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惟英雄能治人殺人,功罪是非,自有千秋青史在。
與故交曾一戰再戰,公仇私誼,全憑一寸赤心知!
(陳炯明挽孫聯 1925)
六一六事件發生後,孫中山在上海發表了『致黨員書』(報告陳炯明叛變),論及陳炯明時說:
以陳炯明與文之關係而論,相從革命以來,十有餘年。。。及六年亂作,陳炯明來滬相見,自陳悃□,再效馳驅,文遂盡忘前嫌,復與共事。。。此役則敵人以為我屈,所代敵人而興者,乃為十餘年卵翼之陳炯明,具其陰毒凶狠,凡敵人不忍為者,皆為之無恤,此不但國之不幸,抑亦人心世道之憂也!〔中山叢書1928, 5:39-48〕
這裡孫中山說他與陳炯明的關係,在民國六年(1917年)南下護法之前,實有「前嫌」,但是他又接著說陳炯明受他「卵翼」十餘年。究竟陳炯明是多年受孫中山「卵翼」,或是後者受前者多年「卵翼」呢?孫陳間又有什麼「前嫌」呢?
從陳炯明的觀點,他和孫中山的關係經過四個階段:(一)從辛亥革命到1917年7月南下護法是『革命同志』的階段;(二)從1917年7月到1921年5月孫中山就任廣州非常大總統時是『精誠合作』的階段;(三)從1921年5月到1922年6月決裂前夕是『分道揚鑣』的階段;(四)六一六事件發生,救孫一命,日後反被誣指為蓄意謀害。〔參考本書「六一六事件真相」〕
(1). 革命同志
這階段包括辛亥革命與二次革命(即兩次討袁)時期,孫陳間可以說是普通革命同志的關係。譬如,以黃興來說,他是炯明在廣州黃花崗起義裡一同冒險犯難的革命夥伴。但是孫中山,對炯明來說,不過是身居海外,一個鬆散革命同盟(同盟會)裡的「名譽」會長。第一次討袁失敗後,孫中山在日本(1913年9月)脫離國民黨,另組『中華革命黨』,到1919年10月才回歸國民黨 [郭廷以1986,2:472注1]。所以,二次革命時期,孫陳根本不屬同一黨籍
上文孫中山提及1917年以前的「前嫌」,實有兩次,是當年眾所周知的事實。第一次是有關廣東都督的問題。1911年底,孫中山乘英國郵船抵港,廣東都督胡漢民(在任不過四十二天)赴港迎接,旋即隨孫北上。臨時議會指責胡漢民「視廣東如敝屣」,棄職不辭而去,並懇請陳炯明接任維持大局。
副都督陳炯明接任代理都督,即積極整理財政,維持紙幣,解散民軍,不到三個月,美國領事便讚美炯明的政績說廣州得到平靜渡日,可以說是一個奇蹟。〔美1264,1912。3。11,廣州〕
孫中山偕胡漢民北上,在南京任臨時大總統僅三個月。1912年4月辭職後,即親攜胡漢民南下,助胡重登都督之位。炯明退避香港,讓胡復職,但心理是難得悅服的。胡復職後,知道他需陳之助,於5月初,派人到港迎接陳回廣州,按照雙方協議來分工合作。胡主持一般行政,陳主持軍事,維持秩序,兼理禁除煙,賭,鬥,盜四害〔廣東辛亥史料1981,419〕
孫陳間(1917年前)的第二次「前嫌」是有關陳炯明拒絕加入『中華革命黨』。1913年孫中山在東京組織中華革命黨。新黨章程中,有向孫個人宣誓效忠,打手指模為證的條例。因此,大部分主要的國民黨同志如黃興,譚人鳳,李烈鈞,熊克武,柏文蔚,龔振鵬,白逾桓,劉大同與炯明等均拒絕加入這樣的新黨。
1914年9月7日,孫中山致函葉獨醒,請葉將勸勉炯明和李烈鈞入黨的函件徑為寄發,「以示無私」。函中說:『惟陳等在南洋,近聞頗有自樹一幟之舉,其果能受善言而改悔來歸與否未可知。尊書若由此間寄發,彼等或認為弟所運動指揮,反於效力有損,故不如仍由尊處發寄,示以無私,或可動以誠懇也。茲將陳,李兩君住址抄上』〔國父實錄1988,3:2453〕。
到了1915年8,9月間,炯明自歐洲返回新加坡後,先後接到葉獨醒兩信,即於10月中旬函葉,解釋其不入新黨的理由:
