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十年上訪路,我仍在上下求索中
我家原住中國上海市普陀區西康路1001弄214號,1998年12月3日我的住房被上海市區人民政府區長,現為上海市副市長的胡延照野蠻強制拆遷,家中財物被搶掠一空,至今已有十年的時間流離失所,無家可歸,只能東搬西藏,依靠高租房艱難度日。迄今為止我已經打了十年官司,傾家蕩產,政府沒有給過我任何補助,也一直沒有解決我的住房問題。
從1999年開始,我因為地方政府行政不公,法院司法不公所造成並激化的拆遷糾紛問題而多次上訪,特別是赴京上訪,以及為許多同樣遭受拆遷之害的動遷的居民以"公民代理人"身份進行"民告官行政訴訟",並在法庭上據理力爭。竟然屢屢遭受官方勢力和恐怖組織的暗殺(未遂)、非法綁架、非法關押、監視居住、跟蹤盯梢和圍追堵截等各種截訪、騷擾等暴力手段的人身攻擊和殘酷迫害。
2005年1月28日因我個人自願赴北京悼念趙紫陽逝世,而被上海市公、檢、法和黑社會惡勢力勾結串謀栽贓陷害判刑入獄三年。在這期間,我的七十六歲父親許永道無辜遭遇了普陀區人民政府指派的臭名昭著的恐懼組織上海西部(企業)集團公司張筠等四人的合夥暴力襲擊嚴重受傷並致殘。而張筠就是和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穩定科便衣警察何良林一起,合夥運用暴力暗害並構陷我入獄的真正凶手。
今年的1月29日我剛剛恢復自由之身,當然其實仍舊在被嚴密的監視著,但是我不會畏懼這些,我還是會為自己的無罪申訴繼續進行不屈不撓地努力!還是會義無反顧地無償為廣大居民進行力所能及的法律幫助!
說你有罪你就有罪,百口莫辯
由於楊佳的案子,上海現在也是風聲鶴唳,到處的在抓捕訪民。10月16日-17日,整整15輛車,轎車,公安車,麵包車,救護車等停在我家門口,救護車主要是為了對付我的父母,生怕他們會突然倒下,出現什麼問題。他們當時想衝進我家,對我進行暴力抓補,他們給我的最罪名是"擾亂公共安全秩序",最後他們瞭解到,楊佳二審我並沒有在現場,那天我呆在家裡。但是現在上海警方有個新的理論和邏輯,"你呆在家裡也算擾亂公共安全秩序。"這就說明上海警方已經到了無法無天,亳無忌彈的地步了,他們想怎樣就怎樣,說你有事你就有事,說你沒事你就沒事。他們可以隨便的顛倒黑白,指鹿為馬。在上海這些個奇怪的邏輯卻可以暢通無阻,他們告訴我,這些個邏輯是經過上海政法委書記吳志明,公安局局長張學彬指示的。
因為13日上海高級法院院門口發生了一些令人震驚的事,民眾喊口號支持楊佳,並穿著印有支持楊佳標語的衣服。這讓中央高層感到震怒,感到不可思議。其實,我要請中央高層思考一下,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這責任的起源並不在老百姓的身上,而是在政府和警察身上,如果要追究責任,應該追究政府和警察的責任,但是顯然,至今他們都沒有意識到這點,或者說還不敢正視這點。
由於我經常幫助訪民打一些行政官司,也就是所謂的民告官的訟訴,所以上海法院對我是恨之入骨,想方設法的不讓我為訪民做公民代理,因為他們根本不佔理,在法庭上說不過我,所以就採取卑鄙的手段妄圖阻止我,其實這都是非常的幼稚,可笑的。
其實,我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而對方是聘請了專業律師的,法律條文應該比我們清楚的多,那為什麼在法庭上他們卻說不過我,顯然易見,他們本來就是錯的,錯誤的東西是站不住腳的,所以在法庭上他們辨論不過我。他們卑鄙的手法就是,不讓我出庭,怕我出庭代理老百姓的訟訴。我為老百姓做訟訴都是無償的,義務的,很多時候都是自己掏錢,出交通費,飯費,還要遭受到這樣的威脅、報復。由於在十年的上訪中,學到了很多的法律常識,有很多的訪民,希望我去考取一個律師執照,然而我不想在中國做律師,現在中國的律師職位非常低下,很多為老百姓打官司的律師受到不同成度的打壓,如上海的鄭恩寵律師就是其中之一。有良心的律師不能在中國生存。所以我呼籲國際社會多關心一下中國的訪民,他們有太多悲慘的遭遇,希望有更多的報導能夠披露這些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