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6-14 23:13:54作者:
澳洲公民陳慕涵最近打電話到上海市女子監獄,詢問她母親--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曾愛華的病情時,獄方拒絕透露任何消息,只多次播放了謾罵法輪功的洗腦錄音。
據明慧網六月十三日報導,自從在五月中旬,從信中得知母親曾愛華在四月二十三日入獄後一週就突發重度高血壓(210/110毫米汞柱)後,陳慕涵每天都打電話到關押母親的上海市女子監獄第五監區詢問她母親的情況。
第五監區的大隊長袁某接到電話後先問是誰打的,然後就說自己不在或者說不知道是哪個袁隊長,隨後挂電話。直接迫害曾愛華的第五監區第一中隊隊長施蕾則總是裝作聽不見對方說話,說幾聲「餵餵」然後挂斷電話。其他人接電話時,有時說負責人不在,大多數情況直接挂斷電話。
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在陳慕涵打電話給施蕾時,施蕾沒有挂斷電話而是開始放錄音。錄音內容是一個很尖厲凶狠的女聲說的謾罵法輪功、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學員的話。一共有十來句話,每句幾乎都不超過十個字,共一分鐘左右,循環不停地播放。陳慕涵挂斷電話再打過去,對方接了電話不出聲,繼續播放該錄音。
陳慕涵在電話裡告訴施蕾,這個錄音是她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證。於是,在她再打電話過去時,施蕾換了一盤錄音帶繼續播放,內容同樣的女聲念的是一九九九年民政部的取締通告和公安部的「六禁止」通告,長約幾分鐘。
第二天,在接到陳慕涵的兩個電話後,施蕾又放了兩種錄音帶,每個長約十幾分鐘。放的過程中,施蕾不出聲,但每隔幾分鐘就拿起電話聽筒聽聽對方是否還在聽。等錄音都放完了,施蕾就挂斷電話。
明慧網稱,獄警給打電話的人放洗腦錄音,這種行為匪夷所思。這樣的舉動使外界知道了上海市女子監獄企圖轉化法輪功學員所使用的手段,也提供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最直接罪證。
截至發稿時為止,上海市女子監獄仍然沒有對家屬透露任何曾愛華目前的情況,對家屬在五月二十日左右用掛號信寄出的會見和保釋申請也沒有任何答覆,並扣押了所有家屬寄給曾愛華的信件。
自從曾愛華二零零六年五月被綁架以來,家屬唯一一次見到她是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一審開庭時。當時她面容浮腫蒼老,走路不穩,並因未被允許佩戴眼鏡而沒有認出到場的家屬。
事件背景
曾愛華,女,58歲,會計師,退休前是東北證券上海總部的主管會計。曾愛華從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曾連續多年被評為公司優秀員工,也是親友同事眼中出了名的好人。曾愛華在2005年移居到香港,成為香港居民。她在幾個月後回到了上海。2006年5月22日深夜,曾愛華在上海浦東五蓮路780弄16號 302室的住所內被上海浦東新區國保四科科長竺某、張某和浦興路派出所警察邱麟綁架。警方同時抄走了數百張新唐人電視臺節目和《九評共產黨》的光碟、幾十本大法書籍,以及電腦、手機、通訊錄等等。
自此以後,曾愛華一直被關押在上海浦東新區看守所。在看守所中,曾愛華被強制不允許戴眼鏡,但卻還被強迫進行高強度的需要用眼睛看的勞動。在多次連續提審中,警察脅迫她講出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以期作為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的證據。曾愛華堅決否定迫害,不回答他們的提問,從未在拘留證、逮捕證和任何口供筆錄中籤字。為抵制對自己的非法關押,曾愛華還絕食抗議。
與此同時,曾愛華的女兒、澳洲公民陳慕涵在得知母親被非法關押的消息後展開了積極的營救活動,受到了廣泛的支持。澳洲幾十位聯邦議員都寫信給澳洲外交部要求幫助曾愛華;兩位參議員和一位市長直接致信中國駐澳大使傅瑩表示關注此案;澳洲外交部在2006年7月舉行的澳中人權對話中將曾愛華的案子作為澳洲政府關注的人權個案向中方提出;澳洲駐上海總領事館曾多次向中共當局詢問此案情況;雖然中共當局多次以曾愛華不是澳洲公民為由不予回答,澳洲外交部在與陳慕涵的多次通信中都表示澳洲政府非常關注此案,並將繼續向中方提出詢問,以幫助曾愛華。
2006年7到9月,陳慕涵到香港呼籲營救母親,曾幾乎每天都在香港中聯辦前靜坐抗議。在她的呼籲下,香港多位立法會議員、區議員致信中共當局要求釋放曾愛華。香港入境處、駐京辦也曾多次向上海市公安局、法院轉發曾愛華家屬的抗議當局違法行為的信件。