頃得8月20日及9月30日兩書,誦悉一是,具見愛國愛黨之盛心,至為感慰。惟書中所言,不無傳聞之誤,此蓋由道遠情睽,不明真相所致。然黨人未泯,懷挾成見,故為軒輊,亦所不免。弟與中山,本無絲毫意見,其改組新盟,實在去歲,維時居東同志,如黃,李,柏,譚,林,熊諸公,以及各省重要黨人,多半以其章程誓約,有背民黨宗旨,均期期以為不可,未敢盲從。。。。
至章程誓約,應否改良,判諸良心已得,無須贅述,述之反近詆琪。現在國事已急,吾人只求宗旨堅定,切實向革命做去,各盡天職,至將來大功告成,黨事自有一致之日,無須遠慮也。。。炯明啟。〔革獻,48:122〕
這函中所說的「其章程誓約,有背民黨宗旨」,就是指孫中山要黨員向他個人宣誓效忠,及打手指模為證的規條。國民黨於民國元年由同盟會改組為一個公開的政黨,而今孫中山卻要倒行逆施的把它改回為秘密會社式的「新黨」,這對炯明與黃興等一般國民黨老同志是無法可以接受的。
但是,據孫中山的看法,如果不加入他的新黨去革命(討袁),那就是「自樹一幟」來反對他(孫)。所以炯明在覆葉獨醒的函中,特別指出「現在國事已急,吾人只求宗旨堅定,切實向革命做去,至將來大功告成,黨事自有一致之日」。(日後炯明在所著的《中國統一芻議》中,有批評孫中山視革命似「一若版權所有」,而「革命目的,原非排斥異己」之語〔陳炯明1927,120〕)。炯明寫這信時,是10月15日,兩個月後的12月12日,袁世凱便宣布恢復帝制了。
(2). 精誠合作
1917 年5月,北方督軍團變起,黎元洪被迫退位,解散國會。海軍總長程璧光首倡『護法』(即要求恢復國會與黎總統職)[章年譜1979,2:635] 廣東省長朱慶瀾電陳炯明於上海,請陳回粵商議北伐「護法」〔美2685,1917。7。2,廣州〕。7月中,陳遂與孫中山,章炳麟,等乘海軍軍艦南下,號召「護法」。時朱慶瀾與廣東督軍陳炳昆(桂系)不和,8月中,辭職離粵前,委任陳炯明為省長公署親軍司令,陳遂藉此名義收回省長警衛隊二十營(實為年前討袁結束後,改編的共和軍舊部)。
炯明把這二十營警衛隊於1918年1月改編為『援閩護法粵軍』,8月進駐漳州,炯明從此在閩南逗留兩年零四個月,埋首經營『閩南護法區』,等待粵軍回粵。時在廣州的軍政府為桂系所操縱,5月初時,廣州非常國會取消孫中山之大元帥職,代以委員會制,設七政務總裁,孫中山憤然辭職赴滬,24日道經汕頭時,曾到三河壩粵軍前敵總司令部晤陳,商談時局。
當粵軍誓師於廣州東郊時,孫中山曾餞粵軍將領於軍政府,致詞略謂:『軍政府成立數月,毫無進展,經陳總司令竭力經營,使得有此軍隊,即以此軍隊,實行護法,再造共和,實所厚望』〔年譜1957,22〕。孫中山困處上海時,炯明在漳州每月匯大洋一千元,以下有五百元級,及三百元級者,汪(精衛),胡(漢民),廖(仲愷),與居正,戴季陶等俱在內〔莫紀彭 1997,22〕。
這時候,孫中山公開贊成聯省自治(見本書『孫中山與聯省自治』),所以1920年粵軍勝利回粵,逐走桂系,陳炯明於 11月2日返抵廣州,盡忘前嫌,即請孫中山回粵重組軍政府,團結西南,為建立十二省聯省政府的初步計畫。12月8日,上海申報就有廣州軍政府各總裁擬採用美洲合眾國的制度,定名為聯省政府的報導。章炳麟也由上海致電陳炯明,主張軍政府改名為聯省政府〔申1920。12。12〕。
(3). 分道揚鑣
孫中山從離開上海到廣州,於1921年5月5日就任非常大總統,前後有五個多月。在這一段時期內,他表面上一直申言贊成聯省自治,所以他與陳炯明在這最重要的政見上,似已無異議。但是,孫陳不和,終必決裂的傳說,早已極盛其時。2月中旬,上海《字林西報》駐北京的美籍記者喬柏(Rodney Gilbert)親自南下訪問。他有趣的對孫中山說:『我南下想採訪些有關孫陳發生衝突的新聞資料,可是我失望了!』孫答說:『我很抱歉令你失望。我與陳炯明決裂的傳說,不足置信。我不能否認我們之間有意見不同之處,但是我們能夠避免「講客氣」的惡習,有事便盡量坦白的在會議席上爭論。將來也許有不能解決的重要大事,以致用武,亦未可料。但是目前這些謠言,全是由北方製造出來的』。
