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來偷盜者,無非是圖錢斂財,究竟是誰會對一個普通百姓家的棺材如此感興趣?這裡難道暗藏著什麼玄機?
帶著一系列的疑問,筆者傾聽了當事人徐華的泣血控訴:「2004年8月13日,贛榆縣民警吳勇(本縣副縣長孫玉的丈夫),勾結地痞流氓四十餘人,光天化日之下將出殯途中我奶奶的棺木強行攔在荒郊野外,強迫我家搬遷已葬十餘年之久爺爺的墳墓。聲稱我爺爺的墳壓了其父墳的地脈(風水),影響其陞官發財,如不移墳就不准奶奶骨灰與爺爺合葬。他叫人在棺前搭建帳篷,派人日夜看守,時間長達四十餘天。9月22日凌晨四點多鐘,守靈的父親有事回家,返回時卻發現棺材不翼而飛!我們打「110」報警,出警人員在報警後3個小時才到我家作筆錄,聲稱無任何線索。全家人四處詢問,有人告知我父親,棺材是被十幾輛警車「拉」走的! 12小時後鎮政府才承認棺材是被他們拉走的並送達了通知。真不知道,在沒有事先通知我家的情況下將棺材拉走,是什麼行為?
「事件從發生到現在,相關部門也做了一些工作,但從始至終都袒護、包庇吳家,對警察吳勇帶痞子攔棺一事,從未做過任何處理。相反卻利誘我家幾個文盲,簽訂了一份十分不合理的「霸王協議」,當地政府以此來要協,強迫我家安葬奶奶的骨灰。此事眾多媒體現場採訪,經省電視臺曝光,然而相關部門對中紀委領導和梁寶華省長的批示卻拒不執行,致使事情得不到解決,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影響。
「2004年12月27日下午,小叔叔徐允春被村支部書記顧介安(吳勇的親姐夫)帶領一家四口毆打,致使小叔叔一度精神失常。
「2004年11月21日,我家親人又到縣政府要求政府送回骨灰,再次遭到警察的毆打,妹妹徐健被打成腦震盪。
「2005 年1月10日,我爸爸帶領家人到縣政府要求處理嚴懲攔棺盜棺者,又遭到三、四十名警察的抓捕,被抓捕人員中有我72歲高齡的父親徐允路和未滿十五週歲的妹妹小娣,在抓捕和關押期間,他們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辱罵、毆打、逼供,並將我三姐徐迪愛拘留三天、賈振玲拘留五天、嬸娘邱孟彩拘留七天,至今我家從未收到任何拘留方面的法律手續。參與處理該事件的某些政府官員對吳勇袒護、包庇、欺下瞞上。我上百次到縣、市、省等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並向市、省、中央等相關部門投遞舉報書信百餘封,中央、省等相關部門和領導人也批示,但至今仍沒有結果。難道惡人手中的權真的大於法嗎?『人權』 二字在贛榆縣的『字典』上還存在嗎?打黑除惡、懲治腐敗在贛榆縣難道只是一句空喊的口號嗎?」
光天化日,警官攔棺為哪般?