從曾愛華被綁架開始,對於曾愛華受迫害的情況,澳洲、香港、美國等地的多家媒體都做了詳細報導,並密切跟蹤其進展。
2007年2月12日,上海浦東新區法院一審當庭判決曾愛華有期徒刑三年。
據明慧網六月十三日報導,自從在五月中旬,從信中得知母親曾愛華在四月二十三日入獄後一週就突發重度高血壓(210/110毫米汞柱)後,陳慕涵每天都打電話到關押母親的上海市女子監獄第五監區詢問她母親的情況。
第五監區的大隊長袁某接到電話後先問是誰打的,然後就說自己不在或者說不知道是哪個袁隊長,隨後挂電話。直接迫害曾愛華的第五監區第一中隊隊長施蕾則總是裝作聽不見對方說話,說幾聲「餵餵」然後挂斷電話。其他人接電話時,有時說負責人不在,大多數情況直接挂斷電話。
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在陳慕涵打電話給施蕾時,施蕾沒有挂斷電話而是開始放錄音。錄音內容是一個很尖厲凶狠的女聲說的謾罵法輪功、法輪功創始人和法輪功學員的話。一共有十來句話,每句幾乎都不超過十個字,共一分鐘左右,循環不停地播放。陳慕涵挂斷電話再打過去,對方接了電話不出聲,繼續播放該錄音。
陳慕涵在電話裡告訴施蕾,這個錄音是她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證。於是,在她再打電話過去時,施蕾換了一盤錄音帶繼續播放,內容同樣的女聲念的是一九九九年民政部的取締通告和公安部的「六禁止」通告,長約幾分鐘。
第二天,在接到陳慕涵的兩個電話後,施蕾又放了兩種錄音帶,每個長約十幾分鐘。放的過程中,施蕾不出聲,但每隔幾分鐘就拿起電話聽筒聽聽對方是否還在聽。等錄音都放完了,施蕾就挂斷電話。
明慧網稱,獄警給打電話的人放洗腦錄音,這種行為匪夷所思。這樣的舉動使外界知道了上海市女子監獄企圖轉化法輪功學員所使用的手段,也提供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最直接罪證。
截至發稿時為止,上海市女子監獄仍然沒有對家屬透露任何曾愛華目前的情況,對家屬在五月二十日左右用掛號信寄出的會見和保釋申請也沒有任何答覆,並扣押了所有家屬寄給曾愛華的信件。
自從曾愛華二零零六年五月被綁架以來,家屬唯一一次見到她是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一審開庭時。當時她面容浮腫蒼老,走路不穩,並因未被允許佩戴眼鏡而沒有認出到場的家屬。
事件背景
陳慕涵在香港中聯辦門前絕食抗議和靜坐,要求中共當局釋放其母親
曾愛華,女,58歲,會計師,退休前是東北證券上海總部的主管會計。曾愛華從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曾連續多年被評為公司優秀員工,也是親友同事眼中出了名的好人。曾愛華在2005年移居到香港,成為香港居民。她在幾個月後回到了上海。2006年5月22日深夜,曾愛華在上海浦東五蓮路780弄16號 302室的住所內被上海浦東新區國保四科科長竺某、張某和浦興路派出所警察邱麟綁架。警方同時抄走了數百張新唐人電視臺節目和《九評共產黨》的光碟、幾十本大法書籍,以及電腦、手機、通訊錄等等。
自此以後,曾愛華一直被關押在上海浦東新區看守所。在看守所中,曾愛華被強制不允許戴眼鏡,但卻還被強迫進行高強度的需要用眼睛看的勞動。在多次連續提審中,警察脅迫她講出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以期作為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的證據。曾愛華堅決否定迫害,不回答他們的提問,從未在拘留證、逮捕證和任何口供筆錄中籤字。為抵制對自己的非法關押,曾愛華還絕食抗議。
與此同時,曾愛華的女兒、澳洲公民陳慕涵在得知母親被非法關押的消息後展開了積極的營救活動,受到了廣泛的支持。澳洲幾十位聯邦議員都寫信給澳洲外交部要求幫助曾愛華;兩位參議員和一位市長直接致信中國駐澳大使傅瑩表示關注此案;澳洲外交部在2006年7月舉行的澳中人權對話中將曾愛華的案子作為澳洲政府關注的人權個案向中方提出;澳洲駐上海總領事館曾多次向中共當局詢問此案情況;雖然中共當局多次以曾愛華不是澳洲公民為由不予回答,澳洲外交部在與陳慕涵的多次通信中都表示澳洲政府非常關注此案,並將繼續向中方提出詢問,以幫助曾愛華。
2006年7到9月,陳慕涵到香港呼籲營救母親,曾幾乎每天都在香港中聯辦前靜坐抗議。在她的呼籲下,香港多位立法會議員、區議員致信中共當局要求釋放曾愛華。香港入境處、駐京辦也曾多次向上海市公安局、法院轉發曾愛華家屬的抗議當局違法行為的信件。
從曾愛華被綁架開始,對於曾愛華受迫害的情況,澳洲、香港、美國等地的多家媒體都做了詳細報導,並密切跟蹤其進展。
2007年2月12日,上海浦東新區法院一審當庭判決曾愛華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