喬氏隨後往訪陳炯明,在晤談中,陳對軍政府未表示任何意見,而對於建設廣東為「模範省」,以廣東為推進「聯省自治」運動之核心的計畫,卻暢懷的談了一個小時,仍有餘興未盡之意。〔字林1921。2。16;2。17 附於美3809,1921。2。18,上海〕
孫中山於(1921年)2月中旬便召集留在廣州的國會議員,提出開非常會議,選舉總統的建議。孫的理由是南方選出總統,組織正式政府,可得到列強承認,而分享關稅剩餘,向外發展。當然,他心裏也知道把總裁合議制的軍政府取消,代以總統獨攬大權的「正式政府」,他的行動便可名正言順的,不必再受到其他三總裁(唐紹儀,伍廷芳,唐繼堯)和陳炯明的衡制了。
當時反對選舉總統的人,除西南各省的領袖外,國民黨要人如吳稚暉〔康白石1978,130〕,蔣介石〔李敖1987,172;康白石1978,28〕等亦都反對;粵軍將領從軍事上的觀點,表示激烈反對(見『陳炯明與粵軍』中『援桂之役』一段)。
陳炯明的意見,則認為此舉將破壞西南團結,孤立廣東的地位,況且舊國會議員在粵者不過二百五六十人,遠不足選舉總統的法定人數。(依總統選舉法,須有兩院議員總數三分之二出席,即五百八十人,方能開總統選舉會)〔李劍農1971,566〕。這樣孫中山自己違法,又怎能口口聲聲喊「護法」,而指斥北方的徐世昌為「非法」總統呢?
北京方面知道孫中山要選舉總統,必圖謀向外發展。遂一面唆使桂省陸(榮廷),陳(炳昆),準備入侵廣東,以先發制人。一面聯絡香港廣州商人,以離間孫陳。3月27日,香港華籍高等立法議員劉鑄伯到廣州與陳炯明晤談了三個小時。根據劉向香港總督的密報,當時北京秘密派遣兩代表,向陳炯明表示願意正式委任陳為廣東省長,兼粵軍總司令之職,並允代付清所欠軍隊的薪餉。條件是陳必須與孫中山脫離關係〔英6649/44, 1921。3。30,香港〕。兩個月後(5月17日),香港總督史塔士(R.E.Stubbs)在其致倫敦外交大臣的密電中說:
立法議員劉鑄伯企圖在廣州和香港籌款,組織「商人公會」,以資助陳炯明。唯一條件是陳必須答應和北京政府合作,與孫中山完全脫離關係。但是陳炯明對於此事,未作任何行動,結果令孫中山成功的選舉了自己做總統。〔英6649/55,1921。5。17,香港〕
留粵的舊國會參眾兩院議員,於4月7日召開緊急聯合會議,即席選舉孫中山為中華民國大總統。總統已選出的消息傳出,輿論嘩然,西南各省之議會,社團紛紛來電錶示反對。孫中山本擬定於(4月)20日就職。粵軍在粵各主要軍官聞訊,以西南大局為重,於14日聯名請求勸告孫暫緩就職,並邀請胡漢民,汪精衛二人代達各軍官意見,又晉謁陳炯明,請勸孫不可遽行就職,聲明若勸告不從,則決定一致驅逐國會〔華字1921。4。18〕。
4月9日香港《華字》社論,認為孫中山選舉總統一舉,全是為對付陳炯明而發,其中一段說:
則吾以為所謂總統選出後之粵局,必將與我粵人良心上之希望,絕對背馳。何以故,以所謂總統,固明明為廣州總統也。質言之,所謂總統之目標在廣州,所謂總統之戰略在廣州,其全副精神,實完全為對付陳炯明而發。。。
彼(指孫中山)蓋以為今日為彼黨之勁敵者,不在北方之徐世昌,尤不在廣西之陸榮廷,而在實迫處此,不主急進,而主緩進之陳炯明。非先去陳,即絕對無復發展之餘地。然去陳固未易言也,一方面既難得軍政府內部之一致,一方面又慮因此惹起輿論之攻擊。惟挾所謂大總統的名義以臨之,大權在握,獨斷獨行,反對黨魁事小,違抗元首則事大。在陳固不能不俯首聽命。
