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11-05 02:25:22作者:總是在梅邊
可以試想一下,當換偶成為婚姻中的常態時,婚姻和愛情將會變成什麼樣子?婚姻關係不再是夫妻相隨、田園牧歌的美好圖景,而是易夫而睡、易婦而歡的百獸群交圖。這樣的婚姻,普通人還有什麼好期待和嚮往?這樣的婚姻,還可以為社會的發展和人類的繁衍作出什麼正面的貢獻?
自從我國的性學專家李銀河女士發表了「換偶是公民合法權利,聚眾淫亂罪已經過時」的大論之後,我並沒怎麼在意,在公共媒體上借個人影響力大放厥詞的各種專家多了去了,說完了就會像一陣風散了沒影。可是,針對李銀河的這番言論引發的討論沸沸揚揚到今日還沒有停止,且支持她的觀點的人還不在少數,據鳳凰網近期網上調查顯示,46.6%的網友認為換偶行為很正常,可以接受換偶。而天涯上,換偶的支持者和反對者也是爭執得熱火朝天。
相關:李銀河博士,「性解放」並非世界潮流!
面對這樣的現象,我不禁要問,中國人是不是集體生病了?是不是經過了上至幾千年、下至這幾十年的社會制度和文化的壓抑,中國的性器此時格外興奮,稍一撩撥便處於高潮,以至於不論情理、不問法律也不問良心!李銀河的換偶論以及背後包含的道德和理論依據,摸了誰的G點,以至於歡快的叫好聲此起彼伏?
李銀河反對二奶和婚外戀。她說「一個男人,有家有口,去搞婚外性關係,這是違反婚姻道德和忠誠承諾的。」但是,她又支持換偶,說這樣做是「男女平等的,也不違反婚姻道德。」她的意思就是說,一個人發生婚外性是不對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同時都發生婚外性就是合理也合法的!這是什麼「負負得正「的混蛋邏輯?持有這種混蛋邏輯的人怎麼配稱為一個社會學家?
首先,換偶行為怎麼可能是「男女平等」的?在絕大多數時候,換偶都是由男方提出的,所以一般稱為「換妻」。男方有和某人妻子發生性行為的想法,怎麼能斷定,自己的老婆也有和某人發生性行為的想法?所以,男方能勸說女方同意,不能排除不採取了一些威逼利誘的辦法,以使女方和自己同做這令人不齒的事情。這樣的「男女平等」恰恰說明男女是不平等的,婚姻中有弱勢和強勢的存在,一方有在精神和物質上脅迫另一方的可能,才能出現夫妻同時共行不軌之事的醜惡現象。
其次,換偶行為是對人類的美好情感和婚姻制度的褻瀆和破壞。婚姻制度不僅僅是對結婚雙方當事人的保護,也是對婚姻關係的保護。婚姻關係的性質就是專一、忠貞和責任,而換偶行為就是赤裸裸地對婚姻關係和愛情的破壞和顛覆。可以試想一下,當換偶成為婚姻中的常態時,婚姻和愛情將會變成什麼樣子?婚姻關係不再是夫妻相隨、田園牧歌的美好圖景,而是易夫而睡、易婦而歡的百獸群交圖。這樣的婚姻,普通人還有什麼好期待和嚮往?這樣的婚姻,還可以為社會的發展和人類的繁衍作出什麼正面的貢獻?
李銀河還大言不慚地說「換偶沒有違反性學三原則(自願、私秘、成人之間),它是公民的合法權利」。要知道,所謂性學三原則,既不是法律三原則,也不是道德三原則,有何公眾示範意義?如果按照李的三原則來界定人們行為的合法性,那麼,賣淫嫖娼是絕對合法的了,性PARTY也是合法的了,吸毒賣毒也是合法的了,買賣兒童也是合法的了(監護人同意),聚眾賭博也是合法的了,重婚也是合法的了……
李銀河的歪理邪說還蠻多,她曾經說過「如果我是18歲,我會嘗試一夜情。」我們想說的是:李大媽、李阿姨或者李奶奶,想一夜情就去做唄。年紀大點怕什麼,一夜情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你一定要帶頭行使。何況,小波同志走了的這麼些年,不知道你性方面是怎麼解決的,不要太壓抑自己的需求了,否則會形成心理障礙的哦!你要是心理障礙了,那些擁護你的公民怎麼辦呢?他們飢渴了要找性伴侶、要換妻、開性 PARTY的權利由誰來保護呢?
