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9-29 22:16:00作者:
近日北川地震災區再次發生水災,給剛剛從痛苦和磨難中走出來的北川人民再次以重創.然而在網上有一張照片卻引起了我的注意:綿陽副市長、北川管委會主任XXX在視察災區時,身邊有一個工作人員給其撐傘。不可思議的是撐傘者已經半個身子被雨淋濕,還偏著身子給已經穿了雨衣的副市長大人打傘。
至此,我就不明白了?已經穿了雨衣的還有打傘的必要嗎?沒有穿雨衣的,寧願被雨淋也要讓傘於別人?這是拍馬屁還是領導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