陳炯明為顧全大局,委曲求全,制止粵軍將領妄動,如港督所說,『結果孫中山成功的選舉了自己做總統』,也不幸正如上述社論所預測的,結果陳炯明被迫弄到「違抗元首則事大」的帽子壓在頭上。但是,正如粵軍將領所懼怕的,北方資助的廣西軍隊於6月中旬發動入侵廣東〔美3918,1921。5。20,廣州〕。炯明於6月20日親自督師援桂,四個月後,才勝利班師回粵。
8月中旬,粵軍進駐南寧,孫中山即先後遣派汪精衛,胡漢民,居正,鄒魯等前往南寧,勸使陳炯明率師北伐,不果。10月15日,孫乘兵艦離廣州赴梧州,決計由桂林取道湖南,進兵北伐。25日,孫由梧州乘艦抵南寧,與陳炯明會商。會商結果,炯明答應調遣黃大偉所部三千人隨孫北伐。根據李劍農的敘述,孫在南寧時,曾對陳說:『吾北伐而勝,固勢不能回兩廣;北伐而敗,且尤無顏再回兩廣;兩廣請兄主持,但毋阻吾北伐,並請切實接濟餉械』。〔李劍農1971,569〕
其實,孫中山不但知道陳炯明不贊成北伐,而且也知道廣東省庫空缺,實無法對北伐能「切實接濟餉械」的。援桂之役,粵庫已共支去八百餘萬元。在援桂之前的三月裡,香港華籍立法議員劉鑄伯訪問廣州後,向香港總督史塔士(R.E. Stubbs)報告,說廣東每年稅收總共一千六百萬元;但每年支出需要三千二百萬元。所以入不敷出是百分之一百!〔英6649/44,1921。3。 30,香港〕
至於『毋阻吾北伐』一語,陳炯明於11月下旬,就很坦白的告訴廣州的美,日兩總領事,說他極不贊成孫中山之北伐,但將不阻孫之行動,他也不助孫〔美4167,1921。11。21,廣州〕。
孫中山的北伐軍在桂林滯留六個多月,入湘不成功,遂決計「改道攻贛」,把全部北伐軍回師廣東,再由粵北進攻江西。據他後來向國民黨同志的報告,入湘不成功的原因,全由於陳炯明的阻礙,報告書上說:
其一,文自桂林出師,必經湖南,而陳炯明誘惑湖南當局,多方阻礙,使不得前,其函電均為文所得;其二,諸軍出發以來,以十三旅之中,而行軍費及軍械子彈,從未接濟,滇黔諸軍,受中央直轄者,並火食亦靳而不與,屢次電促,曾不一諾;綜此二者,一為阻我前進,一為絕我歸路。〔李劍農1971,569〕
孫中山這種說法,顯然是藉口用來回師廣東,好對付陳炯明。入湘失敗的主要原因,是湖南嚴守中立,不許孫軍過境。但是湖南當局的「阻礙」孫軍前進,實在用不著陳炯明去「誘惑」的。而且,當時炯明正在廣州埋首建設,施行「地方自治」的工作,樂得孫中山遠征北伐,「阻礙」孫入湘,對廣東沒有好處。其實,當時湖南人民,反對北伐軍入境,比湖南當局尤切。如李烈鈞所說的,「湘省久經兵燹,元氣已頹」〔華字1922。6。28〕,人民苦不堪言,當時吳佩孚的北軍尚駐在岳州,北伐軍一北進,北軍將乘勢南下,湖南復變為戰場。所以北伐軍進入湘桂邊境,當地人民就拒絕接納孫中山從廣州帶去的軍用票,和二角銀毫。而且,正在此時(1922年3月)李烈鈞所轄的一萬七千滇黔軍,幾乎全部隨著唐繼堯返雲南(驅逐顧品珍),李手下的北伐軍,只剩下二千多人〔美4393,1922。4。 24,廣州〕。孫中山因此失掉了一萬多人,也迫不得不改變入湘的計畫,再作他圖。
孫中山突然回粵的消息,實出陳意料之外,也對廣東人的「太平盛世」像打來一個雷霹。據英國總領事的情報,孫到梧州後,給陳「最後通牒」,要陳參加北伐,以及提供五百萬元經費,如果辦不到,陳必須離職。極力鼓動此事者是孫的心腹胡漢民。胡漢民指責陳與吳佩孚和盧永祥勾結,以反對孫和孫的新盟友張作霖。英國總領事又指出,當「最後通牒」到達時,由政府官員組成的代表團赴梧州與孫磋商,獲得「暫時協議」(Modus vivendi)(據香港報紙的報導,這些「政府官員」該是省府政務廳長古應芬,總統府財政次長廖仲愷,及外交次長伍朝樞〔華字1922。4。15〕)。「協議」中指定陳須參加北伐,而廣東省庫交孫控制。這代表團回到廣州後,孫即於4月19日率軍赴肇慶,21日下令免陳本兼各職,任命伍廷芳為代理省長,魏邦平為廣州衛戌司令。(4月22日)晨二時,陳即乘車赴石龍,當日中午一萬軍隊隨往。英國總領事覺得陳突然退讓出走,出其意料之外,因二十四小時前,陳仍十分堅定,但與幕僚商議後,也許感到無法阻止孫之進入廣州。〔英7997/189,1922。4。22,廣州〕
