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鳴雜誌報導說,據新華社《內參》、國務院辦公廳的消息:來自全國各地民眾、工會團體、社會組織的電話、網路帖子有三萬七千多件,對政府官僚和煤礦領導層表達了憤怒的譴責。
以下是有關礦難的網路帖子的部分內容摘錄。
「又是二百多人的生命!這是什麼世界?」,「中國礦工的生命為什麼不受保護?」,「政府要向人民交代,是什麼原因,使煤礦事故成為中國的頑症?」,「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路嗎?」,「礦工們起來,起來!為做國家的主人而站起來,爭取憲法賦予的權利!」,「請當權派履行以人為本的理念,懲治礦業剝削、壓迫的罪惡。」,「問蒼茫大地,誰主沉浮?共產黨官僚、共產黨資本家!」,「全國總工會在哪裡?」,「不嚴懲官僚、礦業主,難平民憤。」,「主管工業安全生產的副總理黃菊應引咎辭職,以告慰數千名礦工受難者!」
報導說,全總、遼寧省總工會、山西省總工會、黑龍江省總工會、安徽省總工會、江西省總工會和河南省總工會,紛紛向國務院、當地省委、省政府告急,表示已經難以承受社會輿論、職工的譴主責,以及職工退出工會潮的壓力。各地方工會都被指責為「官僚階層的附庸」、「資本家的幫凶」、「工賊」等。
報導還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十多名常委向吳邦國提出要求政府公開解釋,究竟是什麼原因,使煤礦事故持續不斷,成為頑症?國務院分工負責工業安全生產的副總理黃菊要承擔瀆職過失,引咎辭職,以體現政府領導的政治問責精神。有國務院安全生產部門的幹部提出,追究上屆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總理吳邦國。該指控指出:相關煤礦法律法規形同虛設,地方領導、礦主和管理層有法不依、有令不從,以產量和利潤挂帥,罔顧職工生命安全,對礦難難辭其咎。還指控政府年年加大煤炭產量指標,對安全裝備投入嚴重不足,僅國有重點煤礦在安全設施投資方面欠賬五百五十億元。私企煤礦設施基本上還處於上世紀四十年代,有二成還是三十年代初的設施。按規定,在下礦井前,要就技術安全作業,進行為期六個月的培訓。目前煤礦礦工有百分之六十是農民工。現在招來的礦工,都是當天就下礦井開工,以此作為「培訓」。關於煤礦的這些情況,國務院有關部門是掌握的,每次發生礦難事故,也有分析報告。但在利潤挂帥,利潤高於礦工生命的指導下,礦難就連續不斷地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