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50萬!史上最大單筆受賄"中國第一貪"

發表:2008-11-1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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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受賄8250萬,一審被判處死刑.這是史上最大單筆受賄.姜人傑曾分管城建,交通,房地產等權重部門,巨大的權利沒有受到足夠的制約,造成了巨大的權力尋租空間.

姜人傑(資料圖)


案發四年之後,姜人傑案再次進入公眾視野.

2008年10月22日,南京市檢察院傳出消息,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在該院近期公布的10件起訴大案中,蘇州原副市長姜人傑受賄案位列第五,巨額受賄金額令公眾嘩然.據檢察院公開的材料顯示,姜人傑案中多筆受賄款 都是在征批土地和轉變土地用途過程中收取的.有媒體指出,史上被查處的受賄官員中,姜人傑以8250萬元的單筆受賄金額創下"最新記錄."

單筆受賄8250萬

姜人傑生於1948年,是地道的蘇州人, 2001年開始擔任蘇州市副市長,分管城建,交通,房產開發等13個領域,同時兼任蘇州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和蘇州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總指揮.

經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 2001年至2004年間,姜人傑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四家房產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0867億元,港幣萬元5, 4000美元元.其中,因幫助開發商在違規用地上獲益,姜多次收受蘇州市華業百福房地產公司總經理陳某所送的人民幣2000餘萬元.

而另一筆高達8250萬元人民幣受賄金額,也是在土地置換和轉讓的過程中獲取.僅此兩筆的受賄總金額即高達1045億元人民幣.

單筆受賄金額8250萬元,讓這位副廳級的地方官員一下子成了全國"第一貪."

知情人士介紹, 2001年,正是全國房地產曙光初露之時,分管房產的姜人傑看中了蘇州市水利局希望出賣的150多畝土地,示意時任蘇州市婁葑鎮開發區主任顧文斌以每畝7萬元買入.

2002年下半年,根據國家有關土地"招拍挂"新政,蘇州市也出臺了相關土地政策,將對超過兩年未開發且屬於招標拍賣範圍的項目用地,一律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顧文斌購得的那塊土地正在回收之列.姜人傑得知後,趕在土地回收前,協助顧辦下了土地證.

拿到土地證後,顧文斌一面向準備收回土地的蘇州工業園區索賠,另一面,又以港商的名義向當時的市委主要領導反映問題,要求對其"度假村"用地作出補償.不久後,市政府提出了土地置換的處理意見.

顧在辦好土地置換手續後,迅速將90%的土地使用權高價轉讓出去,淨賺1.9億元.年底2003,按利潤平分的承諾,顧文斌將其中的8250萬元送給了姜人傑.

當初1000餘萬元買入的土地,通過置換,拍賣,轉讓一系列違規操作之後,轉眼即獲利1.9億元.

"秘密就在於改變了土地使用性質."蘇州市房地產協會會長邱元華在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介紹,一方面過期未開發的劃撥土地將被收回,另一方面新批項 目用地開始進行招拍挂.而姜人傑正是利用回收土地的機會,通過改變土地性質實現低買高賣的, "加上暗箱操作,暴利驚人."

據業內人士透露, 2002年前後,園區附近的工業土地每畝只有十幾萬元,但住宅用地的地價已達到每畝200萬至300萬元.

"顧文斌通過置換獲得的土地位於蘇州工業園區邊上,加上緊鄰金雞湖和獨墅湖,房地產升值空間巨大."婁葑鎮鎮村辦一位負責人說.顧文斌曾擔任婁葑鎮開發區的主任,認識姜人傑後,便辭職開辦了一家鼎立物產有限公司,專門從事房地產開發.

權力與尋租之道

10月28日, "中國新聞週刊"記者來到位於蘇州市機場路與星湖街交叉處的"新水岸"項目處,被顧文斌高價轉讓的土地已被圍牆圈起來.牆內,土地已被平整過,但是雜草叢生,一片荒蕪.一旁的宣傳牌顯示,該項目為高檔住宅小區,目前尚未開發.

"姜人傑案發後,該項目便停了,由於土地涉案,只有等姜人傑的案子最終宣判了才能定."婁葑鎮鎮村辦負責人解釋稱.

