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我進入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物理系攻讀博士學位。一個冬天的傍晚,我正在公寓裡準備第二天的博士資格考試,一位朋友慌慌張張地衝進來說:"你趕緊去百老匯看看,你太太被車撞傷了!"
我和這位朋友飛奔到出事地點,看見兩輛救護車、警車和一些圍觀的人,百老匯的交通也癱瘓了。我太太和時太太躺在擔架上。原來,她們兩個人手牽手從斑馬線上過馬路時,被一輛闖紅燈的麵包車撞了。
很快,我的同學、時太太的老公也趕到了。我們剛到美國不久,只知道按警察和救護人員的吩咐辦。有位好心人說,他可以證明駕駛員闖了紅燈,還給了我一張律師的名片。我於是跟警察說,希望他把目擊者的名字和說法記錄一下。警察說,他只負責處理車禍,至於上法院,那是我們自己的事。我並不認同這種說法,但無奈當時英語太差,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警察離開。
我們到了附近的哥大醫院,兩位傷者被推進了急救室,做了腦CT檢查,沒查出毛病。時太太一直在說頭痛和腳痛,所以也做了腳部的X光檢查,發現腳踝骨碎了,必須手術。我太太只是說臀部有點兒痛,醫生說可能是肌肉被撞傷了,休息幾天就會好。
我太太跟我一起往外走的時候,說腳有點兒軟,走路比較吃力。我就回去問醫生,能不能做臀部和大腿的X光檢查?檢查結果顯示,我太太的髖關節有裂痕、錯位,必須住院。
住院費每天要1000美元,我一直都很擔心醫療費的問題。一天,一位會講中文的社會工作者來看我太太,讓我們不用擔心,醫院不會把我們趕出去,如果我們付不起醫療費,出院後可以申請政府補助。
我太太和時太太住了20天醫院。出院時,我太太痊癒了,走路回家。醫生在時太太的腳踝裡打了鐵釘,一兩個月後,還要回醫院把鐵釘取出來。
時太太不能走路,怎麼回家呢?那時,出租車費大概十幾美元,相當於國內親人半個月的工資。有同學提議,把一張方形的飯桌翻過來,讓時太太坐在裡面,由4個男生把她抬回家。
我們幾個人來到醫院後,護士小姐用輪椅把時太太推到醫院門口,然後驚訝地看著我們把時太太放進了特製的"四人大轎"。4個男同學抬起時太太,浩浩蕩蕩地走過了百老匯。所有行人和車輛都對我們行"注目禮",時太太就這樣被抬回了家。
盛裝到肯德基赴宴
後來我們按照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那位好心人提供的律師。起初,這位律師說"我一定幫你們爭取到很多賠償",後來又改口說:"那司機開的是他朋友的車,沒有固定的工作,就演算法院判給你們50萬美元,你們也拿不到錢。此外,傷者的傷不嚴重,又都痊癒了,爭取賠償比較難。"
肇事車的車主是個餐館的老闆,律師對我們"從車主那裡獲得賠償"的提議不置可否,他希望我們接受保險公司"無過錯保險"(不管是行人還是司機的過錯) 的賠償,包括支付醫療賬單和精神賠償。我們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同意。支付了律師費後,每位傷者拿到了6666.66美元。
關於"四人大轎",因為對法律瞭解甚少,我們犯了錯誤:一是我們可以向護士借輪椅,二是完全可以打車,然後讓保險公司或肇事司機報銷車費。
大家還可以從另一件事體會我們這一代留學生的生活。
我有個朋友,在哥大拿到了碩士學位,找到工作後,請我們夫婦和唐姓同學夫婦吃肯德基。我和唐姓同學來美國近兩年,從未上街吃過飯,生活就是"兩點一線":學校和家。因為不知肯德基為何物,我太太和唐太太盛裝赴宴,怕給咱中國人丟臉。到了肯德基,那位請客的朋友很不好意思地說:"肯德基是快餐店,不需要打扮得那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