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小雍一家移民到加拿大後暫住我家兩個月,辦理楓葉卡、醫療卡、找工作和租房子等事宜。他們的兩個孩子,在國內就上雙語學校,英語表達能力很不錯。小女兒 今年五歲,可愛調皮;大兒子今年八歲,更是可愛調皮。在我們把他們一家從機場接回家的路上,小雍給我們講了她兒子對加拿大的嚮往。
來之前,她兒子在日記中寫道:「過幾天我們全家就要去加拿大生活了,聽說那裡的三文魚很新鮮,我去了就要狂吃;那裡的牛奶很便宜,我去了就要狂喝;那裡的風景很漂亮,我去了就要狂玩;那裡超生孩子不罰錢,政府還給牛奶金,我去了就要狂生……」。小學生的日記是要給老師批閱的,據說那位年輕的新婚女老師讀到這篇日記時狂羨慕。
小雍夫婦對一雙子女寵愛有加,豈料兩個開心果不時生出事端,短短几個月時間竟然數次驚動了加拿大皇家騎警,而小雍夫婦也差點被套上「虐待子女」的罪名。
一個週末,他們夫婦一早開車帶著孩子們去附近公園玩,說好下午一點之前回來吃午飯,我們左等右等,飯都涼了也沒人影。打手機過去,一接通就被挂斷。不一會兒,小雍打回電話,壓著嗓子說:「我們遇到麻煩了,兒子在Play Ground 玩得太高興而不肯回家,我老公硬拖他上車,順手給了他兩下子,不知哪個愛管閑事的報了警,老公被皇家騎警截下問詢記錄呢。」說完馬上關機。我們一聽,傻眼了。按加拿大法律,父母不得對子女有身體虐待的現象,如果證實父母毆打了孩子,被罰款還算是小事,嚴重的話會被隔離。
提心吊膽了一小時後,小雍一家談笑風生地回來了。原來,小雍丈夫面對警察態度誠懇,反覆聲明一家人登陸還沒幾天,尚不清楚在加拿大不准打自家孩子。警察於是嚴肅全面地對小雍夫婦上了一課關於虐待子女的法律定義和懲罰條款,之後就放他們離開了,
小雍夫婦午餐時十分感慨,看來中國父母對子女的管教理念與加拿大法律定義的虐待有時僅一線之差,以後要把握好尺度啊。當日我再問小雍兒子現在最喜歡加拿大什麼,他答道:「在外挨打只要狂哭,就會引來警察」。妹妹添了一句:「哥,在家挨打只要狂撥911」。孩子們的無忌童言讓我們噴飯,而小雍夫婦則在一邊尷尬得狂汗。
第二次驚動皇家騎警也是一個週末,小雍老公帶著兒子去社區活動中心游泳,小雍則和女兒在樓下打球,回家後,小雍給出了一身汗的女兒洗澡。小雍轉身到浴室放洗澡水時,女孩手腳麻利地提起電話撥了911:「嗨,警察叔叔……」。接線員告訴女孩,留在原地,皇家騎警十分鐘內趕到,隨即要女孩把電話轉給大人。小雍大吃一驚,不由自主地提高了嗓音,氣惱地責怪女兒,這更增加了接線員的懷疑。不管小雍怎樣解釋,接線員堅持要他們不准外出,等候視察。
小雍問女兒為什麼要這麼做,女兒輕描淡寫地說:「Practice,看看警察叔叔真的會來不」。小雍忙交代說:「如果警察叔叔知道有毆打小孩的事情,會把媽媽抓進去坐牢的,所以,平時你不肯吃飯,媽媽拍下手心那個不算打,要記住了哦」。
警察上門了,這次是兩位,拿著對講機,一個一個房間要求打開查看,當然也看到小雍在給女兒洗澡,女孩身上沒有任何傷痕,且一臉得意地壞笑,不像有身體虐待的樣子。我也在旁邊解釋,確實是小孩亂撥電話。兩位負責到底的警察把我叫到一邊,詢問了一些問題,比如女孩平時是否有驚慌、低落、憤怒的情緒?是否有傷害自己或他人的身體的表現?女孩父母是否經常責備孩子使得子女感到自己一無是處?我知道他們是在按照「情緒虐待」的範疇調查情況,也就如實地都說「No」, 等我在他們的筆錄中籤了字,警察這才展開了笑顏,客氣地向大家拜拜。
警察前腳一出門,她五歲的女兒突然驚叫:「哎呀, 剛才我很丟人的!」原來是她意識到自己赤條條被警察看到了,小傢伙低下頭沉默了片刻,然後說:「不過呢,那兩個警察很Handsome(英俊)。」小雍問她什麼意思,小傢伙嘻嘻笑著說:「MM都喜歡帥哥呀!」「我暈」。
第三次差點又被指控虐待子女是在Super Store停車場,小雍上車前發現落下了一桶牛奶在收銀處,就關照兒子看著妹妹等在車邊,自己連奔帶跑地回去取。等她氣喘吁吁地趕來,遠遠發現孩子們身邊有位中年西人婦人,一邊盯著她的一雙兒女,一邊拿出手機要撥打。小雍立馬警覺到壞事了,她有可能會被控「忽視照顧」的罪名。於是一路大聲「Sorry! Sorry!」對著那婦人千道歉萬保證,最後得到了那位婦人的諒解。此時的小雍已經在新移民英語班學了點法律知識,理解那位婦人不是多管閑事,她所做的完全是按照加拿大兒童法規定。
半年後,小雍夫婦先後找到工作並搬去了新居,據說一家四口狂喜歡加拿大,生活過的有滋有味,像驚動皇家警察這樣有驚無險的事情再沒有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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