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在九月二十四日政治局會議上宣布罷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掀開了胡錦濤與上海幫纏鬥多年的帷幕。
這場大戰,正如以往「反腐敗」那樣,觀眾開始站在胡錦濤一邊,鼓勵他打擊上海幫的貪婪與腐敗,但是一旦貪官被揪出來,觀眾卻出來幫貪官說話。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原因很簡單,因為中共的反貪,從來不是真正的反對貪污腐敗,而是利用反貪作為權力鬥爭的手段,而且手段卑鄙。江澤民對付陳希同是這樣,胡錦濤對付陳良宇也是這樣。結果反貪不是減弱貪污腐敗,而是加劇貪污腐敗。現在上海幫的腐敗就比當年北京幫更腐敗,未來胡溫幫也會比上海幫更腐敗,現在苗頭已經出來了。共產黨本質不變,只會越來越腐敗。
先把政敵搞臭
當中共內部開展詭譎的權力鬥爭時,因為出於完全的黑箱作業,因此我們只能知道他們是「台上握手,台下踢腳」,至於腳怎麼踢法,就要看他們掀開帷幕時所公布的東西了。與以前毛澤東打倒政敵不同,當年毛澤東有「威信」,是「紅太陽」,政敵被打倒,不必宣布甚麼罪狀,因為那些罪狀是黨和國家的機密,只有少數人才可以知道。包括打倒四人幫,華國鋒接班,還要找毛澤東莫名其妙的片言只語來作為根據。到了鄧小平時代已經難於那樣做了,何況江胡時代?但是有一點是相似的,那就是先把政敵搞臭,從道德上判處死刑,其它罪名就不那麼重要了。
江澤民斗倒陳希同時,說他貪污,舉不出實際罪證,只能從別人送的禮物著手,從北京的小金庫著手,從兒子陳小同做生意著手,而最有殺傷力的竟是陳希同有一個情婦。江澤民與陳良宇的情婦何止一個?陳小同的生意與江綿恆又能比嗎?江澤民敢抓陳小同,胡錦濤也許也敢抓陳良宇的兒子;但是江澤民不敢抓鄧小平的兒子鄧質方,胡錦濤也不敢抓江綿恆,否則以後胡錦濤的子女也會被抓,這是不成文的規矩。也因為有這些規矩,就別相信有真正的反貪腐。
陳良宇的「罪行」
根據目前披露出來的信息來看,胡錦濤大戰陳良宇的手段,以及陳良宇的「罪行」大致有以下幾宗:
一,以社保基金為突破口。七月,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祝均一因涉嫌違規使用三十二億元社保基金而落馬。理由是基金給了民企收購一些上市公司。然而部分基金本來就是拿來投資進行保值的,當然是穩健的投資。因此如果投資沒有虧本,不應該算是罪行;即使小虧本,也不一定是有問題,因為誰也不能保證投資一定獲利。然而陳良宇的罪行中,沒有說出投資效益的問題。至於基金借給誰合法,給誰違規,是見人見智的問題,也有很大的灰色地帶。這點當局也沒有清楚說明。
二,放出空氣聲東擊西。祝均一被免職,媒體立刻報導,並且形成輿論審判。然而媒體所載,卻把祝均一與政治局常委黃菊的夫人余慧文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