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淫亂權」
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中紀委與古代的御史臺相比更為遜色),各種規章制度對中共官員的約束力量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不僅如此,在規章制度上,中共官員享受到的腐敗自由度也是空前的。例如《動向》11 月刊透露了一個驚人的消息:
中共自建國以來對幹部生活作風問題有個」內控政策」,共有三條:凡行政十七級以上幹部(即區、營級)在生活上腐化,但政治上表現好、工作上沒過失,一般不作黨紀、行政處理;凡行政十三級以上幹部(即地、師級)生活上腐敗,但政治上表現好、工作上沒大過失,組織不需查究;凡行政八級以上幹部(即省、部、軍級)生活上的問題,一律不列為問題。
從政策上明文規定行政十七級以上幹部有淫亂腐爛的特權,用「政策」賦予高級官員「合法淫亂權」,這種做法的無恥程度,歷代官吏地下有知,也將嘆為觀止!
宋代對文臣武將的控制就很嚴格,嚴禁官吏狎妓,違者嚴懲。熙寧中,祖無擇知杭州,與官妓薛希濤通,為王安石所執,希濤榜笞至死;劉渙知并州,因與營妓有私而謫為磁州通判;蔣堂知益州,因私官妓而遷河中府;蘇舜欽提舉進奏院,因召兩軍女妓置會為人告發,竟被削職為民;熙寧年間,兩浙路張靚、王庭圭、潘良器等,因閱兵赴妓樂筵席侵夜,皆黜責;王洙權同判太常寺,坐赴賽神與女妓雜坐,黜知濠州(據《中國妓文化史》)…。從上述例子看,當時對官吏狎妓的處分很重。也有不少官吏因此而受處罰。各君主王朝到了後期,政治腐敗加劇,官員普遍腐化,狎妓之風日熾,此乃普遍現象。明清時代開始嚴禁官吏狎娼,後期法令漸弛。但因狎妓而褫官者史不絕書,廣大官吏並未獲得「合法淫亂權」! 中共對廣大公僕的愛護照顧真是無微不至呵。
「合法貪污權」
有一篇廣泛流的網文《中共高幹是如何享受特權的》,又名《中共離休高官的奢侈生活》,內容真實性如何不敢肯定,但我相信有相當的可信度。文章寫道:
公款10億元,平均每人1千萬!這是117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一級離休高幹一年的開銷。這些把「為人民服務」掛在口上的黨政高官,離休後,享受巨大特權。其中享有最高級離休特權待遇的有12人,他們是:江澤民、李鵬、萬里、喬石、朱鎔基、李瑞環、宋平、劉華清、尉健行、李嵐清、榮毅仁、薄一波。大陸官員的退休制度等級森嚴,名目繁多。縣級及其以下是「退休」,退休金按年資對原工資打折扣;公費醫療待遇亦打折扣。中央司局級及地方地市級以上的是「離休」,意思是「離職休養」,並沒有「退出」,工資照發,公費醫療,但其它待遇就「人走茶涼」了。省部級以上的幹部,特權就更大了,生活優渥,醫療費用實報實銷。
據香港《動向》雜誌披露,2004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人大委員長、國家副主席、中顧委副主任一級的離休高幹,公費開支高達3億2,600萬元,平均每人2,725萬元;政治局委員、人大副委員長、副總理、國務委員、中顧委常委、中央軍委委員一級離休高幹105人,公費開支6億7,100萬元,平均每人63多萬元。
5,537名省部級離休幹部,每人配備工作人員3至5名不等,每人每年公費開支70多萬至600多萬元。比如汪道涵,去年公費開支達947萬元,醫療開支500多萬元,上海錦江賓館、大公館專門為他設有兩個包括醫療設施的「汪辦」。其中北京、上海、廣東、浙江、福建的省部級離休幹部,平均每人每年開支都在500萬元以上。
此外,以江澤民為首的12名中共最高一級離休領導人,在全國各地都有自己的行宮。例如,江澤民今年5月底從中南海遷出後,居住的地方包括:北京釣魚臺國賓館,玉泉山中央軍委招待所5號樓,上海西郊賓館、大公館,蘇州太湖,等等。其他人也不例外,在各地都有行宮。如李鵬在北京、青島、成都;萬里在北京、杭州、珠海;喬石在北京、上海(青浦)、杭州;朱鎔基在北京、上海(衡山)、蘇州太湖;李瑞環在天津、青島;宋平在北京、上海;劉華清在北京、青島、珠海;尉健行在北京、珠海;李嵐清在北京、上海、南京;榮毅仁在北京、上海、無錫、珠海;薄一波在北京、青島、珠海,等等。
最高一級離休的領導人,還可隨意享用兩架國航專機,兩架軍用專機,3列有7節車廂的專列。專列所經沿線,都有武裝保護,所有快慢旅客列車,都要停站讓行。即使是同方向行駛的特快列車,也必須停下,讓專列超越而過。另外,還有北京解放軍總醫院3組醫療專家、上海華東醫院2組醫療專家、廣州軍區總醫院1組醫療專家,隨時待命。
其他105名政治局委員、副總理等一級的離休高官,享受的待遇包括:每人都配備兩名警衛、一名司機、兩名工作人員、一名廚師、一名保健醫生;兩輛汽車;乘飛機,包頭等艙或公務艙六至八個座位;乘火車,包一節軟臥或加一節專門車廂。
去年五月十四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內部公布了現任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和國務委員申報的個人資產情況,「清廉」程度出人意外,如賈慶林22萬6千元;曾慶紅7萬6千元;黃菊19萬元;吳官正12萬6千元;李長春14萬8千元;羅干2萬8千元…。一般人哪知那些高級公僕僅「合法」的享受每年就達幾千萬乃至上億元之巨?這樣的奢侈,完全可以說是對國資民產的一種公開的掠奪、巨大的浪費、合法的貪污!
這樣離譜的超高級待遇,別說任何民主社會的高級官員難以想像,便是歷代官吏地下有知,亦必嘆為觀止!歷代王朝的高官待遇高低有別,有的王朝豐厚些(如唐朝宋朝),有的皇帝「吝嗇」些(如朱元璋),對於「離休高幹」的照顧,也各有不同。但明文規定的待遇高到中共這種程度、照顧好到如此「境界」者,翻遍二十四史,還真不易找到!清朝八旗子弟的腐化及後期官吏的腐敗是一向「」膾炙人口」的。但是,事實還有另一面在。清朝貪官很多,清官也是指不勝屈,列入後人《清官冊》中的大清官40多位。清官光緒進士、吏部主事、御史胡思敬的《國聞備乘》中記錄了一則事實《翁師傅晚境》:
翁同和起貴介,不問家人生產。晚年罷官家居,薄田數頃,不足供家用,歲暮大困。無子,有侄曰曾桂,當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