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5-22 20:54:00作者:
加拿大聯邦法院明天將審核中國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暫緩遣返」申請。據中央社報導,賴昌星自知留加機會渺茫,已將財產暗中轉移予前妻曾明娜,近日曾明娜還出售一個住宅單位給一位臺灣人。
報導引述來自溫哥華消息指出,接近賴昌星的人士透露,賴昌星逃亡到溫哥華初期,仍有相當財力,經常往賭場豪賭,出入有司機駕名車接送,出手闊綽,甚至有傳他在幕後控制不少生意,很多人仍稱他為「大哥」。
但賴昌星在難民申請敗訴後,作風改趨低調,不再請司機,自己駕駛一部二手車,並逐步將財產轉到曾明娜手上,以免他一旦被遣返,曾明娜會人財兩空。
報導指出,賴昌星目前身在何處是個謎,他最後為人所知的居住單位最近神秘轉手,位於威靈頓路麗晶廣場的高層單位,面積近一千五百尺,近期由曾明娜高價賣出,套現四十四萬三千加元,帳面價賺了十一萬加元,據悉買家為臺灣人。
聯邦法院已表明會在週五遣返的原定時間前,給予賴昌星作出暫緩遣返申請的機會。至於賴昌星前妻曾明娜及三名子女,稍後亦將面對被遣返,但會先在五月三十一日與加拿大邊境服務局人員討論後才能確定遣返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