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中國官方對此否認,但各種跡象顯示,中國可能存在嚴重的非法器官移植問題,起碼在八點上有令人質疑之處:
第一,用什麼堆起的「器官移植大國」?
按照北京官方說法,中國已是「器官移植大國」,移植量僅次於美國,居全球第二。中國「器官移植學會」主任陳實今年六月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僅2005 年,中國的器官移植就已達一萬二千例。而在六年前,器官移植量年僅一百多例。
天津的「東方器官移植中心」(從這個宏大的名字就可看出其規模和氣派),建造了五百多張床位的大樓。中國不僅主要省市都有做器官移植的醫院,還有什麼武警醫院,解放軍醫院,勞改醫院等等,簡直多如牛毛,甚至有鄉鎮醫院也做,按中國媒體的說法,是「遍地開花」。
雖然中國近年經濟發展,醫學也在突飛猛進,但器官是從人身上獲得的,不像其它東西能批量生產,不存在「突飛猛進」。據《南方都市報》2005 年12 月引述的中國器官移植學會主任陳實在廣州會議上的講話:「中國目前的活體腎移植的比例還不到1 %,而且全部來源於親屬之間的捐贈,非親屬之間的捐腎活體腎移植手術幾乎等於零。」十三億人口的中國,「只有 17 宗腦死亡捐獻」(數字指單年還是全部,陳實沒有明確)。
中國人對捐獻器官的態度一向比較保守,是人所共知的,但為什麼中國過去六年來,器官移植的數量能猛增幾十倍,這些器官是從哪裡來的呢?
第二,為何外國人到中國開「屍體工廠」?
不僅器官移植在中國猛增,而且近年外國人還到中國開設「屍體工廠」,現已發展到十多家。所謂「屍體工廠」,就是把人體器官做成標本,到各地展覽謀利。《紐約時報》說,世界最大的「屍體工廠」是德國人哈根斯在中國大連開設的,有二百多員工,每年把幾十具屍體,分解成幾百個器官,然後拿到世界各地展覽。不久前在美國展出,門票收入達千萬美元。《紐約時報》說,這位德國醫生的屍體工廠生意,收入已逾兩億美元。
在美國展出的「屍體工廠」標本,不僅有各種器官,還有一個八個月大的真體胎兒,以及肚子被切開的生母人體。很多美國人在留言簿上憤怒譴責展出被剖腹的母親和大月胎兒。
哈根斯的手下人說,他們工廠的屍體都是無人認領的。怎麼一個德國人能在中國得到這麼多「無人認領」的屍體?德國《明鏡週刊》說,這些屍體和死胎,許多是中國公安提供的。今年六月,在大連附近的丹東一戶農家後院就發現十具屍體,當局說,這些屍體被一家外資工廠非法使用。《紐約時報》說,「在中國,要想查出誰在做人體生意,屍體從哪來的,不是容易的事。」
第三,「器官買賣」為何在中國興隆?
美國的器官移植量世界第一,但主要靠民眾捐獻。據美國鼓勵捐贈器官網站上的數字,美國每年約有一萬人捐器官,其中 2002 和2003 這兩年就有26,090 人捐贈。另有報導說,30% 的美國人,約八千四百萬人,已簽了死後捐器官的文件。而且很多捐贈來自親屬之間。例如美國籃球明星、邁阿密熱浪隊主力之一的莫寧,幾年前被診斷需要換腎,最後是他在紐約做保安工作、同樣膀大腰圓的侄子,捐獻了一個腎。莫寧的手術不僅成功,術後還能回隊打球,使熱浪隊今年首次拿到 NBA 冠軍。
據中國腎移植專家管德林教授引用的數據,美國的一萬例腎器官移植中,六千多是親屬捐獻。但在中國,根據明尼蘇達大學醫學博士阿利森(Kirk Allison )最近的報告,來自親屬的器官捐贈不到百分之一。但僅去年,中國的腎臟移植手術就多達五千例。那麼這「親屬捐贈」之外的99 %的腎臟是從哪裡來的呢?
