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產黨國家,「真話」與「謊言」的辨別常常讓人煞費苦心,這固然是由於共產黨自己撒謊成性,同時也由於共產黨不斷地強迫別人說謊。每個人都說一套做一套,幾十年時間下來,大多數人連自己說的話都不相信,更遑論相信別人的話了。許多認為自己一直在探索真理,尋求真相的知識份子在法輪功揭露和制止迫害的問題上也不能免俗。
首先,我們需要承認的是,當迫害者所掌握的暴力資源和掩蓋能力與被迫害者的抗爭及取證能力互不對稱的時候,貌似公平的說法實際上是偏袒邪惡的一方。退一步舉例來說,當一個婦女面對歹徒的強姦時,她可能會喊「救命啊!救命啊!」我想一個知識份子此時不應該站在一旁冷靜地說:「據我的分析,這個歹徒只是要強姦而已,並沒有要殺人。我嚴厲批評此婦女誇大其詞的做法!作為一個拒絕謊言的知識份子,我無法認同她因為正在被強姦就有了說謊的理由。」此時,制止正在發生的罪惡才是第一位的。
其次,法輪功在揭露迫害的過程中一直保持著嚴謹的求證精神,儘管有的時候求證的過程相當艱難。在明慧網上公布了將近3000名被酷刑折磨致死的法輪功學員,90%以上不但有姓名、有住址,同時也有行凶者的姓名、住址和犯罪過程。僅僅這些已經掌握和公布出來的犯罪事實,就足以讓國際社會來關注和協助結束這場迫害,法輪功方面完全沒有必要製造什麼聳人聽聞的消息去吸引國際社會,更重要的是,這違反了法輪功「真善忍」的「真」的原則。
我們多年來看到法輪功方面一直堅持和平理性地講真相,因為不但把「真善忍」作為他們修煉的目標,也作為他們反迫害的指導原則,目標與手段高度一致。
第三,當迫害被揭露出來後,儘管有人可以抱著懷疑的態度,但是不能不經調查就一口咬定這種迫害並不存在。在中共嚴密控制和掩蓋迫害真相的情況下,轉移和銷毀證據是輕而易舉的,因此「證偽」常常比「證實」更加困難。
從一個最基本的常識出發,在長期乾旱的夏季接到森林火災的警報,作為人來說第一反應應該是去救火,而不是坐在那裡說,我要等待更多證據。類似的,當法輪功被殘酷迫害的證據已經大量曝光的情況下,「活摘器官」的消息就像是火警報告,無論是希望「證實」還是希望「證偽」的一方,都應該立即聯合起來,敦促中共無條件開放勞教所進行調查,而不是對被害的一方冷嘲熱諷。
也正因為取證的困難,大紀元別無選擇地忠實報告了他們所接到的消息,並不遺餘力地呼籲國際社會進行調查。在此情況下,應遵循「舉證責任倒置」的司法原則,即被告一方有義務向獨立的第三方(例如聯合國反酷刑組織、國際紅十字會等)以及原告一方證實迫害的不存在,而法輪功一方在提起調查請求後可以配合調查或提出新的證據,但卻不再存在舉證責任問題。
第四,加拿大的獨立調查員David Kilgour和David Matas用了18種證據和反證來考察「活摘器官」的真相,而某「知識份子」卻無一例證據或反證,即斷言此事不存在,這種做法不太符合嚴謹的治學精神。類似的,大紀元多方提供退黨人數的證據,包括提交大陸因促「三退」而被關押乃至打死的義工名單,而某「知識份子」卻無一例證據或反證。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大紀元上的1200萬人是「三退」人數,而中國加入過「黨、團、隊」的人數有幾億之多,「三退」1200萬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第五,維權活動固然應該以真話為基礎(應該說法輪功方面在這一原則的持守有目共睹),然而我們也應該看到,造成這些維權人士之權益被侵害的原因無不歸於中共這個罪惡的制度。一個社會司法不獨立、言論不自由,社會公正無以維繫,獨裁者與專制集團肆意凌虐民眾,這才是維權群體出現的根本原因。不解決中共的問題,就無法徹底維權成功。
在這方面,個體的努力帶來的一盤散沙的狀態,正是中共求之不得,而又是被某些人大力提倡的。個體的力量無以抗衡盜用了整個國家資源的專制集團,而會被各個擊破,因此提倡維權運動的粉末化的做法,客觀上維持著專制的存在。
對付謊言最好的做法當然是真話,然而我們應該看到,一個沒有言論自由的環境才是謊言氾濫的溫床。開創自由言論的環境,讓真話能夠出現在公共空間,謊言自然無所遁形。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只要中共存在一天,言論自由就不可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