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讓他承擔冤案全部責任
自縊民警潘余均的屍體運回湖北省京山縣,但當事方就其後事處理髮生分歧。昨日下午,晨報記者獲悉,日前被發現在武漢自縊身亡的湖北省京山縣公安局民警潘余均,親屬已將其遺體運回京山縣,但在其後事處理上,直到昨晚8時,親屬仍然堅持拒絕當地有關部門今日(27日)出殯的提議,並要求有關部門對潘的死作出合理解釋和經濟賠償。
據悉,死者潘余均現為京山縣公安局110巡警大隊副大隊長,11年前是該局辦理佘祥林案專案組成員之一,於近日在武漢接受調查期間被發現自縊身亡。
死者親屬拒絕今日出殯
「是的,我們已經回到京山縣,」昨日下午3時許,晨報記者與死者潘余均的親屬劉強(化名)先生取得聯繫,電話裡他的n音有些嘶啞,情緒也顯得非常激動,「潘余均的遺體已經放到縣殯儀館,在沒有得到合理解釋之前,我們不會接受出殯的要求。」
前日凌晨1時許,潘余均被發現在武漢市黃陂區自縊身亡,死亡地點據稱是該區前川街鎮東余街菜地裡的一個墓地。事發前,潘余均於5月21日到達武漢,接受湖北省佘祥林案調查組的調查,期間曾給妻子打電話,聲稱自己壓力很大不想活了。事發後,死者潘余均的親屬立即趕到武漢,並於當晚將其遺體運回京山縣。
在京山縣殯儀館,死者潘余均的親屬已經為其搭起靈堂,靈堂的四周擺滿花圈,大多都是其生前的親朋好友送來的。據當地一知情者介紹,死者家屬已經基本認定潘余均確係上吊自縊,而在其上吊前還割破左腕,在附近墓碑上寫下「我冤枉」三個血字。就此,晨報記者向劉強求證,但他以不方便透露為由未予表態。
劉強說,關於潘余均的死,他們親屬已向當地有關部門提出三個要求。經過記者再三詢問,劉強才透露這三個要求分別是:「有關部門首先應對潘余均有個是非功過的評定;其次,對其死亡作出合理解釋和定性,如果以其個人死亡來承擔佘祥林冤案的全部責任,那明顯是非常不公平的,何況潘余均是在被調查期間死亡的;最後,親屬希望得到一定的經濟賠償,但具體數目未定。」
但上述要求幾乎均遭拒絕,對方還要求他們今日出殯,然後商討有關撫恤的問題,否則撫恤問題很難處理。據瞭解,除了60多歲的老母親和妻子外,潘余均還有一個孩子,目前正在讀高中,事發後一直待在家裡。
昨日下午,當地有關部門通知劉強,他們的三個要求幾乎全部遭到拒絕,並要求他們親屬今日先出殯,然後再商討撫恤問題。直到昨晚8時,劉強透露,雙方還在協商之中,但仍未達成一致。
佘祥林談潘余均曾審訊過自己,但並沒有特別之處
昨日下午,晨報記者與佘祥林取得聯繫。在表示驚訝之餘,佘祥林說,有什麼事情完全可以跟調查組說清楚,潘余均不應該做出這樣的傻事。
佘祥林透露,當年在辦理他的案子時,潘余均只是京山縣公安局刑偵民警,在專案組7名成員中也是一個普通成員,潘余均曾經審訊過他,但並沒有表現出有特別之處,所以對他的印象也不是很深刻。
「他為什麼要做出這樣的傻事……」在電話裡,佘祥林不停地表示惋惜。「有事情完全可以跟調查組說清楚,面對事情不能也不應該選擇逃避。」佘祥林稱,他為了妻子,蒙冤11年都堅持過來了。
據悉,佘祥林案冤情大白後,由湖北省紀委牽頭、湖北省檢察院參與組成了佘祥林案糾錯調查組,對當年涉案的28名警察進行調查,目前共有7名「大名單」 人員被叫到武漢談話,被談話人員通常是被車接到武漢的一處招待所內,手機及錢物被收掉。省紀委人員6個人一組,3個人與被詢問者進行談話,3個人對被詢問者進行看護。被接去談話的7人中,兩個仍被留在省裡,另有4個人已經回來了。
另外,佘祥林還向記者介紹了他的近況。他表示,他住在妹妹家裡,身體雖然經過在廣東的治療之後有一些好轉,但還沒有完全恢復,至於其他的事情,他想等賠償的事情有了眉目之後再考慮。
佘祥林還透露,京山縣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昨日給他送來了一些生活用品,其中包括4000元錢、400斤大米,還有一些食用油以及其他生活用品,總價值大約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