和平說:「他們沒有說任何原因,也不給一個書面的手續。一再追問的時候,他們才給我一個答覆,說那是北京市公安局給首都機場邊防檢查站一個書面的東西,說限制李和平出境。」
違犯公民基本權利
李和平說,出入境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中國簽字的世界人權宣言第13條明確規定公民有出入境權利。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8條也明確只有三種人才可以限製出境,一是刑事案嫌疑人,二是沒了結的民事案件和勞動教養人員,三是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此人出境會對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李和平說,這些他一條也不符合:「我本身只是一個律師,我也不是什麼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民事案件,也沒有勞動教養,一個律師怎麼能夠危害國家安全呢?我也沒有接到國務院任何一個部門給我通知說,限制你出境,你出境會危害國家安全。沒有這樣的一個東西呀。」
李和平透露說,除了領取「歐洲律師人權獎」之外,他還計畫前往巴黎參加法國律師協會年會和12月3-7號舉行的世界人權宣言60週年的紀念會議,現在全都泡了湯,這讓他自然十分失望。
北京公安局對外宣傳辦公室一位值班官員在採訪時聲稱不清楚此案,需要下星期向相關部門瞭解情況才能提供有關答覆:「那我們得看看相關部門是怎麼處理的,這個事情我們還得查證,瞭解相關業務部門他處理的這個情況。」
受理敏感案件惹怒當局
李和平律師在中國是知名維權律師,曾經為山東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擔任辯護律師,並在2007年9月29號在北京遭到十幾名歹徒綁架毆打,然後被拋棄到荒郊野外,有報導說這可能同他受理法輪功學員曹東的案件辯護有關。
歐洲律師與法律協會還沒有對李和平被限製出境一事發表任何評論,網站上也沒有刊登相關的資訊。熟悉李和平的北京維權律師騰彪在採訪中分析說,李和平被限製出境的原因可能與李和平參與新青年學會楊子力等很多敏感案件的辯護,以及本人是一位「勇敢、敢講真話」的律師有關:「四君子楊子力,他就是其中一個辯護人。 2006年法輪功王博案件,他也是其中一個辯護人。他也介入陳光誠案件,還有一些基督徒、一些環保人士的維權。比較敏感的案件都有他的一些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