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12-29 00:19:01作者:
從2007年1月1日起,加拿大的父母用於孩子課外健身活動方面的費用可以用來抵稅。這些健身活動包括:舞蹈班、柔道班或其它體育課程。這些課程需要開設8週或以上,每週1次。如果是夏令營課程,則需要是開設連續5天或以上。
根據新的規定,對於家庭中每一個16歲以下的孩子,家長最多可申報500加元的費用。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家庭有兩個16歲以下的孩子,而兩個孩子都參加了符合規定的健身課程。那麼,家長在年終報稅時最多可申報1000加元的相關費用。
加拿大財政部長 Jim Flaherty 在解釋這一新的稅務規定說,這一措施可以幫助家長減輕在孩子健身活動方面費用支出的負擔,鼓勵孩子參加課外健身活動,從而開始健康的人生。資料顯示,同其它國家一樣,加拿大小孩肥胖也有上升的趨勢,引起人們對於相關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壓和心臟病等可能增加的關注。因為這些疾病會加重已經超荷的加拿大公共衛生體系。
根據新的規定,對於家庭中每一個16歲以下的孩子,家長最多可申報500加元的費用。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家庭有兩個16歲以下的孩子,而兩個孩子都參加了符合規定的健身課程。那麼,家長在年終報稅時最多可申報1000加元的相關費用。
加拿大財政部長 Jim Flaherty 在解釋這一新的稅務規定說,這一措施可以幫助家長減輕在孩子健身活動方面費用支出的負擔,鼓勵孩子參加課外健身活動,從而開始健康的人生。資料顯示,同其它國家一樣,加拿大小孩肥胖也有上升的趨勢,引起人們對於相關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壓和心臟病等可能增加的關注。因為這些疾病會加重已經超荷的加拿大公共衛生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