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10億元人民幣巨款外逃的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主任高山及其同夥據信已被加拿大警方嚴密控制。加拿大西部媒體本月21日前後紛紛報導,加方表示,引渡上述二人回國受審「難度不大」。
中加之間至今尚未簽署雙邊引渡協議,雖然加拿大是中國貪官外逃最集中的目的地之一,但多年來被引渡回國、受到懲處者幾乎沒有,轟動全球的賴昌星遣返案更是曠日持久、一波三折,至今仍無定論。
加拿大分析人士認為,與以往的案子相比,這一次的案子涉及的中方人員級別不高,犯罪金額也不算最大,但意義就在於高山可能成為第一個被加拿大遣返的中國貪官。高山一夥在加拿大被監控並不是一個偶發事件,它真實反映了加拿大政府在遣返貪官的問題上承受的輿論壓力比以前大多了。
一家三口神秘蒸發 在加洗錢暴露行蹤
事情要從2005年1月4日說起。當天一早,中國上市公司東北高速的財務部人員去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對賬,發現賬戶中2億多元巨款不翼而飛,後查出涉案金額總數超過10億元,而此案的重大嫌疑人、該支行主任高山卻神秘地失蹤了。
其實高山最後一次在中行露面是在2004年12月29日,此後,他以請假去北京看病為由,逃之夭夭。與幾乎所有外逃貪官一樣,高山早早就安排好了家屬外逃。據稱,高山一家三口長期三地分居,他自稱妻子李雪在北京師範大學讀心理學專業的研究生。直到事發後,人們才聽說,他的妻兒早已移民加拿大。今年1 月在中國公安部向加拿大警方列出的申請遣返人員的名單中,高山被列在第五位。
經過中加警方近兩年的緊密合作和偵查,近日,從加拿大境內《環球郵報》等主流媒體率先傳出了一條好消息:加拿大警方證實高山確實在加境內,並且已經對他和他的一名同夥李東哲實施了「嚴密監控」。據加方透露,高山和李東哲被發現,源於加警方注意到二人曾在出逃前轉移大量資金入加拿大境內,隨即展開監控。其間,加警方根據掌握的情況,曾派出專員赴黑龍江,向當地警方反映此事。
據加拿大電視網CTV報導,高山等人行蹤的暴露,正是出在「洗錢」的環節,但警方沒有透露兩人是通過什麼方式洗的錢。根據以往的經驗,中國外逃貪官和貪犯一般會在事發前想方設法將贓款弄出境外「洗白」,途徑有通過地下錢莊、在維爾京群島等避稅天堂「方便地」註冊公司等,再以投資形式將資金轉移回加拿大,在賭場開立賭博賬戶,以一進一出的形式完成洗錢。
由於還處在「監控」階段,根據辦案需要,目前加拿大警方沒有透露兩名嫌犯的行蹤,媒體也只知道是在加拿大西部地區。對於和加拿大警方的此次配合,中國警方也同樣保持低調。黑龍江省公安廳國際合作處的有關負責同志25日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案正處於偵查中,他們「沒有獲得授權可以對外做說明」。當記者向公安部發言人辦公室核實此事,該辦公室也表示「無可奉告」。
在國際刑警組織的最新網頁上,本報記者檢索出中國公開發出了3份針對男性犯罪嫌疑人的紅色通緝令,但沒有高山。發布紅色通緝令有兩種方式,一種對社會公開,另一種不對社會公開,只在國際刑警組織各成員國之間公開。據分析,針對高山和李東哲,中國可能發出了不對媒體公開的紅色通緝令,或者沒有發。因此,此案的一些具體細節還有待進一步的消息證實。
貪官炒高溫哥華房價 最怕收到紅色通緝令
儘管此案尚在偵查中,但加警方表現出的前所未有的與中方主動協作的態度,令人耳目一新。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劉楠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種種原因,中國和加拿大還沒簽訂引渡條約,在遣返貪官事宜上存在法律障礙,所以能否引渡成功取決於雙方的政治意願。這次加方對中國的要求做出積極反應,積極履行其國際義務,不但有利於中國追究和打擊犯罪,同時也將對逃出國門尤其是逃到加拿大的貪官和貪犯產生極大的威懾。
眾所周知,加拿大被稱作「貪官樂園」。由於加拿大是移民國家,貪官們在外逃前大多準備了第三國護照和假身份,這些隱姓埋名的貪官一旦入境,加拿大政府很難及時發現。
如2003年發生的中國銀行開平分行三名負責人許國俊、余振東、許超凡4.83億美元盜款潛逃案,加拿大皇家騎警明明知道他們就躲在溫哥華,且在列志文市購置豪宅,但警察們在溫哥華、香港、大陸間往返調查10個月、傳喚和偵查近20個關聯人,結果卻一無所獲。
