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6-19 09:40:00作者:
美國移民法規定,移民是指意圖放棄原來居住地與國籍,進入美國永久居留並申請成為美國公民的人。移民簽證就是以移民美國定居為目的的一種簽證,一般須先向 美國移民局提出申請,移民局經過嚴格的審核,給合格者簽發一份「批准檔」,然後,申請人持該檔向美國駐外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
移民簽證從總體上可分為親屬類、職業類和特殊類移民簽證。
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共劃分為兩類,一類是不受全球移民人數限制的親屬移民,即直系親屬:美國公民的配偶;美國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歲以下);美國公民的父母。這個劃歸為最親親屬,隨到隨辦。
另一類是受全球移民人數限制的親屬移民,按照優先級劃分為四個等級:第一優先:美國公民的成年子女(21歲以上)及其它們的子女。第二優先:1.永久居民 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它們的子女。第三優先: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論年齡)及其它們的子女。第四優先:年滿或超過21歲 的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職業移民:
又稱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種職業方面的優勢為基礎,通過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國的一種途徑。職業移民對於那些不符合親屬移民條件,而又具有某些專長,希望移居美國的人士,無疑是一條重要的道路。
根據目前的移民法規定,每年以職業方式移民美國的人數總共為14萬個配額,又根據不同的職業和個人具備的條件劃分為五大優先類別。
第一優先:優先勞工(三類)
1.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運動方面表現特優,享譽全國或全球的外國人。
2.在特殊學術領域裡有三年以上的執教或研究經驗,並獲國際認可的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
3.國際貿易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在申請此身份的前三年中,需有一年以上在該公司工作的經驗,來美國在同一公司或所屬企業繼續工作。
第二優先;具有高等學位的特殊技能的專業人士(二類)
1.具有高等學位(碩士和碩士以上學位)或「同等學歷」(在該專業領域內至少有五年以上的經驗)。
2.在科學、藝術、商業方面有特殊能力,對美國經濟、文化、教育或福利有實質效用。
第三優先:技術勞工、專業人員和其它勞工(三類)
1.指具有學士學位並已從事專業者(如會計師、建築師和工程師等)。
2.技術勞工,指具有二年以上的職業訓練或經驗者。
3.其它勞工,包括非技術勞工。
第四優先:特殊移民(九類)
1.期望重新獲得美國國籍者。
2.宗教工作者。
3.在美國境外為美國政府工作十年以上者。
移民簽證從總體上可分為親屬類、職業類和特殊類移民簽證。
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共劃分為兩類,一類是不受全球移民人數限制的親屬移民,即直系親屬:美國公民的配偶;美國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歲以下);美國公民的父母。這個劃歸為最親親屬,隨到隨辦。
另一類是受全球移民人數限制的親屬移民,按照優先級劃分為四個等級:第一優先:美國公民的成年子女(21歲以上)及其它們的子女。第二優先:1.永久居民 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它們的子女。第三優先: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論年齡)及其它們的子女。第四優先:年滿或超過21歲 的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職業移民:
又稱工作移民,它是以某種職業方面的優勢為基礎,通過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國的一種途徑。職業移民對於那些不符合親屬移民條件,而又具有某些專長,希望移居美國的人士,無疑是一條重要的道路。
根據目前的移民法規定,每年以職業方式移民美國的人數總共為14萬個配額,又根據不同的職業和個人具備的條件劃分為五大優先類別。
第一優先:優先勞工(三類)
1.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運動方面表現特優,享譽全國或全球的外國人。
2.在特殊學術領域裡有三年以上的執教或研究經驗,並獲國際認可的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
3.國際貿易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在申請此身份的前三年中,需有一年以上在該公司工作的經驗,來美國在同一公司或所屬企業繼續工作。
第二優先;具有高等學位的特殊技能的專業人士(二類)
1.具有高等學位(碩士和碩士以上學位)或「同等學歷」(在該專業領域內至少有五年以上的經驗)。
2.在科學、藝術、商業方面有特殊能力,對美國經濟、文化、教育或福利有實質效用。
第三優先:技術勞工、專業人員和其它勞工(三類)
1.指具有學士學位並已從事專業者(如會計師、建築師和工程師等)。
2.技術勞工,指具有二年以上的職業訓練或經驗者。
3.其它勞工,包括非技術勞工。
第四優先:特殊移民(九類)
1.期望重新獲得美國國籍者。
2.宗教工作者。
3.在美國境外為美國政府工作十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