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奧委會解釋說,要求奧運選手簽定合約的本意,不是要限制他們的言論自由。英國奧委會主席星期二紐森表示,他們"並不想封堵任何人的嘴",只是不想讓運動員捲入政治活動。但美聯社報導說,英國奧委會承認,他們要求運動員簽署的參賽合約,超過了奧運憲章的有關規定。
奧林匹克憲章第五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在奧運比賽期間,所有和奧運會有關的場地中禁止任何抗議行動,以及禁止任何於政治、宗教和種族問題有關的宣傳。
美國執業的律師葉寧解釋說,由於這個規則的解釋權在國際奧委會,因此他們可以解釋成任何相關言論都被禁止。
"按照它適用的契約規則,當然它要用來規範的是所有的表達行為,而這和人類言論自由表達的原則恰恰是不相容的。"
不過,旅居法國巴黎的前北京學運領袖張健表示,事實上奧運憲章第五十一條,並不限制運動員和參賽隊伍表達自己的看法。
"英國奧委會利用第51條對運動員進行限制,他的限制最初不但是在參加奧運會的時候不能夠有任何政治上的表達,包括宗教等各方面的標識。在沒有進行比賽的時候,就是走在大街上也要被限制嗎?說不允許表達宗教,那我們可以看到他們身上的那些宗教飾物,甚至他們在獲取勝利的時候跪地禱告等等都會明顯看出來他們的宗教信仰。我沒有看到他們說不允許做這樣的事情。"
外電報導說,除了英國之外,其他國家奧委會都沒有作出類似的規定。瑞典和美國奧委會都表示,會要求運動員遵守奧運的規則,但不會作出更為詳細和明確的言論限制。
報導說,北京奧組委的官員拒絕就英國發生的事件作出任何評論,北京奧組委新聞發言人孫偉德表示,希望所有到北京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都能遵守奧運憲章和國際奧委會的規則。
張健介紹說,歐洲各國民間團體近期舉行不少活動,呼籲參加北京奧運會的運動員和普通民眾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
"在法國的記者無疆界、大赦國際、還有法國最大的國際免死刑組織、還有法國的醫生無國界等一系列民間人權組織做了一些小冊子,準備發給參加運動會的法國運動員,也發給去中國的一批法國青年義工,清楚地介紹說你所登陸的中國大陸是一個人權不被尊重的地區。"
總部在法國巴黎的無國界記者組織發表聲明說,類似英國奧委會這樣的作法,讓人以為"中國政府成為事件的受害者,這完全是顛倒黑白。中國關押了成千上萬名政治和宗教信仰活動人士,超過一百名網路作者和新聞記者。"
葉寧則批評說,1936年德國主辦柏林奧運會期間,歐美國家和國際奧委會運用奧運憲章第五十一條限制德國納粹黨宣傳其政治和種族政策,七十年過後同一個條款卻被用來限制批評者,是一個莫大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