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為什麼成了罪惡的別名?
成都拆遷燒死1人 妻女燒傷住院
繞過重重障礙,在成都市第二人民醫院拍到了因拆遷而被燒傷的受害人王燕的照片,面對這張焦糊的面孔,再也無法壓制心中的怒火,多年以後,當我們回顧當代中國的拆遷運動時,我相信,這張焦糊的面孔可以被視為拆遷戶悲慘遭遇的一種象徵。
六四天網的義工還告訴我們,1月20日,王燕的丈夫已經在這場罪惡之火中被燒死,事發時,他「全身燃燒不停蹦跳揮舞雙手求助,最終在數百人圍觀中活活燒死」,而死者的父親,在此前的強拆過程中也曾經被打傷。
對於王燕夫婦被燒傷和燒死的過程,當地政府繼續裝聾作啞,因受調查條件所限,六四天網的義工暫時沒有給我們以詳細的描述,但綜合各方面情況看,拆遷方顯然無法擺脫縱火嫌疑,因為有現場目擊者稱,當時有身穿迷彩狀和白色上衣的拆遷方男子從5樓破窗,並逐級下樓逃走。
據瞭解,王燕夫婦所在成都鏈條廠宿舍,在短短一個月的拆遷過程中,已發生多次打人事件。而在一月前,成都附近的溫江農村也發生農宅因強行拆遷,深夜被人縱火燒燬的事件。類似的縱火事件,去年也曾在成都市發生。
因拆遷致死人命的事件不是第一次聽聞,在各地的拆遷過程中,死人的事屢屢發生。在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拆遷方似乎普遍陷入瘋狂,為了逼走拆遷戶,恐嚇、毆打、縱火,什麼手段都可以用上,完全已經是喪心病狂之舉。本來,家有家法,國有過法,如果法院判決拆遷戶當遷,自應由法院強制執行,為什麼我們卻在拆遷慘劇中屢屢看到地方黑社會勢力的影子?以威脅拆遷戶生命安全的方式推行強拆,首先說明拆遷方在法律上的膽怯,他們不敢在法庭上與拆遷戶面對面地較量,卻總是在黑暗中採用見不得人的伎倆,非法侵害拆遷戶利益,試圖用違法犯罪的低成本手法謀取暴利。
但更根本的問題是,拆遷過程中的違法犯罪發生時,完全看不到當地政府的存在,而當拆遷引起的惡性事件致死人命後,地方政府卻會「及時」冒出來,轉而向受害人施壓,比如在成都,這次燒死燒傷拆遷戶之後,事發次日,死者家屬在事發地設置靈堂,卻被警方和政府部門阻止,未能舉行追悼活動。為防止民眾聚集,政府部門還在事發現場外砌了圍牆。
別說政府部門公然站在拆遷方一邊,就算是消極應對拆遷戶的求救,也就完全可以說明問題了。每每在這些惡性拆遷事件中出現所謂「無業人員」的影子,正是地方政府放縱的結果,否則,誰有這麼大膽子公然實施搶掠?
對於拆遷過程中的非法現象,中央政府也曾不痛不痒地下發過一些文件,且不說這些文件是否真有誠意,就算是有,又如何能抗衡地方豪強勢力的發財慾望!更重要的是,沒有公正的司法渠道,沒有自由的新聞言論環境,沒有遊行示威的權利,弱勢的民眾如何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當葉國強縱身一躍跳下金水橋,他不僅未能維護自己作為一個拆遷戶的權益,反而被判刑兩年,那麼,這個政權對於拆遷問題的真實態度,也就不言自明瞭。
當代中國的拆遷運動實際上已經成了一場漠視民眾財產權和生命權的大規模人權侵犯,比歷史上所謂的「羊吃人」運動殘酷百倍。政府、開發商、拆遷方、黑社會多方勾結,盯緊的就是居民世代居住的房產,不以超低價格把居民趕出家園,他們如何能夠共同發財,賺個盆滿缽滿?!
於是,儘管拆遷戶傷痛纍纍,卻始終無法有效維護自己權利,這一次,如果沒有六四天網義工衝破障礙的揭露,可以肯定地說,王燕夫婦的遭遇又會被掩蓋。而拆遷過程中,有多少罪惡已經被成功被掩蓋呢?
拆遷本是城市建設中的一個正常環節,有關各方(無論涉及公權還是私權)應該本著平等、公正的原則進行協商,由拆遷方給拆遷戶予以合理補償,對有爭議問題,最終的裁決機構應該是法院,而不是為所欲為的黑社會分子。可是,在這場有史以來最大的拆遷運動中,法律是缺位的,新聞自由是缺位的,公民權利是缺位的,既然如此,拆遷論為赤裸裸的掠奪,也就不令人感到奇怪了。這樣的拆遷,實質上不過是罪惡的一個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