權力過於集中,加上不同用途的土地價差,共同製造了巨大的權力尋租空間,這是姜人傑案的核心.

據多位悉知案情的知情者介紹,姜人傑案的通常做法是某開發商先看好地皮,這些地皮往往都是農業用地或者工業用地,開發商隨即找到能改變土地性質的姜人傑,由政府出面收回土地,然後將這些土地的性質轉變為商業,金融,房地產開發用地.

蘇州市綜合開發辦原主任邱元華在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說,地產商的大量湧入,擴大了對土地的需求.但原則上土地用途不能輕易轉變,除非政府 特批.而這個特批的權力,就掌握城建和房地產開發的副市長姜人傑手上.姜人傑在轉變土地用途之後,土地價格可以上漲10倍甚至20倍以上.

據邱元華介紹,姜人傑上任後,不僅改變了過去的建設模式,連行政模式也發生了變化, "過去的分管副市長是通過建設口分抓各個具體的部門,如建設局,房管局,環保局等,而姜上臺以後直接抓到各個局局長,甚至直接指揮具體的業務部門. "

"這樣項目來得快了,來得順了,但姜本人的權力也更大了."邱元華說, "管得過多過細,造成了巨大的權力尋租空間."

事實上,姜人傑就任蘇州副市長的三年,正是蘇州市固定資產投資和城市建設高速發展的三年.公開資料顯示, 2002年,蘇州市固定資產投資超過1000億元,進入全國前列; 2003年達到1409億元,僅次於北京和上海,佔了江蘇省的近三分之一.其中,城建投資從2002年開始就超過100億元.

在普通蘇州市民眼裡,這些投資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明顯變化,河水變清了,交通順暢了,綠地更多了,園林和老街韻味更濃了.然而後來的事實證明,姜人傑在巨資改造城市的同時,也將巨額金錢納進私人口袋.

拍賣行的灰色空間

無論是操控土地,還是具體收受賄賂,拍賣行已成為權力尋租的一個中介.

"拍賣行充其量是一個主持人角色,但在腐敗官員與開發商的土地暗箱中,角色變得灰暗."曾主持過蘇州工業園區土地拍賣的國際職業拍賣師陳少湘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這樣評價.

"這本來是非常嚴格的,但並非完全沒有漏洞."陳少湘說,政府出讓的土地要改變用途,須先由政府收回土地,再通過規劃部門改變其土地使用性質,通過公開拍賣的方式賣出.而如果原來土地是私人或公司,要想把工業用地改為商業用地或住宅用地,則可以向政府申請,給分管的領導批,具體的招拍挂過程只須走一個"形 式" .姜人傑案的貓膩就來自這一"形式."

事實上,姜人傑正是通過拍賣行與開發商勾結起來,把工業用地改為住宅用地,並通過拍賣行收分贓,牟取暴利.據知情人士透露,正是福海拍賣行的操作,顧文斌通過這一"形式"用極低的地價將置換土地"買"回,再通過福海將其中的絕大部分土地使用權通過福海拍賣轉讓,一換一拍過程中,原本工業用地的土地神鬼不覺地變成了住宅用地,非法獲利近兩億.

"拍賣公司本身只是一個拍賣活動的主持人,但如果拍賣行與受托方及開發商串通一氣,則三方很容易進行暗箱操作,順利改變土地用途."陳少湘說,這近乎空手套白狼的做法,顧文斌甚至不用掏一分錢.

這位資深拍賣師介紹,拍賣行私底下操作方法有很多,因為按相關規定,土地拍賣並不規定具體競拍人數,即使只有一個競拍人,只要達到底價也可以成交.為了減少競拍,拍賣行在發布公告時故意選擇一些不顯眼的媒體,例如報紙的中縫,甚至僅在在電視上打一行字幕.公告的條件多數表達含糊,當有意競拍的開 發商打電話諮詢時,拍賣行的人則以地下有文物,手續不太全等理由暗示其退出.

此外,拍賣的底價雖然由第三方評估公司作出,但也只是參考價,作為委託方的政府或主管領導,完全可以調高或降低底價.而底價通過拍賣行告訴有"目的"的開發商,這樣其他的競拍人就很難拿到地了.

禍起拍賣公司?

