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11-02 02:36:43作者:柴靜
10:03,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郝勁松坐在原告的位子上開口說話,「審判長,通知我的開庭時間是10:00,被告遲到,我是否能得到合理解釋?」
審判長看他一眼,說「現在你先聽從法庭的程序」,沖書記員揮了下手。
書記員立刻跑出去大聲叫「北京地鐵公司!北京地鐵公司!」
片刻,兩位男士夾著公文包,匆匆入門,在被告席上落座。
原被告雙方目光交匯的一剎那,法庭非常安靜。我明白了郝勁松為什麼說「不管你有多強大,包括一個國家部委,當你被告上法庭的時候,你是被告,我是原告,大家坐在對面,中間是法官。你和我是平等的」。
這是一場關於五角錢的官司,他在地鐵使用了收費廁所,認為收這五角錢不合理,所以把北京地鐵公司告上法庭。
兩年多時間,他打了7場這樣的官司--他在火車餐車上買一瓶水,要發票。
列車員都笑了「火車自古沒有發票」。
他於是起訴鐵道部,國家稅務總局……一次一次。
「在強大的力量面前人們往往除了服從別無選擇,但是我不願意。」他說,「我要把他們拖上戰場,我不一定能贏,但我會讓他們覺得痛,讓他們害怕有十幾二十幾個像我這樣的人站出來,讓他們因為害怕而迅速地改變。」
「錢數這麼小,很多人覺得失去它並不可惜。」我說。
「今天你可以失去獲得它的權利,你不抗爭,明天你同樣會失去更多的權利,人身權,財產權,包括土地、房屋。中國現在這種狀況不是偶然造成的,而是長期的溫水煮青蛙的一個結果,大家會覺得農民的土地被侵佔了與我何干?火車不開發票,偷漏稅與我何干?別人的房屋被強行拆遷與我何干?有一天,這些事情都會落在你的身上。」
「但是一個人的力量能改變什麼呢?」
「看看羅莎·帕克斯,整個世界為之改變。」他說。
帕克斯是美國一個黑人女裁縫,1955年12月1日,在蒙哥馬利市,42歲的她在一輛公共汽車上就座。按照當時的
慣例,美國南部公共汽車上實行種族隔離,座位分為前後兩部分,白人坐前排,黑人坐後排。
那天晚上人很擠,白人座位已佔滿,有白人男子要求坐在黑人部分最前排的她讓座,遭到了拒絕。
當司機要求乃至以叫警察恐嚇黑人讓座時,坐在前排的其他三個黑人站了起來,唯獨帕克斯倔強地牢坐不起。
如果是一個孩子或是老人,也許她會站起來,但這次,她厭煩了她和其他美國黑人每天在生活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對待。
她說:「我只是討厭屈服。」
她成了上世紀50年代美國第一個拒絕給白人讓座的黑人,然後她因公然藐視白人而遭逮捕。
她的被捕引發了蒙哥馬利市長達381天的黑人抵制公交車運動,組織者是當時仍名不見經傳的牧師馬丁·路德·金,這個名字後來被冠以反種族隔離鬥士和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的榮譽。這場運動的結果,是1956年最高法院裁決禁止公車上的「黑白隔離」,帕克斯從此被尊為美國「民權運動之母」。
事實上,她並沒有組織或領導50年前那場民權運動,她只是在適當的時刻表現了一個平凡人的勇氣,而這種勇氣迫使整個國家重新審視並改變了原有的社會道德體系。
五十年後,美國國務卿賴斯說:「沒有她,我不可能站在這裡。」
「你以誰的名義在訴訟?」我問郝勁松。
「公民。」
「公民和普通人的區別是什麼?」
「能獨立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卻不傲慢,能正直地表示服從,卻不卑躬屈膝。能積極地參與國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惡知道憤怒,這樣我認為他才算是一個真正的公民。」
他打贏鐵路發票的官司後,很多人以為他會和鐵路結下樑子。
但他說起他乘車時,乘務長親自端來飯菜,問他:「發票你現在要還是吃完再說?」
呵呵。
「你靠什麼贏得尊重?」我問。
「靠我為了自己權利所做的鬥爭。權利是用來伸張的,否則權利只是一張紙。」他說。
我停頓了一下,問他最後一個問題:「你想要一個什麼樣的世界?」
