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紹:
三環新城開發商北京懋源房屋開發有限公司在2004年3、4、5開工興建了1、2、3、4、5號樓,在售房合同裡都未約定車庫所有權。按照可能發布的物權法規定,種類地下車庫產權歸業主所有。但是在05年年中,物權法草案進行徵求意見的時候,懋源急忙辦理了3、4、5號樓的地下車庫產權。廣大業主在公示期間抗議未果。。。。
懋源開發的三環新城與天通苑同屬經濟適用房,地下車庫租金比450/160=2.81:1,面對地上車位無路可求,普遍只是擁有幾萬元代步車的業主,拒絕了450高價車位,在求租地上車位無果的時候,選擇了將車停留在小區外未開通的將來的市政路上。
懋源及其辦的物業,為了強迫廣大業主租、購高價車位,對業主停車在小區外,視為眼中釘。以開通班車為名,畫了停車線,要求業主改能大量停車的斜向停車方式,變為只能停少數車輛的串聯停車方式;基本上的有車的業主,都在為了能夠開通班車的惠及全體業主的目的出發,配合了。三環新城開發商懋源,為了挽救被其宣傳鼓動下購買商戶門面的一堆飯館不倒閉,也為了將業主趕入高價地下停車位,強行從可能開通的市政路路面上畫出一個街區的停車位給商戶,這個街區就是飯館和租售中心這些商戶前面的街區,使本來緊張的車尾更加緊張。同時還將6號樓樓下的停車位,改為商戶停車位。2005、2006北京房價大漲,懋源見有機可乘,就私下違反政策漲價,被北京電視臺曝光後,變化手段,要求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買房者必須同時購買一個車位,而該車位,從2004年的6萬,漲到了12萬,時至今日,小區論壇經常有無車的業主在銷價出租車位。。。
懋源及其辦的物業,為了將車趕入地下停車位,用業主的物業費雇了一堆保安,在市政路尤其是飯館、租售中心前的市政路劃定了大量不允許停車的地方,阻止業主停車。很多業主在租地上停車位無果、又不願被開發商痛宰去租地下停車位的時候,就將車停在飯館和租售中心前面的公共地方(非市政路,也非人行道),飯館為了和氣生財和吸引客戶,對此持認可和歡迎態度;但是開發商不幹了,在一開始不理睬,到專門安排保安制止停車在租售中心前面的公共地方(非市政路,也非人行道)。
如果僅僅如此,也沒必要寫這個文章了,畢竟這樣僅僅是碰到了格調不高的商人而已,現在哪裡不是奸商滿地呢?。。。雖然我們對臺灣的業主基本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靠屬於所有業主的地上、地下停車位和公共房子來維持運轉的情況羨慕不已,但是我畢竟沒有這個能力來書寫評價現在這段歷史,應該過幾十年留給後人評價。不過可以肯定地是,三環新城不是一個財務上不成功的項目,100萬平米,這個開發商是已經掙到足夠的合法合理的巨額收入了!寫這個背景的目的,是說明我在18、19日停車不方便的來由和不得已。
二、我簡單的不幸遭遇的流水帳
1月16、17日,休年假,我的車停在小區裡非停車位的路邊,保安抄了我前面車牌號後讓進,唉,每天5元買個踏實吧。
1月18日早去單位上班,車停樓下,單位有保安能看到車位,並且因為全樓戒菸,同事都跑下樓抽煙,我也是煙民哦。車停的很安全。
1月18日下班後,我開車回到當初我女朋友購買的準備當作婚房的三環新城的家,發現市政路邊停車位已經滿了,按照往常估計,小區內地上所有停車位都已經滿了。那就只能老規矩羅,我邊詛咒450元/每月的地下停車位邊轉著撿漏。發現飯館和租售中心前面的公共地方,飯館前的停滿了,租售中心的前的一輛車都沒有,心裏那個美呀。租售中心前,前幾天我還停過,想不到今天不費吹灰之力這麼順。就停租售中心門口前了,挨著路燈,離晚上跳舞的地方遠點。摘檔,手剎,停車,下車。沒走幾步,有個滿臉紅扑扑的小個子保安衝我走過來,對我說,這裡不讓停。問其公共地方為什麼不讓停?保安說這不是公共地方,是租售中心的。我納悶,問為什麼以前可以停,保安回答說,這是老總的停車位,就是不讓停。我看租售中心也下班了,想想找個停車位太難了,不理這個保安,反正明早就開走了,誰都礙不著。往前走沒幾步,保安氣急敗壞的衝我吼,威脅道「你停這裡,刮了蹭了,出了問題,我們可不管!」。我一聽,也覺得物業太過了,回頭回了一句「哪兒都不讓停,你們得講良心!」,話畢扭頭回家。
