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談幾件我們親身經歷的事情,但願可以給大家借鑒。
(一)
落地多倫多之後,我們住在XX接待站。申請了SIN卡之後,馬上看報紙開始找房子,看了幾處不滿意。那天找到一家是house 二樓的一個主人套房,帶獨立衛生間,但廚房是合用的。那處房子裡面很乾淨整潔,女房東很瘦,看上去是個挺利落的人。一看房間的乾淨勁,我們先就喜歡上了。
接下來,我們和房東談細節。她強調說:"我們不簽合同,收房租也不開收據。"我一愣,之前在網上看到的信息都說在加拿大租房是要簽合同的啊。她解釋說: "因為我們收入已經很高了,如果加上房租收入,就要交很高的稅。"原來是這樣,她在想辦法少繳稅。我跟老公一商量,她要逃稅就逃吧,華人在這裡也怪不容易的,反正跟我們關係不大,再說看了這麼久房子也很辛苦,不想另外再找了,於是就決定租了那個房間, $530一個月。雖然後來朋友說我們租貴了,但是我們看看房間整潔又獨立,也就算了。
很快,到了來年的2月份,開始報稅的時候,我們看報紙找了一個幫助新移民報稅的社團。 資料一一報上去,問道"房租?""530"。"有合同麼?""沒有"。"那房租的收據呢?""也沒有。"這時候我們才發現當初認為跟我們沒什麼關係的事情原來跟我們關係很大。房租那麼貴,我們又不能退稅,一來一去損失不少。這件事往小的方面說是不守規矩,造成自己金錢上的損失,從大的方面講,明知對方逃稅還為虎作倀根本就是錯誤的。金錢上的損失,我們就當作是一個懲罰,決定以後嚴格守法。
(二)
定居之後,考了駕照,申請了醫療卡。每封隨卡來的信中都列明在幾種情況下要更換新卡。其中一條是"地址變更。"我們搬家後,按照要求申請了新地址的駕照,但是對於醫療卡,因為見卡上並沒有列出住址,就想:"算了,不要那麼麻煩了。"還跟老公說幫加拿大政府節省點成本。後來看家庭醫生,在秘書那裡登記時,我們報上新的地址,她問: "怎麼跟卡上的資料不一樣?"我們說剛搬了家。然後她又問了什麼,因為講英語聽得不是很清楚,就含糊過去了,也沒在意。
然後一天,我突然收到一封信,要我支付作B超的130加元。奇怪,怎麼會有這種事?這些費用不是政府出麼?趕快照信上的電話打過去問,報上醫療卡號碼,被告知 "你的卡已經被停用了。"啊,怎麼會這樣?又打到辦卡的機構去問,用不流利的英語說了半天,"pardon"了好幾次,大體弄明白好像跟變動地址有關。就趕快上網改地址,發現改不了,又去Scarborough Town Center在機器上改地址,還是改不了。這下沒辦法了,只好叫老公請假,帶我到當初辦卡的地方,解釋了半天,終於弄明白了:原來上次去看家庭醫生,秘書小姐很可能問我要否換卡,我糊里糊塗就同意換,所以現在舊的卡被停止了,而我還一直拿舊卡在用,才會出現這些問題。
這時,我也突然想起來,前些天是收到過一封信,裡面是我的醫療卡。因為全然不知道申請新卡的事,我還奇怪了半天,以為是政府弄錯了,隨便把那張卡收起來再沒理會。這件事,如果我當初照規矩,改了地址就申請新卡,根本就不會有這麼多麻煩。
(三)
我們一考到駕照很快就買了車,一直遵守交通規則,倒沒什麼事。後來有朋友也在多倫多定居,他們初來乍到,我們自然充當司機帶他們到處辦事情。問題是這個朋友是一家三口,有個小寶寶才10個月大。一開始我們跟他們說,加拿大的規矩,小孩子不能抱在手裡,要有專門的座位。他們聽了後認為,小孩現在要用專門的 infant car seat, 如果現在給他買個座位,到了他們自己能買車的時候,這個座位已經不能用,要換更大的。實在是又麻煩又費錢。而且他們對這個規定也很不以為然。我們說了幾次,也不好意思再說,怕朋友不理解,誤會我們不想幫忙,就硬著頭皮開。
一天下午,老公帶他們一家三口去辦醫療卡,路上左邊一輛車突然變 線,老公一踩剎車,結果大人都沒事,小寶寶撞到前排座位上了。雖然不是急剎車,小寶寶也不見流血,但是他哭鬧不休,只好趕快去看急診。因為還沒有辦醫療卡,只有自費看病,錢花了不少。最後雖然醫生說寶寶沒什麼事,但是大家都擔心了很久。
這件事之後,我們和那個朋友一家見面總是覺得怪怪的,做媽媽的總是有意無意說我老公開車技術不行,老公也覺得委屈,明明已經告訴過你們不能這樣。結果後來大家慢慢就少走動了。這件事,我們也很後悔,如果當初堅持遵守規章,又何來今天這種事?
以上三件事是我們自己的親身經歷,都不是什麼愉快的事,寫出來跟大家分享是要以親身體會告訴大家,在加拿大還是一板一眼照規矩辦事比較好。在有規則的地方不要用靈活來代替,也不要偷懶或耍小聰明。接受這裡的行為規則,你就會體會到規則所帶來的方便和自由,而如果無視規則要追求規則以外的自由,反而會帶來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