總體來說,李銀河對年輕人的教誨就是「未婚時就搞一夜情,已婚的就換妻」。這句話可以刻在性學大師的墓碑上,以紀念她這一輩子的兢兢業業、治學不倦。
自從我國的性學專家李銀河女士發表了「換偶是公民合法權利,聚眾淫亂罪已經過時」的大論之後,我並沒怎麼在意,在公共媒體上借個人影響力大放厥詞的各種專家多了去了,說完了就會像一陣風散了沒影。可是,針對李銀河的這番言論引發的討論沸沸揚揚到今日還沒有停止,且支持她的觀點的人還不在少數,據鳳凰網近期網上調查顯示,46.6%的網友認為換偶行為很正常,可以接受換偶。而天涯上,換偶的支持者和反對者也是爭執得熱火朝天。
相關:李銀河博士,「性解放」並非世界潮流!
面對這樣的現象,我不禁要問,中國人是不是集體生病了?是不是經過了上至幾千年、下至這幾十年的社會制度和文化的壓抑,中國的性器此時格外興奮,稍一撩撥便處於高潮,以至於不論情理、不問法律也不問良心!李銀河的換偶論以及背後包含的道德和理論依據,摸了誰的G點,以至於歡快的叫好聲此起彼伏?
李銀河反對二奶和婚外戀。她說「一個男人,有家有口,去搞婚外性關係,這是違反婚姻道德和忠誠承諾的。」但是,她又支持換偶,說這樣做是「男女平等的,也不違反婚姻道德。」她的意思就是說,一個人發生婚外性是不對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同時都發生婚外性就是合理也合法的!這是什麼「負負得正「的混蛋邏輯?持有這種混蛋邏輯的人怎麼配稱為一個社會學家?
首先,換偶行為怎麼可能是「男女平等」的?在絕大多數時候,換偶都是由男方提出的,所以一般稱為「換妻」。男方有和某人妻子發生性行為的想法,怎麼能斷定,自己的老婆也有和某人發生性行為的想法?所以,男方能勸說女方同意,不能排除不採取了一些威逼利誘的辦法,以使女方和自己同做這令人不齒的事情。這樣的「男女平等」恰恰說明男女是不平等的,婚姻中有弱勢和強勢的存在,一方有在精神和物質上脅迫另一方的可能,才能出現夫妻同時共行不軌之事的醜惡現象。
其次,換偶行為是對人類的美好情感和婚姻制度的褻瀆和破壞。婚姻制度不僅僅是對結婚雙方當事人的保護,也是對婚姻關係的保護。婚姻關係的性質就是專一、忠貞和責任,而換偶行為就是赤裸裸地對婚姻關係和愛情的破壞和顛覆。可以試想一下,當換偶成為婚姻中的常態時,婚姻和愛情將會變成什麼樣子?婚姻關係不再是夫妻相隨、田園牧歌的美好圖景,而是易夫而睡、易婦而歡的百獸群交圖。這樣的婚姻,普通人還有什麼好期待和嚮往?這樣的婚姻,還可以為社會的發展和人類的繁衍作出什麼正面的貢獻?
李銀河還大言不慚地說「換偶沒有違反性學三原則(自願、私秘、成人之間),它是公民的合法權利」。要知道,所謂性學三原則,既不是法律三原則,也不是道德三原則,有何公眾示範意義?如果按照李的三原則來界定人們行為的合法性,那麼,賣淫嫖娼是絕對合法的了,性PARTY也是合法的了,吸毒賣毒也是合法的了,買賣兒童也是合法的了(監護人同意),聚眾賭博也是合法的了,重婚也是合法的了……
李銀河的歪理邪說還蠻多,她曾經說過「如果我是18歲,我會嘗試一夜情。」我們想說的是:李大媽、李阿姨或者李奶奶,想一夜情就去做唄。年紀大點怕什麼,一夜情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你一定要帶頭行使。何況,小波同志走了的這麼些年,不知道你性方面是怎麼解決的,不要太壓抑自己的需求了,否則會形成心理障礙的哦!你要是心理障礙了,那些擁護你的公民怎麼辦呢?他們飢渴了要找性伴侶、要換妻、開性 PARTY的權利由誰來保護呢?
總體來說,李銀河對年輕人的教誨就是「未婚時就搞一夜情,已婚的就換妻」。這句話可以刻在性學大師的墓碑上,以紀念她這一輩子的兢兢業業、治學不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