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分為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兩種。有形資產包括土地、房屋、汽車等等,無形資產包括肖像權、名譽權、專利權、品牌權、言論權、出版權等等,它們也和有形資產一樣,都有含金量。為肖像權、品牌權等無形資產打官司的事層出不窮。國籍也是屬於無形資產,有中國籍就有在中國的基本人權,包括在中國的居住權、工作權、受教育權、選舉權、被選舉權,還有言論權等等。
中共有沒有資格開除海外華人的中國籍呢?那末就得追根究底研究一下國籍倒底屬於誰?如果國籍的所有權屬於中共,那麼海外華人被它開除國籍是活該,如果國籍的所有權屬於海外華人自己,那麼他們就有理由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西方國家,公民的國籍肯定屬於本人,誰都無權剝奪!舉例說明:美國的國籍法規定生在本土的不滿18歲的公民任何人都無權改變他們的國籍(包括他們的父母和政府),18歲成年後他們有權決定自己的國籍。而移民的國籍是考來買來的(通過英語考試,每次$700元,考試失敗後還能付款再考),而有些國家的國籍規定只須用錢去買,即用有形資產換無形資產,取得國籍後根本不會「自動喪失」。因為美國的國籍法中沒有「自動喪失」國籍這條法規,美國是一個非常尊重和保護公民人權的國家。通過入籍典禮每個美國公民都有一張美國公民證書以證明其具有美國籍,所以在美國,國籍是屬於美國公民的,那怕他長期在海外而且有幾個其它國籍,美國政府都沒有權力剝奪他的美國籍。這種例子很多,像錢學森的子女生在美國,儘管在中國住了幾十年,美國籍依舊,隨時隨地可回美國。其中原因根本不是中共造謠所說的「西方國家承認雙重國籍」,而是美國政府只有權承認和保護美國公民的美國籍,絕不敢也沒有資格開除美國公民的美國籍,像這類開除上百萬海外華人的中國籍的醜聞只會發生在專制的中國,發生在美國的話,總統早被趕下臺了。
在中國,公民的國籍屬於誰呢?很多人都以為公民的國籍屬於中共政府,否則中共怎能隨便開除海外華人的國籍呢?也有人說「國籍法」是中共在1980年制定的,所以國籍是中共給的,是屬於中共的。在此,我問各位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先有國籍還是先有中共?先有國籍還是先有國籍法?答案只有一個,當然先有中國籍,才有中共,才有中共製定的國籍法!中國籍已經有了幾千年了,那麼,我們的國籍怎麼會是中共給的?眾所周知,中共在1949年奪權時沒有帶來一分錢、一寸土!怎麼會送給我們十三億個國籍?我們的國籍是父母親給的,這是天賦人權,胡溫的國籍也是父母給的,全世界人的國籍都是父母給的,因為全世界200多個國家的國籍法都規定父母是那國人,子女必是那國人。如果說國籍是政府給的,那麼胡溫的國籍就是中華民國政府給的,中華民國政府離大陸時怎麼沒有取消他們的國籍?再說句中共不愛聽的話,如果中共把國籍看成是它的財產和它的權力象徵,那麼它倒臺時,是否要開除13億中國人的國籍?所以國籍和政黨毫無關係,政黨來了又去,不變的是人民,是有2000年歷史的中華民族。中共拿了納稅人的錢理應做好中國公民的國籍註冊登記工作,並且有責任和義務保護公民的國籍,但它卻把國籍作為欺壓華人的手段。
國籍的普世價值就是人人都有祖國,人人都有在祖國居住的基本人權。全世界200多個國家(中共國除外)制定國籍法的潛規則都是只能承認自己國家的國籍,不能承認雙重國籍。中共違反了國籍的普世價值和它的潛規則,剝奪了海外華人的祖國,還說是為了海外華人「好」。
其實海外華人不需要中共的「好」,只要還給國籍就可以了。中共搶掠了我們的祖國,搶走了我們的根,還欺騙我們說:你們有祖籍國,有文化根,有些被中共洗腦的人也跟著喊熱愛祖籍國,熱愛文化根,殊不知自己已上當受騙,做了沒有祖國的亡國奴,成了沒有祖國的新猶太人。要回祖國的唯一辦法就是打倒搶走我們祖國的中共,大家一起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