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12-11 23:42:00作者:
布萊克堅稱自己無辜
英國《每日電訊報》前東主、媒體大亨布萊克被控竊取公司財產,在美國被判刑6年半,並罰款12.5萬美元。
法庭規定63歲的布萊克需要在12個星期內到監獄報導開始服刑,不過在此期間則可以2100萬美元保釋金代價維持其人身自由。
布萊爾否認所有控罪,並宣布將就裁決作出上訴。他的辯護律師表示會申請法庭批准布萊克在上訴結束前不必開始服刑。
布萊克被控三項詐騙罪名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據法庭收到的報告統計,他在擔任霍林格國際公司董事局主席期間竊取了原應屬於公司股東的610萬美元利潤。
負責審理布萊克案的法官在作出宣判時對布萊克的行為表示費解。
布萊克及其數名下屬被控在未經董事局批准的情況下給自己發放免稅獎金,竊取公司利益,總額超過700萬美元。
另外警方還掌握錄像顯示在美國調查人員通知布萊克已經開始對其進行調查後,他將部分文件轉移出他在加拿大多倫多的辦公室。
雖然布萊克在宣判前接受採訪時並沒有表現出悔改之意,但在法庭上他卻向法官表示對霍林格國際公司的股東"表達非常深切的悔改和痛苦之情"。
布萊克是國際知名的媒體大亨、金融家。
在他的領導下,原本以礦業為主的霍林格公司進入投資和媒體領域,先後購買了英國《每日電訊報》、美國《芝加哥太陽時報》和以色列的《耶路撒冷郵報》等著名報紙。
布萊克出生於加拿大,不過他為了接受英國頒發的勛爵爵位,已經在2001年主動放棄了加拿大國籍。
根據檢控方所指控的罪行,布萊克最高可以被判處35年有期徒刑。曾經為他寫傳記的作家鮑爾在宣判後認為法官這次明顯對布萊克網開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