據瞭解,大站中村的這塊集體墓地,村裡沒有做過明確規劃,任何村民都有權自行選擇。徐吳兩家是一個村子又是同一組的鄉鄰。1983年,吳勇的父親病故,埋在本村的墓地裡。1988年,吳勇的姐夫當書記時,村裡將吳墳東、北兩面的空地劃給了徐姓作為自留地同時也可以作墳地,徐家就把四座祖墳遷移至此。1993 年清明,徐家又把徐華爺爺的墳遷到墓地並靠近自家祖墳。不料,吳勇的母親卻為給自己死後留一個寬大的墳地而與徐家發生糾紛,後經鄉主管領導到墳地丈量後,吳母因理虧雖平息了事態,但在心裏卻打了一個結。一年又一年,各家為祖墳添新土的同時,祖墳也在不斷地擴大。調查中筆者得知,吳父的墳現已是半徑為2.1 米的圓墳,是這公墓中最大的一座。徐華爺爺墳的半徑是1.7米,兩墳相距0.7米。
另據悉,93年之前,徐吳兩家都沒有做官的。93年至今,吳家的大兒子開了麵粉廠,當了廠長;二女婿做了村書記;二兒子當上了警察,二兒媳婦也由法官升為分管一百多萬人口教育、計生工作的副縣長。而徐家仍是普通百姓。徐華說:「說我爺爺的墳壓了吳家墳的地脈,影響其仕途純屬無稽之談。而攔棺等一系列行徑,是吳家為算「舊帳」而仗勢欺人。且吳勇在政法部門工作更不該相信迷信而帶人攔棺,這一行徑不但是對死者的不尊,也是對生者的極大污辱,更是對法律的無端蔑視。而做人最不能容忍的無非是欺師滅祖,人爭一口氣,徐家再無權勢,相信法律還是公正的!總會有替老百姓說話的地方!」
聯合《說明》,為誰圓其說?
然時至今日仍事與願違。徐華向筆者出示了一份由贛榆縣人民政府、縣公安局、民政局、信訪局、以及沙河鎮政府對此事件做的一份上報材料:《關於對贛榆縣沙河鎮大站中村徐家信訪案件有關情況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說明》中對徐吳兩家因墳地而引發糾紛,徐華到市、省、以至北京有關部門上訪--反映縣公安民警吳勇及其妻子孫副縣長利用職權阻攔其奶奶棺材下葬一事進行了闡述。大致內容如下:1993年,徐家聽說吳家祖墳的風水好,就將徐華爺爺的墳遷至靠近吳家祖墳附近,因而兩家發生糾紛,說徐家口頭承諾徐華奶奶去世時再遷墳。但奶奶去世後,徐家沒有兌現承諾,引起攔棺事件,造成棺木不能入葬。而對於相關部門做的工作,在吳家人讓步的情況下,達成的協議徐家卻拒不執行並提出無禮要求。還散發小字報、聯繫記者、越級上訪。9月22日,政府「將棺木移離原址,暫妥善保存到骨灰存放點,希望能早日解決問題,但徐家卻一再提出無禮要求,繼續上訪」云云。《說明》中,吳家「有禮讓三分」,徐家「一再無禮取鬧」。在此有必要將徐家的「無禮要求」以示公眾:1.追究攔棺盜棺者的法律責任;2.相關單位及吳家人立即停止對徐家人的不法侵害;3.奶奶的骨灰與爺爺的原墳合葬;4.相關部門負責給徐家「調查報告書」和「處理決定書」。但不知對於相關部門及吳家來說此要求「無禮」在哪兒?
筆者一番深入調查後,還原了事實的軌跡:
原來吳母的三女兒吳從翠,是當地有名巫婆。她曾對人說,原來徐家很窮而且好多人有病,自從徐家祖墳遷到她家祖墳附近後,家境就發生了變化:徐家人的病也好了,房子也蓋起來了……這樣說來,是誰家相信迷信不言而喻!難道不是吳家怕徐家沾了他們的風水的光,威脅到他家以後的仕途,荒唐地導演了這一出亙古罕見的鬧劇嗎?
這一出荒唐的鬧劇,致使無辜的百姓:逝者無葬身之地,生者還要被毆打、遭非法拘禁;而某些「人民公僕」:生者為爭權奪勢勾心鬥角,還要煞費苦心地為逝者爭墓地--簡直是天大的諷刺!真的難以相信,這些「人民公僕」,人民賦予了他們權力,他們竟然如此肆無忌憚地濫用職權期壓百姓!事已至此,相關部門能否及時地糾正錯誤,給當事人一個合理的處理結果,是當事人以及社會各界所共同關注和期待的。
--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結果甚至超過無數次的犯罪:因為犯罪雖然無視法律--好比污染的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是毀壞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江蘇贛榆:警官攔棺的背後》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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