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礎上,本案就具備了符號意義。加方移民部門希望最終裁決結果傳遞一個信息,那就是:加國領土絕不是藏污納垢的避風港。
近日,賴昌星的上訴申請再次被加拿大聯邦上訴法庭駁回。至此,該案進入關鍵階段。能否將賴昌星盡早遣送回國,很大程度將取決於加拿大最高法院是否會受理其最後一次上訴。
案件推進到這裡,很多人都關心,賴昌星手上到底還有沒有能讓加拿大最高法院網開一面的底牌。一直以來,賴昌星在訴訟之路上一直把玩著三張王牌,依次是:政治牌、人權牌和時間牌。前兩張牌的策略是,把中方關於賴昌星涉嫌走私、賄賂犯罪的主張妄稱為政治迫害。
後一張牌,則是希望藉助繁瑣冗長的難民上訴程序,將本案拖成一個難以繞出的「司法循環」。
然而,在「難民」申請兩次被駁回後,前兩張王牌都已逐漸失去效力。觀察本次上訴內容,我們可以發現,「時間牌」已成為賴昌星最後的底牌。該上訴既無新證據,論點也多為牽強推論,邏輯漏洞百出,很難與移民部門的「優勢證據」對抗,一開始就注定了被駁回的命運。
事實上,「時間牌」固然能起到拖延作用,但該戰略也「拖」出了加拿大舉國上下對賴昌星本人的厭煩情緒。
無論官員還是民眾,都認為該案的久拖不決不僅耗費了巨額稅金,還破壞了本國國際形象,紛紛提議及早終止此案,遣返賴昌星。照此趨勢,賴昌星最後一張底牌的地位亦顯得岌岌可危。
所以,儘管賴昌星還有一次上訴機會,鑒於其所持觀點已在前述判決中被全數駁倒,自身也很難覓得強有力的證據支持,加拿大最高法院受理其上訴的可能性將微乎其微。針對賴昌星本人的遣送程序將有可能在明年年底之前啟動。
由於中加兩國沒有引渡條約,遣送賴昌星將依加拿大的難民遣返程序進行。因為是遣送程序,加方將無須考慮賴昌星的行為是否確實構成犯罪,在證據規格上的要求會比較寬鬆,此為利;但遣送程序又屬一國在司法裁定結束後進行的行政行為,系一國內政,不受國際條約約束,這必然又使加方的遣返工作充滿變數,此為弊。也就是說,即便賴昌星窮盡所有司法途徑後仍難逃遣返命運,他仍可能在遣返程序中做手腳,比如可能最終被遣送至與中國沒有引渡條約的第三國,或無邦交關係的其他國家。
賴昌星的上訴再次被駁回,只讓我們更多地看到了將其繩之以法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