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6-03 15:54:49作者:
桂林市興安縣法院副院長張祖盛縱容兒子調戲學生,在派出所私設公堂體罰學生及學生父母;開著警車衝到學生家打、砸、故意傷人,目無法紀,引起學生家長強烈不滿聯合網上投訴,以下是相關內容:
我們是興安縣第二中學63班、64班學生高凌婉、黃文羿、蔣智成、李榮傑、張騫、陳凱的父母,對興安縣法院副院長張祖盛、興安縣公安局興安城區派出所治安隊員侯雲峰(張祖盛侄兒)強行將我們的孩子及我們下跪體罰與張祖盛、侯雲峰糾集他人,開著警車衝進高雪林(63班學生高凌婉父親)家鋪子裡打、砸、故意傷人二事表示強烈憤慨,希望有關單位調查處理還我們一個公道。
興安縣第二中學63班學生高凌婉(女,14歲)被該班同學張晉明(張祖盛之子)多次調戲,2008年5月28日64班學生黃文羿、蔣智成、李榮傑、張騫、陳凱得知後便警告了張晉明不要再調戲女同學。張晉明回家後將被警告一事告訴父親張祖盛,張聽後不但不教育孩子,反而做出了比其兒子更不應該做出的事!
2008年5月28日中午,這名興安縣法院副院長與在興安縣公安局興安城區派出所上班的侄兒侯雲峰及另一位公安民警一起開車到興安縣第二中學,在未告知學校的情況下強行將我們的孩子64班學生黃文羿、蔣智成、李榮傑、張騫、陳凱帶至派出所,一到派出所張祖盛就對上述學生進行下跪體罰,時間長達兩個多小時。當我們得知情況趕到派出所後,央求張祖盛副院長放過孩子們,張毫不理會,而且氣焰更加囂張,硬逼著我們一起下了跪,要求每個家長必須給他們 400元錢,認了錯才作罷。身為一名政法幹部,一名法院院長蠻不講理,不顧法紀,執法犯法,欺凌孩子,禍害百姓,誰可忍?他與其侄兒有權利把派出所當成了他們家的私人公堂嗎?派出所的民警此時到哪裡去了?
2008年5月29日中午1時37分,張祖盛開著一輛"桂CA273警"警車與侯守先開著一輛無牌照麵包車衝到高雪林(63班學生高凌婉父親)家鋪子,張祖盛連同車上其他三人下車後二話沒說衝進鋪子就將高雪林手打斷,見什麼砸什麼,並揚言要打死高雪林的妻子、拔光高雪林女兒頭髮。事到如今沒有任何一個單位站出來處理此事。難道張祖盛可以凌駕法律之上一手遮天嗎?難道張祖盛有權就可以欺負百姓,他當官就可以為所欲為?難道就沒有人管得了他嗎?
我們是興安縣第二中學63班、64班學生高凌婉、黃文羿、蔣智成、李榮傑、張騫、陳凱的父母,對興安縣法院副院長張祖盛、興安縣公安局興安城區派出所治安隊員侯雲峰(張祖盛侄兒)強行將我們的孩子及我們下跪體罰與張祖盛、侯雲峰糾集他人,開著警車衝進高雪林(63班學生高凌婉父親)家鋪子裡打、砸、故意傷人二事表示強烈憤慨,希望有關單位調查處理還我們一個公道。
興安縣第二中學63班學生高凌婉(女,14歲)被該班同學張晉明(張祖盛之子)多次調戲,2008年5月28日64班學生黃文羿、蔣智成、李榮傑、張騫、陳凱得知後便警告了張晉明不要再調戲女同學。張晉明回家後將被警告一事告訴父親張祖盛,張聽後不但不教育孩子,反而做出了比其兒子更不應該做出的事!
2008年5月28日中午,這名興安縣法院副院長與在興安縣公安局興安城區派出所上班的侄兒侯雲峰及另一位公安民警一起開車到興安縣第二中學,在未告知學校的情況下強行將我們的孩子64班學生黃文羿、蔣智成、李榮傑、張騫、陳凱帶至派出所,一到派出所張祖盛就對上述學生進行下跪體罰,時間長達兩個多小時。當我們得知情況趕到派出所後,央求張祖盛副院長放過孩子們,張毫不理會,而且氣焰更加囂張,硬逼著我們一起下了跪,要求每個家長必須給他們 400元錢,認了錯才作罷。身為一名政法幹部,一名法院院長蠻不講理,不顧法紀,執法犯法,欺凌孩子,禍害百姓,誰可忍?他與其侄兒有權利把派出所當成了他們家的私人公堂嗎?派出所的民警此時到哪裡去了?
2008年5月29日中午1時37分,張祖盛開著一輛"桂CA273警"警車與侯守先開著一輛無牌照麵包車衝到高雪林(63班學生高凌婉父親)家鋪子,張祖盛連同車上其他三人下車後二話沒說衝進鋪子就將高雪林手打斷,見什麼砸什麼,並揚言要打死高雪林的妻子、拔光高雪林女兒頭髮。事到如今沒有任何一個單位站出來處理此事。難道張祖盛可以凌駕法律之上一手遮天嗎?難道張祖盛有權就可以欺負百姓,他當官就可以為所欲為?難道就沒有人管得了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