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年一月下旬蔣介石下野後,其與代總統李宗仁之間的權力鬥爭並沒有跟著停止,反而隨情勢發展越演越烈。
一開始,名義上由李宗仁領導的南京政府,尚有拒敵渡江、隔江而治的想法,希望美國改變政策,助國民政府渡過難關。然而事實證明這只是李宗仁的一廂情願。
一者,此時解放軍已是勝利在望,渡江無可抵擋。再者,蔣雖下野,仍以國民黨總裁身份遙控政局,李宗仁手上既無權又無錢,縱想與毛澤東和談,也已無籌碼可言。
四月下旬南京失陷前,行政院依蔣的指示遷往廣州,李宗仁則飛往桂林。由於李滯桂不到廣州,中樞一時無人領導,居正、閻錫山於是在五月二日飛桂林促駕。經過磋商,李提出六條方案,作為飛穗重主中樞大政的先決條件。
根據《李宗仁回憶錄》記載,這六條方案內容如下:
第一、關於指揮權者:國防部應有完整之指揮權,蔣先生不得在幕後指揮;
第二、關於人事權者:全國官吏任免,由總統暨行政院院長依據憲法執行之,蔣先生不得從幕後干預;
第三、關於財政金融者:中央金融、企業等機構,蓋由行政院主管部會監督,任何人不得從中操縱;中央銀行運臺儲存之銀元、金鈔,須一律交出支付軍政費用;
第四、關於行政範圍者:各級政府須依憲法規定,向總統及行政院院長分層負責,不得聽受任何個人指導;
第五、關於黨政者:國民黨不得干涉政務控制政府;
第六、關於蔣先生今後出處:希望蔣先生暫時出國赴歐美訪問,免礙軍政改革。
很明顯地,李宗仁對於蔣幕後操控軍經大權,卻要他兩手空空扛起危局,已經不滿到了極點,因此有意藉此逼蔣收手,否則就將撒手不管。
對此,蔣自也瞭然於胸,五月二日的日記寫道:「李德鄰留桂不來穗,其目的在要求軍權與財權,但未敢明言又不能直說。以總統本有權,余亦無權可援,故以余在幕後操縱以牽制其做事作宣傳。其真意乃欲余出國,否則他不敢來穗以逼之。」
因此,蔣對李的前五條只做了扼要答覆,無非強調「關於軍政、人事,代總統依據憲法有自由調整之權,任何人不能違反」等等敷衍的話。
至於李宗仁要求蔣出國一事,蔣則慎重答覆說:「過去,汝等主和,乃指我妨礙和平,要求下野。今日和談失敗,又賈我以牽制政府之罪,強我出國,並賦我以對外求援之責。如果將來外援不至,中又將有妨害外交,牽制政府之咎。國內既不許立足,國外亦無法容身。中為民主國家之自由國民,不意國尚未亡,而置身無所,至於此極!」
蔣進一步在日記陳述他決不出國流亡的決心:「以余剿共之志,如國內有寸土可為我革命立足之地,則余不敢放棄此責任也。」
到了十二月初,傳出李宗仁即將以就醫的名義赴美,蔣自記感言:「李德鄰本日已由香港飛美,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否認其為杜魯門之上賓,僅以療病性質去。國務院之共黨分子必設法利用李以打擊蔣之威信乃可斷言,只有正位定名方能防止陰謀與毒計也。」
蔣這段話,已為來年三月在臺復行視事,留下伏筆。李宗仁設想的國共「隔江而治」未能成真,蔣介石的「隔海而治」則逐步成為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