中國器官移植醫院的網站說,最快一週,最慢不超一個月,就可得到需要的腎臟。南韓、日本、馬來西亞,甚至歐美、中東的患者,都蜂湧到中國,因為在他們本國的等待期多是數年。西方醫學專家推斷,中國一定有一個龐大的腎臟提供群體,否則無法解釋,為什麼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就找到需要的腎臟。
這個「 龐大的群體」在哪裡?《北京青年報》(記者李天際)今年四月的報導揭示,中國存在一個半公開的龐大器官買賣市場。該報記者在北京朝陽醫院門診樓的五個廁所裡看到密密麻麻的寫著血型和聯繫電話的捐腎廣告,經聯繫發現,他們都是明捐暗賣,一顆腎臟要價 20萬元,並說「這是市價」。
中國《民法》和《刑法》都沒有禁止人體器官買賣的規定,這也可能是器官市場興旺的原因之一。雖然中國當局最近頒布的器官移植管理條例第 27 條規定「人體器官不得買賣」,但不少中國人向錢看(以腎換錢),醫院又想從中謀利,需要腎臟的患者又很多,而中國當局的執法能力(和願望之低)又是眾所周知,因此儘管有了法律條文,中國的器官買賣也很可能只是走向更隱蔽進行,卻根本不會消失。
第四,死刑犯真的「願捐」器官嗎?
人有兩個腎,可捐(賣)一個,但心和肝都只有一個,只能從死者身上獲得。中國文化比較講究全屍,願意死後捐出器官的人很少。深受中國文化影響的日本南韓也同樣。日本器官移植中心幾年前曾對七千萬日本人進行器官募捐,結果只有七個腦死亡的人願捐器官。即使在西方文化的澳大利亞, 2003年也只有 179人捐贈器官。
那麼中國每年幾千例的移植心肝肺(包括眼角膜等)都是從哪兒來的呢?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 2005 年在馬尼拉國際會議上說,中國絕大多數的移植器官來自志願捐贈的死刑犯。這裡且不說是不是真有那麼多死刑犯願捐器官,僅一個「志願捐贈」的說法就令人質疑。在中國那種沒有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的制度下,不要說被判處死刑的人,一般犯人的權利都無法得到保障。獲得所謂「同意捐贈」的「簽名」,對中國的監獄來說,實在不是難事。因為獄方幾乎有絕對的權力,他們對死刑犯,想怎麼樣,就能怎麼樣。有的死刑犯被處決後才通知其家人,那些沒權沒勢的家屬們哭訴都無門。
最近中國衛生部還決定,只要腦死亡,就可摘取器官;而以前是必須心臟停跳,呼吸終止。雖然腦死亡標準美日等國早已採用,但在中國一切向錢看的環境,這種「腦死亡」說很可能為非法器官摘取提供「模糊空間」:鑑定者和器官移植醫院合夥作弊,把仍有呼吸心跳的活人宣布「腦死亡」,然後摘取其器官。
中國非法器官摘取的另一個「模糊空間」是:按照中國現行的法律,「無人收斂」的屍體,可摘取其器官。但在中國那種嚴密的戶口、身份證制度下,怎麼可能有很多「無人收斂」的人?哪裡的公安機構抓到人,都會先查清其身份。既然活著的時候有身份,死了怎麼就會「無人認領」?這種「無人收斂」的規定,也為非法摘取器官提供了方便之門。例如警方在槍決犯人時有意不通知其家屬,那麼這具屍體就可作為「無人收斂」而被摘取器官;火化之後,家屬可能才收到一紙槍決通知。
在西方國家,對器官摘取有嚴格的規定。例如美國1984 年就通過了聯邦器官移植法,後來又制定了《器官捐贈聯邦條例》,各州也制定了相應法律。在民主的臺灣,對器官摘取也有嚴格的法律,其中特別規定:不可摘取「死者身份不明」的器官;就是從根本上杜絕可能的非法摘取。
第五,為什麼法輪功學員「失蹤」?
退一步說,即使中國真有很多死刑犯「願捐」器官,但根據大赦國際的數字,在過去五年,中國每年處決的犯人約二、三千人,去年是1770 人;可是據中國《新京報》引述的數字,2004 年肝臟移植就超過二千例。絕不可能每個死刑犯都捐了自己的器官。陳實在上述的廣州會議上還說,目前中國無償捐出的器官總共有63 個。那麼在如此少的「捐獻」和有限的死刑犯器官之外,中國每年幾千例的肝臟心臟移植器官,都是從什麼地方獲得的?
中國從1999 年開始,器官移植數量火箭般增長,從當年的一百多例,去年增至一萬多例,增幅百倍。而中共當局迫害法輪功,正好也是從該年大規模開始。因而有人懷疑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可能被非法摘取。
儘管這種說法尚有待進一步證實,但一個不可忽視的現象是,的確有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失蹤」。今年六四時,我到亞特蘭大演講,遇到當地的中國留學生黃萬青博士,他顯得鬱鬱寡歡。他的弟弟黃雄,因為練法輪功三年前在上海「失蹤」,至今下落不明。該州的美國議員通過駐北京使館向中方查詢,都無結果。
英國《衛報》報導說,在大連的「屍體工廠」附近,就有勞改營,關押著政治犯和刑事犯,也包括法輪功學員。是否有包括法輪功練習者在內的犯人被非法摘取了器官,至今還是一個謎。但在當今中國道德淪喪、一切向錢看的環境,不應排除勞教所和器官移植醫院等為了經濟利益而合夥移植器官謀利的可能。
第六,公安警察醫院從哪兒拿到的「器官」?
