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翰林院是封建皇帝的秘書機構,各個皇朝的翰林院的組織機構和作用大同小異。而翰林本身,也和現代的秘書一樣,他的作用和權力,因領導對他的信任程度而有所差別。這裡主要根據明朝翰林院的基本情況作一簡單介紹。
當然,即使是明朝,也會因皇帝的更迭而對翰林院的官制有些變動,但總的體制大致如下:
一,翰林院組織機構。
學士一人(正五品);
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各二人(從五品);
侍讀、侍講各二人(正六品);
五經博士九人(正八品,世襲);
典籍二人(從八品);侍書二人(正九品);待詔六人(從九品);孔目一人(未入品流);
史官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檢討(從七品)、庶吉士等皆無定員。
二,職掌。
明朝翰林學士只設一人,是翰林院的首長。他的職權主要是作為皇帝的顧問,負責起草皇帝詔書,管理史冊、文翰、考議制度、詳正文書等。大凡編修實錄、玉牒、史誌、六曹章奏,皆可奉皇帝之命而統承之。
侍讀、侍講(學士)掌講讀經史。
五經博士,初置五人,分掌專經講義。這個職務,後來用來專門安排聖賢先儒的後裔,世襲,不管翰林院具體的事。
史官(包括修撰、編修、檢討)負責專修國史,並主文史檔案(如皇帝起居注等)收集整理工作。鄉試任考試官,會試任同考官。
庶吉士讀書翰林院,以學士一人教習之。
另外,侍書掌六書供侍;待詔掌應對;孔目掌文移。就是一般的辦事人員了。
翰林們雖無行政實權,但名貴清華,是皇帝的文學侍從,有的還實際上是皇帝的老師,他們所處的位置卻很重要,即使那些達官顯貴,也是不敢有絲毫慢待。
清朝的科舉、翰林體制基本承襲明朝的體制。到清朝末年,翰林院是名符其實的「清水衙門」,翰林們窮的要靠借貸過日子,他們唯一的「收錢」的機會,就是放個考官,接受點弟子門生的孝敬,來還平時欠商人們的債。
但是,即使這樣,權貴們也不得不敷衍他們。因為他們手中有筆,有皇帝賦予的特殊的發言權,翰林們結成「清流」,看準時機,往往一封奏折,就可撼動甚至摧毀一個強大的權力派系。連慈禧太后那樣的最高專制統治者,也容許清流們「聞風言事」,即使言錯了,也不十分計較,起碼是不能殺頭的,因為那樣就要背個「堵塞言路」的罪名,這是統治者很忌諱的事。
因此,清末地方大員為了穩定自己的地位,就設法拉攏翰林們。夏天要給他們送「冰敬」,冬天要送「炭敬」。不是真的送冰、送炭,關心他們冷暖啊,就是變相的一種賄賂,送的是白花花的銀子,或者銀票(就是取錢的支票呀)。不過這種賄賂呢,已經變成一種「潛規則」,一種官場的「正常來往」,連皇帝也不去追究的。呵呵,那意圖啊,就是希望清流們幫他們在皇帝面前說說好話,起碼不要找他們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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