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10-29 08:42:40作者:
法輪功人權近日公布了去年聯合國人權專員們對於新加坡政府非法關押兩名法輪功學員的申訴書。
這份申訴報告是由三名聯合國人權專員發出的,他們是聯合國「言論自由」 特派專員, 「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派專員與「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聯合向新加坡政府發出的緊急呼籲。
報告由2005年5月3日發給新加坡外交部,關注當時關押的兩名法輪功學員的情況。他們是新加坡籍人黃才華女士(41歲) 和中國籍人程呂金女士(37歲)。報告中指出根據接到的資料,2004年5月,黃才華和程呂金就2003年2月,在新加坡濱海公園無准證集會和派發揭露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的資料和光碟事件被捕且被起訴。 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39號法庭宣判黃才華罰款24,000新元,程呂金罰款20,000新元。兩位女士拒絕支付罰款,表示要上訴。 結果她們的罰款被改換成監禁,黃才華監禁20週,程呂金監禁24週。兩位女士立即被帶入樟宜女子監獄。在聯合國接到這份申訴書時,她們還被拒絕會見律師或被家人探視。程呂金當時還在母乳餵養她六個月的女嬰, 但卻沒有給她任何時間讓她安排女兒的生活,而且她在監獄中不允許見她的女兒。在這封書信發出時,她們正在絕食抗議法庭4月25日的判決,監獄官員威脅她們,如果不停止絕食,將會進一步處罰她們。
在今年的聯合國理事會上,黃才華女士特別趕到日內瓦向參加會議的所有會員國成員繼續講訴了法輪功在新加坡所受到的迫害。
圖解:新加坡學員與聯合國「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派專員的合影。
左起法輪功人權代表陳師眾,新加坡法輪功發言人王語依,聯合國特派專員,酷刑受害者戴英,被新加坡當局三次非法起訴的法輪功學員黃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