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8-05-14 14:24:03作者:
法國政府早前以法令的形式,而不是議會審議通過的法律,宣布在法國正式實施生物護照計畫,法國國家信息自由委員會稱政府此舉忽視了對個人隱私構成侵犯的可能性,因為生物護照錄入了個人的重要信息。
海外版消息,11日的政府公報刊登了法國國家信息自由委員會早在2007年12月11日,向政府實施生物護照所表達的關注意見,稱生物護照錄入個人重要信息,會對個人隱私構成侵犯。
法國政府此舉是為了早日完成歐盟制定的統一生物護照計畫,所有歐盟成員國被要求在2009年6月28日之前,完成生物護照的換發工作。該計畫將要求護照持有者拍攝數字身份照片之外,還要求持有者錄入八個手指的指紋,並將此數字信息儲存入政府的信息處理系統。
信息自由委員會主席杜爾科特別表示:政府的新法令沒有聽取兩點意見,一是這樣一個牽涉到個人信息的重要決定,應該提交議會審議,並以法律的形式實施;另外一點則是,至今也未看到政府籌建個人信息處理中心的理由所在。
歐盟早就達成共識,即:公共秩序及安全的考慮並不足以要個人付出犧牲隱私與個人自由。國家信息自由委員會認為此次政府的法令超出了歐盟所要求的範圍,因為歐盟只要求錄入護照持有者兩個手指的指紋,而不是八個,而且歐盟不要求這些信息存儲在信息處理中心。
生物護照的使用會簡化護照製作、發放、更新和替換的程序,提高速度效率,同時將有效地打擊與遏制偽造,走私護照,只是全國性地儲存個人信息,讓信息自由委員會覺得沒有必要,因為它無法徹底杜絕護照信息舞弊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