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年伊始,中共高法新鮮出爐的06年第1號司法解釋就帶有狗騷味兒。原來有關審理未成年人刑案司法解釋中有一條:「偶爾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不認為是犯罪」
「發生性行為」和「情節輕微」怎麼能放在一起。「強姦婦女未遂」是不用槍斃的,強姦成功是可以槍斃的。那麼已經「發生性行為」(強姦女性)是各類情節中嚴重的一種,何況是身心最為稚嫩的幼女。
另外,司法解釋應該是嚴謹的,「偶爾」這兩個字用的卻很輕鬆、很隨便。就好像有人抽煙時,別人勸他注意健康,他說「偶爾抽兩支,過個癮,不礙事」。有人打麻將,有人勸他注意休息時,他說「偶爾來兩圈。小來來,娛樂一下。」 那麼強姦幼女的嚴重罪行用「偶爾與幼女發生性行為」就是在包庇罪犯了!
不過話說回來,「發生性行為」卻「不認為是犯罪」的特例還是有的。比如江澤民「大哥」和黃麗滿,宋祖英,陳至立這些「妹妹們」搞了十幾年幾十年,算做是「偶爾的」「輕微的」。江大哥身體力行放寬政策,底下的大大小小的官們當然也懂得把握政策,包養眾多情婦,互相攀比了。問題是胡錦濤當政三年多了,沒聽說搞了誰家的老婆和女兒,怎麼倒立起這麼個邪法來了呢?難道胡錦濤也上了淫船?胡心裏的「和諧社會」是這樣的?
與這個惡法直接呼應的是以下這個案子:
2005 年1月12日晚上,在深圳福田區梅林區11歲的女孩鄭楠到鄰居家玩,然後被姦殺,孩子的父親到派出所報案後,女孩的屍體被發現。凶手也供認了。到了10月中旬,鄭錫鵬突然接到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通知》。檢察院私自把凶犯放了。鄭錫鵬向省人民檢察院申訴都沒有結果。官官相護和權錢交易使凶犯輕易的逍遙法外。
與此同時,網路上還有另一則英國新聞,說的是:
在英國,凡是曾因性侵害兒童行為被定罪或被警告者,一律不得在學校擔任教職。根據英國法律規定,凡犯有性侵害者都必須到警局登記,其中如果犯行嚴重者,會被列入名為「list 99」名單上,一旦列入這個黑名單,就不能到中小學任教。某教育部長在這方面有所疏忽,結果可能導致該部長的烏紗帽都要丟掉。
咱大陸的法律怎麼越來越與世界脫軌了呢?
在世界上各國法律(除了獨裁專制)都規定強姦是罪,強姦幼女更是罪上加罪,因為除了傷害她們的心理之外,也會使她們的身體受到極其嚴重的傷害,失去生育功能等,毀掉她們的一生。
公安部長周永康當四川省委書記時,因為強姦賓館女服務員,而被江澤民相中,委派統管全國治安。周自己隨意強姦婦女,江澤民隨便霸佔別人老婆,中共都不治罪,怎麼現在發展到為了封口竟出了這麼個毒招兒,教唆起全國的男人,不分老少,都來惦記14億人民的未成年小女兒身上呢?
現在中共要求獨生政策,哪個孩子不是父母的心頭肉?這個政策一出,中共豈不惹了眾怒!
這個政策不知為什麼出的時間真趕在點兒上,前幾天,維權人士郭飛熊被羅干周永康的手下暴打後失蹤,中國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發起了「接力絕食」倡議,立即得到了國內外正義之士的響應。
弱女子盛雪、王丹已在多倫多中領館門前冒著零下十五度的嚴寒絕食聲援;原瀋陽司法局長韓廣生也聲明參加絕食聲援;日本的留學生高潔(女),於東京參加聲援高律師的24小時絕食活動;梁曉豐在香港絕食24小時,聲援高律師;黃柏燊(女)說:高律師,你絕食,我也吃不下;多倫多雲先生與他的夫人、兒子回應高律師倡議:我們一家三口絕食一天;德國接力絕食聲援高智晟報名踴躍;德國絕食聲援團已開始絕食,並給德總理、議員、媒體發出了全民反迫害緊急公開信;紐約唐柏橋家裡也設了一個絕食點;紐西蘭民眾舉行聲援高智晟律師活動;維權絕食聲援團香港分部,在香港中聯辦前,展開一連5天通宵接力絕食;英國支持中國維權絕食團已在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對面開始絕食;倫敦華人開始絕食一週聲援高智晟;全球聲援高智晟聯合會發出了支持中國維權絕食團的聲明;洛杉磯支持全球維權絕食團在行動;……這只是開始,剛剛開始。中國維權絕食抗暴,國際媒體已經把視線透到這個焦點上。
也許,有人不關心郭飛熊,但總不能不關心自己家庭內女性的安全吧?媒體報導揭示,越來越多的奶奶輩兒到孫女輩兒的大陸女性被惡警或惡人強姦後狀告無門。現在中共惡黨居然立法保護起強姦犯來了,這是在迫害咱全國百姓啊!全民再不起來反迫害,還得了嗎?
中共的「和平崛起」把中國人民推向死亡之途 !(圖/爭鳴)
(人民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