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5-08 13:21:23作者:楊明娟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向立法會提出六四事件動議辯論議案,要求徹查六四元凶,但議案在7日被立法會主席範徐麗泰否決。
梁國雄提出的議案內容包括:譴責1989年血腥鎮壓民主運動的元凶,並要求中國政府徹查六四屠城事件,以及結束一黨專政。
範徐麗泰在參考過法律意見後認為,梁國雄提出的議案所指的「元凶」一詞,讓人可以清楚分辨出是針對北京中央政府的意思,如果香港立法會針對中國政府作出帶有指控性或作出譴責的詞句,並不合乎議事規程。
至於要求「結束一黨專政」,範徐麗泰認為,這是要求中國政府結束在憲法中所確立的制度,也不乎合議事規程。
範徐麗泰裁定,梁國雄提出的六四事件動議辯論措辭不合乎規程,並將議案退回給梁國雄再考慮修改措辭字眼,例如改為要求中國政府徹查六四事件,追究負責任者,梁國雄可以在8日中午以前修改用字後再提交,這樣就可以批准他在5月16日在立法會大會提出議案辯論。
梁國雄表示,他已經修改原動議,使字眼更溫和,如果議員不同意他的動議,可修改或反對。他不滿目前議會討論的議題,完全由立法會主席一人決定。
梁國雄提出的議案內容包括:譴責1989年血腥鎮壓民主運動的元凶,並要求中國政府徹查六四屠城事件,以及結束一黨專政。
範徐麗泰在參考過法律意見後認為,梁國雄提出的議案所指的「元凶」一詞,讓人可以清楚分辨出是針對北京中央政府的意思,如果香港立法會針對中國政府作出帶有指控性或作出譴責的詞句,並不合乎議事規程。
至於要求「結束一黨專政」,範徐麗泰認為,這是要求中國政府結束在憲法中所確立的制度,也不乎合議事規程。
範徐麗泰裁定,梁國雄提出的六四事件動議辯論措辭不合乎規程,並將議案退回給梁國雄再考慮修改措辭字眼,例如改為要求中國政府徹查六四事件,追究負責任者,梁國雄可以在8日中午以前修改用字後再提交,這樣就可以批准他在5月16日在立法會大會提出議案辯論。
梁國雄表示,他已經修改原動議,使字眼更溫和,如果議員不同意他的動議,可修改或反對。他不滿目前議會討論的議題,完全由立法會主席一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