4月21日,廖仲愷,伍朝樞等認為尚有轉圜的希望,力勸陳炯明往肇慶,親向孫中山解釋猜疑。陳已答應,臨行,忽接部下密報,謂肇慶艦上,伏有刺客,企圖謀害。陳知已無協商餘地,雖尚有軍隊一萬人,但不願「同室操戈,糜爛桑梓」,遂於即晚(22日晨二時)赴石龍,轉往惠州。〔年譜1957,29;美4393,1922。4。24,廣州;美4576, 1922。6。22,廣州〕
港粵輿論,紛紛為陳抱不平。例如,吧城華僑李懷慶等於6月1日給孫中山一封公開信,請求孫退讓,由陳炯明回廣州,維持粵省治安,再圖救國大計,言極中肯:
自粵軍返粵,以至援桂成功,不知擲幾許壯士頭臚,耗費吾民幾多膏血,方造成此西南局面。乃不意先生誤信宵小之言,為一般卑鄙齷齪,無聊無賴之政客,攘奪位置權利。始則阻唐聯帥回滇,繼則拋棄桂省,率軍回粵,驅陳省長下野,先生之任性妄為,真令人夢想不到者矣。
唐為滇黔主要,陳為兩粵中堅,西南之柱石,先生之股肱也。先生侈談北伐,乃自斬其手足,雖匹夫匹婦之愚,未有如先生之甚。。。。先生自忖以廣東半省之兵,能否敵曹吳數省之眾,不觀奉張之入關乎?其始吳氏處處佯敗,節節退卻,誘張氏深入重地,而後四麵包圍,十萬奉軍,竟一敗而不可復振。先生扎大營於韶關,前鋒已攻入贛境,恐曹吳之戰略,又將以待奉張者待先生也。先生雖不為自力惜,當為吾粵健兒惜也。
總之,西南大好局面,經先生拒唐逐陳,不可挽救矣。吾愛先生,正為先生計,宜速電退職,請回陳省長,維持粵省治安,徐圖救國大計,則先生仍不失為識時之俊傑,愛國之偉人,四萬萬民眾當為先生曲諒也。〔華字1922。6。16〕
(1922年)5月中,孫中山改變以前強硬的態度,給陳炯明的電信中,多用懇摯之詞,並派遣汪精衛,居正,程潛等多人到惠州勸駕,請出山北伐,陳均婉拒之。
〔群報1922。5。24;轉載於汕尾人物1994,5:466〕在覆孫之一電文中,陳曾感慨的說:『乃知所謂革命之結果如此,重累吾民矣。今奉孫公愛我,俾遂初服,慰奉何極』〔華字1922。5。4〕。陳對居正解釋他當時對北伐的態度:
我(競存)的意見,重要只有兩層:第一,我(競存)對於北伐,始終主張積極進行,惟方法上與總統〔指孫中山〕稍有出入。我(競存)以為用兵與政治當並重,故主張於未來局面政治上重要條件,當先與北方之可以言而有力者先為協定,然後用兵,否則貿然用兵,而無具體的目的,縱然軍事勝利,而在政治上終無結果。我(競存)意即在對於一定之目的用兵,並且以政治的方法促進用兵,決非舍用兵而單講政治也。而外間不察,乃謂我(競存)反對北伐,殊屬誤會。第二,我(競存)以為粵軍總司令部不可撤廢。。。。。〔上海《民國日報》1922。5。11;轉載陳炯明集1998,下:861〕
可注意的是炯明認為孫中山在1924年改組國民黨前的北伐,是沒有『政治目的』,僅為個人或一黨一派爭權奪利的武裝行動。換句話說,以孫中山來代替黎元洪或曹錕為大總統,對陳炯明來說,不是政治『目的』,以聯邦制來代替中央集權,那才是炯明最終的政治目的。
(4). 救孫一命的後果
陳炯明在六一六事件前後,一直對孫節節退讓,不許部下妄動,本書已有敘述(參考「陳炯明與六一六事件」)。救孫一命,日後反被誣指為蓄意謀殺,這是什麼緣故呢?
