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8-04 22:35:00作者:
7月28日,(黑龍江)齊齊哈爾市龍沙區火電安居小區發生一起特大綁架案件。被害人李東義(男,57歲,齊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於當日早7時20分在自家車庫取車時,突然闖入兩名歹徒,歹徒持槍、刀將其逼在其駕駛的黑色奧迪A6後座上駛離現場。
後在路上又將另一名同夥接上車後開到市郊田野裡。在此處,三名犯罪嫌疑人向李索要現金200萬,經李反覆與犯罪嫌疑人交涉,將金額降到100萬元。李通過其子李勝鵬向親友籌措到72萬元後,犯罪嫌疑人駕車將李拉至齊市第五中學附近,由李的兒子將72萬現金放至奧迪車後備箱內。犯罪嫌疑人將現金取走後,又將車內及李身上的1.1 萬元現金搶走,分別下車逃離。
案件發生後,齊齊哈爾市公安局抽調警力300多人,全面開展偵破工作。於7月31日上午發現線索,鎖定犯罪嫌疑人。7月31日15時30分,將犯罪嫌疑人臧某抓獲;17時30分將另一犯罪嫌疑人貝某抓獲;20時30分將第三名犯罪嫌疑人劉某抓獲。經訊問,三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持槍綁架作案的全過程,現已繳獲人民幣60多萬元、5連發雙筒短獵槍一支、子彈20多發、軍刺1把、匕首1把。至此,歷時三天半的"2008·7·28"特大持槍綁架案件告破。
經訊問得知,犯罪嫌疑人臧某,男,35歲,貝某,男,24歲,劉某,男,24歲。三人都是梅里斯達斡爾族區人。其中劉某有前科。
2007年末,犯罪嫌疑人臧某因賭博欠外債遂產生作案動機,把作案目標鎖定在被害人身上,並勾結同一單位的臨時工貝某共同預謀策劃,在2007年末至案發前20多次去被害人家附近踩點。2008年5月,臧、貝二人又與刑滿釋放人員劉某勾結一起,於7月26日數次到被害人家車庫踩點,並定於7月28日早晨實施犯罪。
7月28日早6時,臧某駕駛從其同事李某某處借來的銀灰色松花江微型麵包車,準備雙筒短獵槍一支、子彈20多發、軍刺1把、匕首1把,到賓館將貝、劉二人接出來,在被害人家樓下守至7時20分,看見李下樓開車庫門進入車庫時,由貝、劉二人跟進車庫,分別持槍、持刀將李綁架,實施了這起特大綁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