雖然事隔四年,但因案情一直沒有公開,在蘇州,關於姜人傑的案發原因也產生了不同的版本.一說是有人舉報,一說是官方審計出財務漏洞.無論哪個版本,都共同指向"福海公司."

一位熟悉蘇州拍賣行業的孫姓律師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姜人傑案發與2003年8月的"新蘇國際大酒店"拍賣有關.

孫律師介紹,新蘇國際大酒店是一家五星級酒店,倚靠美麗的金雞湖,毗鄰園區管委會和國際學校,屬於蘇州工業園區國有資本,一般園區重大的簽約儀式多數在此舉辦. "起初這個價值數億元的拍賣項目由上海一家拍賣公司承接,但後來姜人傑干涉,指定福海拍賣有限公司(下稱"福海公司")估價拍賣.業內人士對此深感不滿, 並最終進行了舉報. "孫稱.

孫律師透露,福海公司此前已在蘇州拍賣行業引起公憤,並曾多次被寫信舉報.當年8月,該酒店以6億多元成交,福海公司抽取了5%的佣金, 獲利3000多萬元.

據蘇州工業園區工商局的公開資料顯示,福海公司成立於2002年10月11日,公司法人是龔薇,而龔薇正是姜人傑兒子薑荑的未婚妻.詳知內情的人士稱,福海公司成立時,龔薇剛剛大學畢業不久, "整個公司實際控制在姜人傑及其子薑荑手上."

"正是姜荑利用其父的職權在同行業不正當競爭,才引來同行的舉報."蘇州天平拍賣有限公司一位負責人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回憶,福海公司成立不到一年,便幾乎壟斷了整個蘇州拍賣市場.

這位負責人稱, 2003年左右,蘇州市效益最好的拍賣行一年成交額不過3億元,而福海公司第一年的拍賣成交額便已達到8億多,佔蘇州拍賣市場的40 %左右.姜荑當時年僅23歲,從南京大學工商系畢業才一年.

關於姜人傑案發,另一種說法是來自審計部門的審計.

蘇州工業園區工商局一位知曉內情的幹部稱,福海公司成立之初,姜人傑曾找到時任蘇州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總經理的陳峰.姜人傑是陳峰的頂頭上司, 姜擔任董事長的蘇州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是陳峰所在公司的母公司,陳峰順理成章地從公司賬上分兩次挪用1200萬元公款給姜荑使用.其中, 500萬元用做福海公司的註冊資金,其餘則是啟動和發展資金.

2003年,根據群眾舉報和紀檢部門的介入,查出陳峰擔保公司1200萬元的專項資金漏洞,陳峰被傳喚調查殃及姜人傑,最終東窗事發.

2005年12月,陳峰因為受賄200餘萬元,挪用公款1200萬元,已被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曾代理陳峰相關案件的律師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導致姜人傑案發的正是這筆資金.

姜人傑之後

對姜人傑案發,多數官員感到"難以理解."邱元華說,即使是建委這樣的部門,權力也是受到多方制約,作為開發辦的主任,他最大任務的是平衡資金,項目投入多少,產出多少,都用配套費來平衡,不會直接與錢掛鉤.

蘇州大學反腐研究專家崔建新認為,城建,交通,房地產這些權重部門都集中在姜人傑一人分管,說明權力分配極度失衡,重權分設應該是權力分配的基本前提,否則,權力制約就無從談起.

消息人士稱,姜人傑被判處死刑後,已檢舉揭發出多名幹部.其中蘇州市政協副主席,財政局原局長趙文娟已被"雙規"蘇州市政府多個部門負責人也因此接受調查.

趙文娟1990年開始擔任蘇州市財政局局長.在擔任財政局長期間,蘇州市財政收入實現了年均近30%的增長. 2003年,掌管了蘇州財政十餘年的趙文娟升任市政協副主席.

據透露,趙文娟的涉案金額高達6000萬元,不僅參與姜人傑的多個城建改造的受賄項目,還涉及部分公路項目.

事實上,姜人傑給蘇州的影響遠未結束,至今,在蘇州官場,姜人傑案仍是一個不願談及的禁區.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感慨地說, "僅靠文化與良心,很難維繫官場的純潔,特別是在權力沒有受到足夠制約的情況下,廉潔文化就像一層窗戶紙,一捅就破. "

来源: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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