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1中學建立在圓明園的故址上,離北京大學很近。文革以前,校園裡建有一個噴水池,池裡有一個白色的仙鶴雕塑,水從仙鶴的頭頂噴出,落在下面圓形的水池裡。陳葆昆就在這個噴水池邊被打死。
1966 年8月17日在101中學被毒打的,除了陳葆昆以外,還有十多名該校的教師和副校長、教導主任等人,即當時在「專政隊」裡的所謂「牛鬼蛇神」。紅衛兵強迫他們在校園小路上爬行。路面是用煤渣鋪的,當時正值炎夏,人們穿單褲或者短褲,在煤渣路上爬行一段以後,他們的手和膝蓋都鮮血淋淋。他們一邊爬行,一邊被打。有紅衛兵學生在他們身後,用銅頭皮帶抽打他們的頭和後背。
一名當時的學生說,她看到,在爬行過程中,有一個紅衛兵學生,腳穿厚重的軍用皮鞋,走過去一腳踩住了一位女老師的手,然後轉動他的腳,使勁在那隻手上碾了幾圈。
這些被打的人中的女老師,已經被剃了「陰陽頭」,即剃去半邊頭髮,頭皮一半白,一半黑,當時稱為「陰陽頭」。(中國古代的「陰陽」圖案,是由黑白兩個部分組成。這個圖案也在現在韓國的國旗上。但是紅衛兵未必由看到這個圖案而命名這種人身侮辱的做法。「陰陽」是中國古代哲學的重要概念之一。但是古代的哲學家不可能想像到這個詞彙被這樣使用。)
在噴水池前,這一群「牛鬼蛇神」遭到殘酷毆打。那時候,噴水池中的白色仙鶴雕塑已經被砸毀,池子裡還有水。很多紅衛兵圍著打。有一個學生拿來火柴,點燃了陳葆昆的頭髮。
陳葆昆被打得昏迷過去以後,打人的紅衛兵學生把他的身體臉朝下扔進噴水池中。陳葆昆死在噴水池裡。噴水池的水很淺,很可能陳葆昆在被扔進水池以前,已經被打死,所以不能在水裡掙扎出來。
後來紅衛兵學生把陳葆昆的屍體從水池裡拖上來,丟在教務處後面的一間小屋裡。他們向其他在「專政隊」裡的老師說:「這就是階級敵人的下場。」他們命令其他「牛鬼蛇神」打陳葆昆屍體的嘴巴。如果不打,他們說,就是「和反革命劃不清界限」。
陳葆昆在8月17日被打死。第二天,8月18日,毛澤東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盛大集會,接見和檢閱紅衛兵。101中學的紅衛兵都趕進城去參加接見。陳葆昆的屍體丟在學校中無人處置。8月18日大會之後,火葬場來車子把陳葆昆的屍體運走了。
8月18日大會後,校園暴力繼續發展升級。101中學一共有一百多名教職工,先後被關進「專政隊」的有60多人。到了1966年秋天,還把北京市教育局的領導人張文松等也抓到學校裡「勞改」。
101 中學在1950年代建立時是一座只供共產黨的幹部子弟使用的寄宿學校,文革前已經改成和普通中學一樣,但是幹部子弟的比例仍然大大高於一般中學,可能高達百分之九十。1966年夏天,幹部子弟在紅衛兵運動和暴力行動中是主導力量。101中學的紅衛兵以暴力性和破壞性強在北京出名。
除了毆打折磨教員和學校領導人,101中學的紅衛兵還攻擊住在學校教工宿舍中的家屬,有兩名老人被毆打後自殺,其中一名死亡,一名殘廢。
101中學的紅衛兵學生到教職員家抄家,燒書,砸所謂「四舊」即一些藝術品和文物,還向教職員要錢要糧票,即使這些教職員還沒有被「揪」進「專政隊」中。不堪騷擾,有的教職員只好每天清晨就起床,躲到學校附近的高粱玉米地裡,直到深夜才敢回家。
101中學的紅衛兵學生把學校大門隔成兩個,小的一個寫明是「狗洞」,命令所謂「家庭出身不好」的教職員和學生出入學校必須走「狗洞」。他們也在學校毆打和「鬥爭」了這些「家庭出身不好」的人,沒有別的「理由」,僅僅是因為他們的「家庭出身」。
101中學建立於圓明園的廢墟上,校園很大,有大面積的蘋果園。就在打死陳葆昆的時期,果園裡的青果子被該校學生搶劫一空。有的被吃掉,有的太生不能吃,就被扔掉。
1979 年10月,文革剛剛過去不久的時候,筆者曾經騎自行車到101中學校中,觀察那個曾經作為1966年暴力現場的噴水池。那裡沒有一滴水,也沒有白色的仙鶴,只見灰扑扑的水泥欄杆和骯髒的池底,旁邊仍是煤渣鋪的小路。從1966年後的13年後,文革留下的就是那麼一幅貧窮、衰敗、麻木的景象。
1995年夏天,筆者又到101中學調查採訪。我注意到普通教師的家裡的廚房新鋪設了白色的瓷磚,乾淨美觀。我也注意到,噴水池重建了,池裡設置了一群白色的仙鶴,展翅欲飛的樣子。
101中學的噴水池的歷史,也是和文革以及文革後歷史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只是談到這個學校的正在寫作中的校史的時候,一位在101中學經歷了文革的老師說,「對文革這一段不會很詳細」。這樣的說法聽起來很無奈。
「網上文革受難者紀念園」上網之後,一位文革時代是北京101中學學生的歷史研究者看了網頁,發表評論說:陳葆昆是有問題的人,網頁上怎麼能不介紹這一點了。
對此,筆者的回答是: 陳葆昆被紅衛兵學生打死這個事件中,陳的「問題」不是相干的因素。因此,雖然筆者在調查中瞭解陳葆昆的「問題」,在網頁上卻沒有特別說明。
這個案例,牽涉到什麼是「受難者」,也牽涉到對文革的大規模迫害和殺戮的評判問題,所以需要嚴肅的討論。
1966年文革開始的時候,陳葆昆在一個北京的一個工廠勞動,並不在學校教書。他在文革前被判刑三年,監外執行。被判刑的原因是他對男學生有不當性行為。他的家人仍然住在101中學校內的教工宿舍裡。
非常清楚,首先,陳葆昆的「問題」是三年監外執行的徒刑。他在文革前被判罪的時候,並沒有人發動學生打他。儘管他有罪,但是法庭已經作了懲罰。打他是非法的。
其次,101中學的紅衛兵把他打死,則是一個殺人案。至於打死陳葆昆的紅衛兵學生犯的是什麼性質的殺人罪,需要進一步的調查以及通過審判來決定。但是,實際上文革的大量殺人案不但沒有得到調查,甚至從來沒有被報告。
第三,101中學的紅衛兵在1966年8月17日的暴力行為,並不是只針對陳葆昆一個人,是針對作為一個群組的教育工作者的。毒打陳葆昆以及該校其他教職工的行為,是毛澤東發動和領導的文革的一部分,而不是孤立事件。文革是造成這一殺人案的重要原因。
實際上,在紅衛兵校園暴力的受難者中,陳葆昆可能要算是最極端的案例之一。他被判過三年監外執行的罪。至於其他受難者,雖然都攻擊為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作者未發現任何一個人當時是在刑事處分期間的。
一定要說清楚的是:對陳葆昆,他的所謂「問題」,不能成為把文革迫害和殺戮合理化的根據;也絕不能把1966年8月的紅衛兵暴力和殺戮,解釋為是「打壞人」或者「打壞人過了火」。
── 原載 《文革受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