這個34歲的年輕人說,「我想要憲法賦予我的那個世界。」
郝勁松坐在原告的位子上開口說話,「審判長,通知我的開庭時間是10:00,被告遲到,我是否能得到合理解釋?」
審判長看他一眼,說「現在你先聽從法庭的程序」,沖書記員揮了下手。
書記員立刻跑出去大聲叫「北京地鐵公司!北京地鐵公司!」
片刻,兩位男士夾著公文包,匆匆入門,在被告席上落座。
原被告雙方目光交匯的一剎那,法庭非常安靜。我明白了郝勁松為什麼說「不管你有多強大,包括一個國家部委,當你被告上法庭的時候,你是被告,我是原告,大家坐在對面,中間是法官。你和我是平等的」。
這是一場關於五角錢的官司,他在地鐵使用了收費廁所,認為收這五角錢不合理,所以把北京地鐵公司告上法庭。
兩年多時間,他打了7場這樣的官司--他在火車餐車上買一瓶水,要發票。
列車員都笑了「火車自古沒有發票」。
他於是起訴鐵道部,國家稅務總局……一次一次。
「在強大的力量面前人們往往除了服從別無選擇,但是我不願意。」他說,「我要把他們拖上戰場,我不一定能贏,但我會讓他們覺得痛,讓他們害怕有十幾二十幾個像我這樣的人站出來,讓他們因為害怕而迅速地改變。」
「錢數這麼小,很多人覺得失去它並不可惜。」我說。
「今天你可以失去獲得它的權利,你不抗爭,明天你同樣會失去更多的權利,人身權,財產權,包括土地、房屋。中國現在這種狀況不是偶然造成的,而是長期的溫水煮青蛙的一個結果,大家會覺得農民的土地被侵佔了與我何干?火車不開發票,偷漏稅與我何干?別人的房屋被強行拆遷與我何干?有一天,這些事情都會落在你的身上。」
「但是一個人的力量能改變什麼呢?」
「看看羅莎·帕克斯,整個世界為之改變。」他說。
帕克斯是美國一個黑人女裁縫,1955年12月1日,在蒙哥馬利市,42歲的她在一輛公共汽車上就座。按照當時的
慣例,美國南部公共汽車上實行種族隔離,座位分為前後兩部分,白人坐前排,黑人坐後排。
那天晚上人很擠,白人座位已佔滿,有白人男子要求坐在黑人部分最前排的她讓座,遭到了拒絕。
當司機要求乃至以叫警察恐嚇黑人讓座時,坐在前排的其他三個黑人站了起來,唯獨帕克斯倔強地牢坐不起。
如果是一個孩子或是老人,也許她會站起來,但這次,她厭煩了她和其他美國黑人每天在生活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對待。
她說:「我只是討厭屈服。」
她成了上世紀50年代美國第一個拒絕給白人讓座的黑人,然後她因公然藐視白人而遭逮捕。
她的被捕引發了蒙哥馬利市長達381天的黑人抵制公交車運動,組織者是當時仍名不見經傳的牧師馬丁·路德·金,這個名字後來被冠以反種族隔離鬥士和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的榮譽。這場運動的結果,是1956年最高法院裁決禁止公車上的「黑白隔離」,帕克斯從此被尊為美國「民權運動之母」。
事實上,她並沒有組織或領導50年前那場民權運動,她只是在適當的時刻表現了一個平凡人的勇氣,而這種勇氣迫使整個國家重新審視並改變了原有的社會道德體系。
五十年後,美國國務卿賴斯說:「沒有她,我不可能站在這裡。」
「你以誰的名義在訴訟?」我問郝勁松。
「公民。」
「公民和普通人的區別是什麼?」
「能獨立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卻不傲慢,能正直地表示服從,卻不卑躬屈膝。能積極地參與國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惡知道憤怒,這樣我認為他才算是一個真正的公民。」
他打贏鐵路發票的官司後,很多人以為他會和鐵路結下樑子。
但他說起他乘車時,乘務長親自端來飯菜,問他:「發票你現在要還是吃完再說?」
呵呵。
「你靠什麼贏得尊重?」我問。
「靠我為了自己權利所做的鬥爭。權利是用來伸張的,否則權利只是一張紙。」他說。
我停頓了一下,問他最後一個問題:「你想要一個什麼樣的世界?」
這個34歲的年輕人說,「我想要憲法賦予我的那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