1922 年8月孫中山回抵上海,發表『護法總統宣言』,說陳炯明於6月15日出駐石龍,嗾使粵軍第二師至夜發難放火,而燒政府,『欲陷予於絕地』,又說粵軍軍隊搶劫省城及各地,而蹂躪人民之生命財產。復引咎自責,謂使人民蒙此慘禍,實由於用人之誤。〔順天1922。8。17〕〕
上海《中華新報》對孫當時的態度,曾作一段分析:
孫氏左右有二種潮流,一為孫洪伊之聯直主義,其理由謂目下孫氏之敵,寧在西南,即唐繼堯,趙恆惕,熊克武等,皆可認為反對黨,如陳炯明尤為最新之仇敵。故擬乘曹錕,吳佩孚向孫表示好意之際,與之握手,另開一新局面。。。至反對『聯省自治』一點,孫中山與吳佩孚之思想,頗為一致。。。
其二則為張繼等之革命派論,謂必須推倒北洋直系,解放長江一帶之人民,故西南諸省縱屬可憎,而陳炯明以外,必不可目為敵人。。。故於『聯省自治』,非謂全然反對也。惟其困難之點,陳炯明亦標榜『聯省自治』,陳為彼等不可不去之人物故也。〔轉載順天 1922。8。17〕
這段分析,極為準確。孫中山在其宣言中,就把六一六事件,全歸咎於陳炯明個人身上,而對『聯省自治』則認為是軍閥盤踞式的自治,表示反對。這樣,把『叛孫,叛黨,叛國』的帽子壓在陳炯明的頭上,連帶的把陳所標榜的『聯省自治』也壓制下去了!
(5). 結語
孫陳間恩怨的根源,不在個人感情上的關係,而是在政見上的異同。他們不是冒險犯難,出入生死的革命同志,實在說不出什麼私人間的恩怨。 從孫中山的觀點,正如李劍農所說的,『俄國的布爾什維克黨員,能受他們的黨魁列寧的指揮,中國國民黨卻不能由中山指揮如意,並且生出陳炯明這種叛徒來』。 從陳炯明的觀點,正如他覆吳稚暉信中說:『我的毛病雖可跟人走路,但不能閉起眼睛而瞑索以行。若灼知所行之非路,必明以相告。告而不聽,讓其試驗,不加反對可也。勉從其強拉同入迷路,每每不肯遷就,以此之故,適與孫先生自信為識途,強拉人瞑行,而又不容人獻替者,恰恰相反』〔年譜1957,47〕。
孫陳決裂後,炯明退居粵東兩年多,一直抱著消極態度,不跟孫走路,讓其試驗,不加反對,也不宣揚他為什麼與孫決裂的理由,連章炳麟也引起誤會,章於1922年8 月27日給熊克武信裡說:『競存既已通吳(佩孚),中山亦受曹(錕)氏運動』〔章年譜 1979,649〕。 到了1924年底,港報對孫陳的複合與陳的態度,就有下面評語:
孫陳調和。。。但徹底觀察,要有數疑點:(1) 陳孫政見上,性質上到底未必能合作。(2)孫文之黨治主義,能否適合於今日之中國。(3)孫文及其黨徒,是否確能救國。(4)孫文在粵自稱非常總統,自稱海陸軍大元帥,及其殘民以逞,是否可逃國法及公論之制裁。故吾以為競存有志救國,自當異軍特起,堂堂正正,以最鮮明之旗幟,與孫氏對抗,不當以曖昧態度,致惹引起天下之疑慮。〔華字 1924。11。6,7,8〕
孫陳恩怨的後果,梁冰弦曾感嘆的說:『識者都認定孫陳和則兩利,分則兩傷,後此偏偏大分特分,這也許是中國的運氣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