當今中國,有點規模的醫院都想做器官移植,因為利潤大,賺錢快。包括很多武警和監獄醫院也在從事這種行業,像「武警總醫院器官移植中心」,「解放軍第三零九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山東省勞改醫院」,「長春武警醫院」等等。這種部門進行「器官移植」,很可能為器官生意提供了便利條件,因為公安、武警、監獄等機構,都有關押、左右犯人的權力,而且權力相當大。現在中國的監獄、勞教所等,幾乎都開辦工廠,以獲經濟效益。如果那些管教們、獄警們,動了摘取犯人器官,以最快速度賺錢之心,外界又能知道多少?
在美國日本韓國等,尋求一個腦死亡者的器官,被形容像摘取天上的星星一樣難,需等待十年以上。但在天津的「東方器官移植中心」,據《長春日報》屬下週刊報導,僅去年底的最後兩個星期,就做了53 例肝移植。那麼這些肝臟都是從哪裡來的呢?
我在以前談中國精神病鑑定問題的文章曾提到,中國公安部門開設「精神病院」是制度性錯誤,因為鑑定精神病的醫生本身又是公安幹部,這就為把政治異議人士「鑑定」成「精神病」提供了人為的便利條件。現在中國的公安、武警、監獄等醫院進行「器官移植」,也存在為非法器官移植提供製度性便利的問題。中國器官移植網站說,對澳大利亞人的一次心臟移植手術,要 12萬美元(是澳國價格的一半)。如果器官是從犯人身上獲得,那簡直是一本萬利。
第七,器官移植市場失序的背後是什麼?
由於器官移植利潤大,不少中國醫療部門為「經濟效益」而爭相做器官移植。連中國衛生部的報告也承認:有時一個地區做器官移植手術的醫院多達五、六家,出現爭搶供體器官和病人的混亂狀況。很多醫學專家認為,現在中國開展肝、腎、心等器官移植的醫院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
器官移植不僅賺錢,還可使醫院升等,成為「三甲醫院」(三級甲等)。一家醫院完成五例以上器官移植這個「硬指標」才能通過三甲醫院考核。中國媒體報導說,有的醫院自己沒有能力,特意請來外面醫生做器官移植手術,以提升本院等級。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前年的全國會議上就承認:中國的「器官移植市場處於無序的競爭狀態」。新華社報導也說,「器官移植的買賣化傾向,卻讓中國的器官移植發展'喜憂參半'.」
連中共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北京大學醫學部主任韓啟德今年三月訪美在耶魯大學演講時也說,現在中國的醫院都在「向錢看」,「白衣天使」成了「白狼」。當應該救人的醫生成了「狼」,看重的是鈔票,又遇到可賺大錢的器官移植,如果沒有制度化的嚴格限制和媒體監督,可想而知會發生什麼。
第八,「治病救人」的概念怎麼確定?
金錢、利潤,可能是中國各類醫院爭相做器官移植的主要動力。但面對「器官買賣」,以及非法摘取器官,難道中國的醫生都喪失了基本道德,沒有了人的感覺?可能也不盡然。這裡的關鍵性因素是,中國的長期無神論教育,以及缺乏宗教信仰的文化背景,導致中國醫生對人體(器官)的神聖性,人的尊嚴和權利等,都缺乏應有的認識。有報導說,一位原從事器官移植、現居加拿大的華裔醫生就認為,在死刑犯後腦打一槍,馬上就取器官並無不妥。他的看法可能反映很多中國醫生的道德觀,那就是死囚反正要死的,而器官越早摘取,越有利於救另一個生命。這樣就在道德上可以自我解釋和安慰了。而在美國,是否「腦死亡」不僅有嚴格定義,並必須通過腦電圖確診,而做器官移植的醫生不被允許參與確診。
幾年前,波士頓有個美國詩人留下遺囑,要後人把他的皮剝下做詩集的封面,結果被美國法院裁決為「違反人道」而遭禁止。雖然他是自願,又是自己的器官,但美國法官的原則是,人的器官體現人的同類性,具有共同的神聖性,不可褻瀆和濫用。
而讓中國的醫生和一般民眾,普遍擁有這種道德觀,這樣的人類尊嚴意識,可能還有很長的路。器官移植本來是為了「救人」,但當器官成了「商品」,移植為了「賺錢」,結果可能適得其反,成了「治病'害'人」,這是中國迅速發展的器官移植業的巨大陰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爭鳴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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