1月19日早8點多,上班去。發現左側駕駛位車門上有黑色的類似腳踹的印,位置就在因為黑夜洗車水沒給擦乾,粘上灰塵之後形成的道道下面。手一擦,黑色能去掉,心裏默念一句:哪個壞蛋幹的好事。琢磨下次洗車再弄乾淨吧。發動,走人,上班掐點越來越准了,8點58到單位,哈哈。
1月19日中午,在全天會議中間抽空下樓抽煙過癮,居然發現右側前艙車門也有一個腳印,位置和左側那個對稱。心裏大怒,看來誰故意弄的。一摸,能擦掉,釋然,「沒得罪人呀,誰故意干的?」的念頭只停留n毫秒,轉身抽煙去了。
1月19日下班回家,照樣停車難呀!從1號樓前市政路,一直開到新開的二、三期小區那邊的市政路,撿漏還真難呀,沒位置!掉頭,5號高樓面對的那個市政路剛才看到有一段空的,距離比較短,回去試試。掉頭回來,倒車,技術不錯,進去了。就是距離太寒磣了,離前面的車很近,蹲個人都費盡。
1月20日2點不到,聲援1、2號樓抗議修建變壓站回來,準備開車出去辦事。突然,媳婦驚叫,「你的車牌怎麼沒了?」。過去一看,傻眼!趕緊檢查,有沒有留字條勒索錢的,網上看到過類似的案子。沒看到字條。哦,趕緊檢查後面車牌,一看還在,應該也不是套牌的,套牌要2個車牌都偷吧。剛好看見一個保安在前面,將其找過來。我媳婦質問保安,為啥我的前面車牌沒了?保安說不知道。我腦子從一片漿糊,到開始想這幾天都停哪裡了,是不是前幾天丟的,畢竟這段市政路比較繁華,在有路燈的情況下,應該沒這麼明目張膽的壞蛋。哎,休完年假,單位一堆亂七八糟的事情把我搞得很暈,腦子這兩天基本短路,好不容易想起來了17、18都停哪裡了。突然心跳停頓一下:那天那個保安威脅我說的話「你停這裡,刮了蹭了,出了問題,我們可不管!」,是不是保安給卸的?!我馬上對身邊保安說,車牌是不是你們拿走的?保安說沒有,他早上5點接班的時候,就發現我這車前面沒牌照了。我媳婦問其牌照沒了,那他們負不負責,這個保安挺老實的,說他新來的,不知道。媳婦讓我打110,又讓我找物業,立即我腦子又短路,好像沒必要找警察吧?我擔心被套牌,應該趕緊到車管所挂失和補辦。於是,告訴媳婦我上樓去拿登記證。
上得樓來,順便花1分鐘上網google一下「車牌被偷」,搜索結果有n多偷車牌勒索錢的,很普遍呀,看來得報案,要不都不報案,下次不知道得偷誰,警察就永遠不知道呢。拿上東西,下樓。
剛好看到媳婦從物業樓裡出來,我拉上媳婦,就往1、2號樓停著n多警車,業主和物業正在對峙的地方去,報案就在眼前,方便呀,這麼方便的小區不多。前面保安攔路,不讓過去,吼一句「我可是正事,我找警察報案」,車往前面走,闖過去,找到警察,一頓說。警察表示同情,但說他們正在出勤,不能接受報案,得去派出所報案,然後開始詳細告訴我怎麼走。派出所,我天天從那裡去上班,知道。掉頭去派出所。
剛上車,媳婦說他找保安隊長了,讓其查18日晚上威脅我的保安,但是被拒。我怒,太不像話了。立即衝向物業樓,進去找到保安頭子,和他說了情況,直接告訴他,懷疑是18日的那個保安小夥干的,讓其好好查查,否則我馬上報案去。隊長看來應付這種情況很熟練,有外交部發言人的職業化,肯定地說不可能他們幹的,他們為了保護市政路上的車,專門安排保安值勤,前一陣子還發現有人晚上偷輪胎,被保安發現,制止,小偷駕車逃跑。。。。我發現有演變成事跡報告會的勢頭,咱也沒證據指正,這麼交涉是白搭。打斷滔滔不絕的保安隊長,告訴他,希望他們好好查,我現在報案去了。
直奔派出所,一路兩口子一頓狂分析。。。
