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10-16 18:29:00作者:
曾任微軟高級主管的華裔李開復,因為跳槽搜尋引擎巨擎GOOGLE而遭微軟控告。本案稍早,微軟所在地的華盛頓法院已經判處李開復和GOOGLE敗訴。GOOGLE總部隨後在加州上訴後,昨天加州法庭仍初步維持原判。
曾任微軟互動服務部門副總裁的李開復,在今年七月跳槽GOOGLE負責大中國事務。由於他的新職務與在微軟的職務雷同,違反他在二千年於微軟簽訂的非競爭性合約承諾,即一年之內,不得到對手公司上班,因此遭到微軟控告。
微軟隨後在華盛頓州法院的訴訟中獲得勝利,李開復也因此不得與一年內,在GOOGLE從事類似微軟的工作。
由於加州法律較為保障科技員工自由跳槽的權力,因此GOOGLE在華盛頓州敗訴後,立刻於總部所在的加州法院提出上訴,希望加州法院能夠判處華盛頓州的禁制令無效。
然而,昨天加州聯邦法院在正式聆訊前,決定暫時延後GOOGLE所提要求,而使得微軟再度獲得初步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