即便是身份暴露了,由於加拿大是《日內瓦難民公約》簽署國,這些貪官只要自稱「難民」,就自動進入難民資格認定程序,至少拖上三年五載,這麼長的時間足以讓貪官找到其他出路;即使難民資格被否認,由於加中間至今未簽署雙邊引渡協定,且加國法律規定不引渡有可能判死刑的罪犯,這些犯罪份子還是可以在加逍遙無事,而且出現了貪得越多、罪行越重卻越無事的怪現象。
由於攜帶大量贓款,一些貪官生活奢華。據加拿大華文媒體《環球華報》報導,有一名梁姓貪官在溫哥華豪華區桑那斯斥巨資購地,建起面積達7000平方米的豪宅,其中僅一條800安培的三相電線,就耗資25萬加幣(約合160萬元人民幣)。為掩人耳目,他在市中心開設了一家生意冷清的保健品公司,雖然許多人都知道他的貪官身份,但由於加拿大實行屬地管轄權法,除殺人、投毒等惡性案件,只要不在加境內犯罪,警方便只能袖手旁觀。由於溫哥華華人眾多,生活方式東方化,因此成為中國貪官最青睞的定居地。許多當地人認為,溫哥華地區近年來瘋狂上漲的房價,很大程度上要拜這些拚命搶購不動產的中國外逃貪官所賜。
但也有一些貪官生活拮据,為躲避中國政府的「紅色通緝令」不斷搬家和變換身份,東躲西藏、坐吃山空。由於加拿大打官司、請律師費用昂貴,這些貪官一旦因證件到期或被發現持有假證件,就會陷入沒完沒了的司法程序,把自己的貪污所得消耗殆盡。另一些貪官則是不改其在國內的奢靡生活,有的沉湎賭場,最後由巨富變成窮光蛋。
庇護貪官,政府挨批, 引渡貪官,大勢所趨
不管怎麼樣,這一次高山的案子再次證明,貪官在加拿大也越來越不好過了。畢竟,「貪官樂園」的國際形象是任何國家都不樂於承擔的。這幾年加拿大國內有這樣一種變化,對於像賴昌星案這樣曠日持久、耗費大量納稅人錢財的牛皮官司,民眾的抱怨聲越來越高;另一方面由於中國不斷披露外逃貪官的犯罪事實,加拿大不少媒體也比以前更多地抨擊本國政府不該庇護中國貪官,使加拿大成為「經濟犯罪份子的天堂」。在去年溫哥華城市電視臺舉辦的專題連線討論中,不少參與者都認為,政府「應在遣返貪官問題上採取更積極的態度」;有的人還認為政府在「贓款分割」上與中國扯皮不夠體面,因為這些贓款都貪污自中國民眾,理應物歸原主。
其次,法律專家指出,加方之所以敢於說「引渡二人回國受審難度不大」,也是因為中加雙方在處理這個案子上有比較多的共識。首先中國和加拿大在反洗錢方面的司法分歧並不大,罪犯在加拿大從事了洗錢活動,加拿大本身也需要對這種行為進行懲處。另外,不能引渡可能被處死的罪犯是加拿大司法的一條硬規定,但一些分析認為高山的案子可能會被判無期徒刑而不是死刑,這也是加拿大可能引渡他回國的原因。
也有分析人士認為,自去年加拿大新一屆政府上臺之後,為了所謂「不能為了萬能的美元而犧牲自己的原則」,對中國人權問題無理指責,導致兩國政治、經貿關係下降。因此不排除加拿大政府有利用這一次遣返巨貪的機會,向中國政府示好的可能。但中國外交學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授指出:「這次加警方嚴密控制兩個大貪污犯,應該只是涉及洗錢的犯罪層面,而不涉及兩國的政治關係。」他認為這並不標誌著兩國政治關係的根本好轉。
中國究竟有多少外逃經濟嫌犯?據去年5月公安部、國家審計署合辦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布的統計數據,近年來中國公安機關已陸續緝捕到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 32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額近700億元;統計顯示,2005年一年公安機關共將53名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緝捕回國,目前仍有近800名經濟犯罪嫌疑人外逃。
目前,在與加拿大並稱「中國貪官三大樂園」的澳大利亞和美國,協助遣返中國貪官的步子都走在了加拿大前面。此次中加警方的密切合作,可說是讓人眼睛為之一亮的閃光點。如高山一夥能很快被遣返,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將對雙邊引渡協議的談判和反貪腐司法合作起到極大的推動和促進作用,也將為今後繼續追查和遣返貪官樹立一個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