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10-29 15:58:10作者:
風險考量先行
美國投資移民EB-5類別最大的特點就是門檻低:對於投資者的學歷、英文水平、工作經歷等個人條件沒作任何要求,只要有足夠的投資資金且來源合法、符合投資50萬或100萬美元,通過投資能夠給美國創造十個就業機會的條件即可。
投資者及其家人可以在數月內獲得美國居留權,在美國的任何地方就業、投資、學習和生活,滿足條件後兩年可申請永居,並於5年後取回50萬美元的投資資金。
目前美國投資移民項目大都為"區域中心"項目,共有27個地區可供選擇,例如新奧爾良州、南達科他州、賓州、費城、夏威夷等投資移民項目。
但是,雖然這些項目普遍投資金額較少,可以減輕投資人的負擔。但是在具體運作上,由於國人對美國的法律、經商環境、語言、經營成本等並不瞭解,政府也不提供擔保,因此在申請前的風險評估、項目選擇上必須要非常謹慎。
認識誤區
資金風險大:其實,投資移民的資金風險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大,Edward表示,參與運作的基金公司都會選擇那些正規的、傳統的項目,而運作這些項目的美國企業希望通過投資移民獲得便宜的資本,他們更看重的是項目本身的運營。到目前為止,申請人50萬美元的投資資金還從未發生被轉移或全部賠光的事情。申請者只要正確看待,在選擇項目等環節上多加思量,成功移民並不遙遠。
可以確保還款:根據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投資移民屬於無政府擔保項目,因此關於"可確保還款"的說法存在著一定的誤導,確保資金安全的關鍵還是對項目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