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剛一結婚,她立刻有一種很強烈的願望把我變成她。處處管著我,干涉我。兩個人結婚,共同生活直到生命的盡頭也是兩個生命的和諧。
她不許我有任何私人空間,據說大多中國女人都如此。比如有人打來電話,即使我在家她也要問「你是誰」?這是西方文明最不可接受的。一個西方文明的女人應該說「稍等」。如果我不在她應該說「請問你要不要留言給他」,如果對方要留言,那是另一回事。
她隨便拆我的信,這讓我不高興,甚至惱怒,在美國也是違法的行為。我和她說過多少次,她不但不接受反而哭得非常傷心:「你有什麼事瞞著我?」她理解不了人權,私人空間對個體生命的意義。
尤其她不喜歡把錢說清楚,在美國夫妻都有各自的銀行存款賬號,各種消費都說清楚誰該付多少,她不接受。她願在心裏算計。如果朋友們在一起吃飯,各自付一半,她就說人家無情。
她總有一種活著是你的人,死了是你的鬼的想法。實際我們的婚姻早就破裂,她仍然在朋友中吹噓說我怎麼離不開她,而且她多次和我商量,只要我給她面子,不和她離婚怎麼都行。這是我不能理解的。
當我們出現了矛盾時不是坐下來兩個人去解決,而是求助外界幫助,到處找朋友,找我的家人,我從沒拒絕與她通話。當我們之間在某些問題不能達成協議,她不是讓步而是威脅,拿我的報稅單找漏洞,我不想和這樣的女人過下去。
她認為和她離婚就是毀壞她,沒有對死亡婚姻開死亡證的勇氣。她沒有領悟人生應該隨時重頭開始。
HEYWARD(柏克萊大學試驗室試驗員)
我和太太無法過下去的原因是因為吃飯問題。
中國人喜歡炒菜,油炸食物,美國的房子都有敏感器,一有油煙就報警,全社區都能聽見,警察就會派救火車來,而且炒菜滿屋飄著油味。
她不吃炒菜不行,我提醒她不要吃太多的鹽漬菜,她反駁說我們祖祖輩輩如此,早餐也要大炒大燉,所有的生活圍繞著吃,高興大吃一頓,生氣也大吃一頓。
我和她說中國窮,總是用吃表達一切感情,在美國高興有許多其他方式表達,她說我居高臨下。她不吃醬油不行,我不吃cheese(奶油)不行,在吃飯上很難調解,我喝咖啡她喝茶,我怕油和鹽,她不吃油和鹽嚥不下去。在一起吃飯是夫妻生活的樂事,可我們無法享受這一樂事。
她穿衣服只要喜歡什麼場合都穿,美國人確實很隨便,但是在隨便的場合隨便,在正式的場合是很嚴肅的,嚇死我的是她常常穿裙子騎自行車,風一刮露出短褲,很傷風雅。
我告訴她不要這樣,她說中國女人都這麼穿。
她在地鐵上大聲講話,周圍人回頭看她,她不以為然,我說美國地鐵沒有人高聲講話,都利用這段時間看書,她說這是我的嘴,管不著。
這些生活細節積累多了,矛盾就顯現出來。美國人兩歲前就完成的道德教育,不隨地吐痰,不隨便扔果皮,我還要時時提醒她,和她生活在一起太累了。
Rav(人類學系教授)
我和這位中國太太通了半年多信才見面,第一次見面選擇地在泰國,我們歡快地度過18天。
她是一所大學的英語教師,而且是碩士學位。我很奇怪她的知識面那麼窄,對我所愛的老子、莊子、墨子一點也不懂,她全部的業務水平就是許國璋編的英語六冊。當我和她談起《易經》時,她連聽都沒聽過。本來我想娶個中國太太幫助我做一些研究工作,她應該有能力幫我把握住一些問題,可她那麼使我失望,
不但她的知識面窄,而且她的思維好像沒有經過訓練似的,她拒絕體檢,本來美國醫療保險是每半年檢查一次身體,早發現早治療,她不去檢查身體。對於一個有教養的人,對自己身體的態度也是一種文明。
由於兩國文化、文明的差異,在她看來很平常的事,在我的眼裡就是粗魯和野蠻。她願意幫助別人,這是美德,我讚美她,但是她把好多她做不了、力所不及的事,推給我是我接受不了的。她要求我為她的朋友寫假的邀請信來美國,這是犯法行為,我很鄙視。
她意識不到我是因為這些和文明有關的細節否定了她在我心中的位置,當我提出離婚要離她而去時,她很委屈地說:我既沒有和其他男人亂搞,也沒有不好好過日子,你為什麼變心?
人生應該隨時都有重新出發的衝動,自由的精髓就在於能駕馭自己的命運。在她看來我和她在一起生活最主要是她和不和其他男人亂搞,她的反問也是她的愛情哲學,又一次貶低了她在我心中的高度,這也是我們東西方文化的不同尺度。
還有她太喜歡說謊,比如她在家,有人來電話找她,她讓我說她不在。我很吃驚,她在家這是個鐵的事實,她為什麼要說不在,她可以拒絕別人談話,可以改日再聊,這樣不好嗎?她說這不算說謊,中國人都這樣婉言謝絕朋友,我用我的文化衡量,如果她在家,這是個鐵的事實,她可以否認,那麼其他的事我怎麼可以信賴她呢?她說中國有善意的謊言,可以保護自己,又不傷害別人,而且中國需要說謊,如果在中國像美國一樣直白拒絕別人,人家會生氣。
我和她之間最大的裂痕是法律意識。在婚前我們感情發展最高峰階段,也就是訂婚那天,我送給她一枚戒指。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早晨,我和她坐在我家的後花園裡,黃橙橙的檸檬結在樹枝上,好像一串一串的小燈籠,環顧著房前房後,她的臉上充滿著喜悅的微笑。我們從院子裡摘下各種顏色的玫瑰放在案頭,我把一份財產公證的法律文件拿出來,我向她解釋,在我們去法院登記結婚之前,需要她填寫這份材料並且簽字。
婚前的全部財產,無論在我死後或是我們的婚姻出現任何分歧而離婚都與她無關。我的全部財產,都委託律師按遺囑交由信託人處理。她當時就翻臉了,她認為我娶了她,這一切都屬於她,夫妻不應該分清財產,要不然就是我沒有真心,其實我敢說任何一個有錢的美國人都不會娶了一個女人就把一切財產給了她。很多美國人把自己生前的財產大部分捐獻給自己熱愛的事業,留下很少一部分給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妻子。
就這件事她勉強簽了字,以後的日子耿耿於懷,每當在不開心的時刻,她就會把這件事提出來,我能看得出她並不是貪戀財產的那種物慾作祟的女人,但是她的文化使她不愉快,她用我是不是把我的全部交給她作為愛情的標準。其實兩個相愛的人,應該用你的愛去交換另一個人的愛。愛情才永遠鮮活,誰都不可能要別人的全部。
有人問我,你這個「中國通」娶了個中國老婆又這麼快分手了,是哪合不來?
我的回答使她嚇了一跳,不是哪兒合不來,而是處處合不來。
我的妻子曾經提議我們各自讓步一半。
我仔細想過這種提法,就是說我要在一半的時間委屈、不盡興、不快活中打發時光;她也要在一半的時間委屈、不快活中打發時光,加起來是一個人的半輩子,有那種必要嗎?對生命的意義是否太殘忍了,在反覆討論中,她明悟了。
我們分手時大家都沒有半點情緒化的吵鬧,她後來的冷靜使我看出東方知識女性的自尊,然而我深深同情東方愛情文化的虛偽帶給她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