到了派出所,邊停車,邊還在懷疑是保安干的:白天在單位車牌是很安全,18日晚上給我車兩側都踢了,保安非常可疑嗎?得如實反映給警察。車停在幾輛警車中間,苦笑。下車邊和媳婦說:腳印可能是很差的革底鞋踹的,黑色顏色特別深,留下痕跡很重,邊仔細看腳印痕跡。突然,再次傻眼:腳印上方車門上的花印,居然很多是劃痕,不全是我1月19日早上以為的晚上洗車沒擦乾,粘上灰塵形成的線條。傻眼傻眼,豎著6條,橫著2條,其中一條痕條從前門,一直到行李箱。得重噴半輛車的漆呀,錢呀,我得罪誰了,幹這麼絕,踹了還劃。努,怒,拉著媳婦,衝進派出所。
登記,安排民警接待,再登記。。。。。我倆爭著把情況介紹給警察。媳婦說到我上樓取登記證的時候,下午的那位老實保安從一開始說早上5點,後來說早上6發現我的車沒車牌了。我立即警覺,問到,現在天亮是幾點?(干電腦的,黑夜比白天多,真不知道)媳婦說得7點天才亮,我趕緊說明車停的很近,天不亮的情況下,不可能專門蹲下檢查我的車有沒有車牌的云云。警官看我比較懷疑保安,就開始關注我舉報的2邊被踹,左側被劃的情況,警官問了一些當時情況,隨意多問了一句,「車右側有被劃嗎?」。再次down機,剛才太激動,沒檢查,是不是。。。警官一看我這樣糊塗,說那去看看吧。警官取了數碼相機,與我們一起奔車而去。獨自快步向前,仔細一看,徹底呆住:右側與左側劃痕對稱的位置,一樣是劃了很多道的,不全是水干後的痕跡,一樣劃了一道從前到行李箱的劃條。總計豎劃3道,橫劃6道!!!車按照警官要求,倒出到院中間,警官一頓拍照,我一頓電話,確認保險公司不管補漆,我得自己掏錢,並且補辦車牌,得1個月。透心涼。
警官挺平易近人,全過程除了瞭解記錄案情,還隨便聊了聊豐臺安全形勢,80%警力今天服務三環新城;市裡、市委領導非常重視三環新城情況;特別表揚怡海花園小區從來沒這些爛七八糟的事情,開發商搞得很好;以前因為三環新城亂七八糟,曾經換過一撥保安。。。。哎,心裏嘆氣:總不能馬上賣房子挪窩吧,無奈。
16:30,派出所開了證明,殺向車管所,就怕萬一,萬一是搞套牌呢。豐南車管所的路越來越差了,半小時殺到。走到大廳門口,一看有個銅牌:工作時間8:30-17:00,週六、日休息。倆人對視,鬱悶到極點。
回家,鬱悶,5點半了,媳婦建議把痛苦消滅在食物中。邊吃還是邊憤怒,對稱的左右側開劃,左右側踹腳,這仇也太大了吧!一會懷疑那個保安,一會又覺得保安雖然很愣,但那麼年輕,這麼毒辣的手段不像能使出來;一會懷疑可能有人為了地下車庫利益指示那個小保安這麼干;一會又覺得真有可能我以中彩票的機率,就是在19日被外面流竄到三環新城作案的壞蛋給折騰了;一會又覺得懋源在三環新城掙的錢奔10億以上了,家大業大不會這麼胡來;一會感覺偷有偷道,偷牌沒必要又踹又劃,這明顯是有大仇;一會。。。。。。沒意義的瞎想一頓,飯也沒吃好。
最後,兩口子得出了無數懷疑,但都被我們自己否定,畢竟我們沒證據,啥情況都得等警官破案了才能確定,我因為損失大而亂想情況,是自我折磨也是白搭精力。不過,倒是得出2個確定的結論:1是這種沒缺胳膊斷腿、更沒出人命的小案,警察警力有限,十有八九破不了的;除非那王八犢子敢在三環新城再亂來,故意找警官難看。真要查個結果出來,還不如我自己去搞輛別的車、找幾個兄弟分別帶上菜刀停在18、19日停過的地方,花幾個晚上蹲點試試看;不過呢,案子真要破了,我給派出所送錦旗去,我把噴漆的錢捐給1、2號樓做業主委員會啟動用。2是三環新城太爛,太爛,以後要自己保護自己,錢包要捂好,回家要在裡面反鎖好,隨時菜刀準備,沒事隨時偷拍自己的車和房子,看安全不安全,趕緊掙錢爭取早日搬走。。。。
三、對鄰居們的建議
離開派出所前,警官最後問,你還有什麼要講的嗎?我當時是這麼講的:我在三環新城決定要報案前,不知道補辦車牌要不要派出所證明,本來想直接去車管所辦補辦的,但最終我來報案了,為啥?就是感覺三環新城情況太差,不能讓這幫壞蛋,這幫邪惡黑勢力太囂張。來報案就是為了,萬一三環新城再遇到類似情況,可以幫助抓住這幫人。請警官盡力爭取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