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全價票為什麼上不了飛機?
馬小姐最近遇到一件荒唐事:她購買了一張飛往香港的全價機票,並於起飛前50分鐘趕到機場,不料工作人員卻通知她,所購航班座位已滿,並安排她乘坐下一班。航空公司當場支付了200元現金作為補償,但馬小姐依然很生氣:「誰動了我的座位?」
蔡先生解釋說,這是由於航空公司機票超售造成的。「機票超售」是航空公司的一種銷售策略---由於機票可改簽,乘客人數經常會發生很大變動,航空公司為確保上座率,通常在售票時會多出售一些機票。若在平時,大部分乘客經過調整後都能上飛機,可一旦遇到航運高峰,遲來的顧客就可能沒有座位。雖然有賠償,但蔡先生建議,在春運高峰時,盡量還是提早到機場為好。
「OPEN票」VS「OK票」
另外還要注意,航空公司出售的機票有兩種,一種在機票上規定了日期、時間、班次,並在機票上註明「OK」兩字,簡稱「OK票」;另一種則不限定具體航班,票面上注有「OPEN」字樣。買「OPEN票」的乘客在確定乘機時間後,需要打電話與航空公司確認航班,才能確保有座位。如果乘客的「OPEN票」事先沒有確認,而是直接趕去機場登機,如遇客運高峰,就有可能上不了飛機。
如果遺失機票……
機場工作人員最愛莫能助的,是丟了機票的「馬大哈」。
「補機票哪有這麼容易!」首先,遺失客票的旅客應以書面形式向原出票人或銷售代理人申請挂失(如申請挂失者不是旅客本人,需出示旅客本人和挂失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並同時提供購票的日期、地點、遺失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及足以證實該客票遺失的其他資料或證明。
等到這些全部辦妥,航空公司才能在客票有效期終止後的30天內,根據遺失客票的未使用航段,將票款退還旅客。旅客另購客票的票價與原客票的票價無聯繫,航空公司按購票時的票價付款。
聽起來就覺得很複雜。「所以啊,許多經常坐飛機的人都習慣一買完機票就複印一份。」蔡先生提醒。
行李保價:有些錢付得很值得
託運的行李被損壞、遺失,雖然會得到賠償,但賠償金額往往會小於行李的實際價值。蔡先生說,其實完全有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只要使用「保價託運」---如沒有辦理行李「聲明價值」手續,一旦行李遺失,航空公司按照每公斤50元(國內運輸)、20美元(國際運輸)的最高限額賠付。而對託運行李進行過「聲明價值」手續的,航空公司會支付最高限額達8000元(國內運輸)或2500美元(國際運輸)的賠償。當然,承運人還得根據旅客聲明價值中超過最高賠償限額部分價值的千分之五收取聲明附加費,比如,坐國內航線的乘客要託運的行李聲明價值1萬元,那麼,他就要支付(10000-8000×5‰,即10元的聲明附加費。而且,聲明價值的行李不能享受免費託運。
非託運行李和小動物不辦理行李聲明價值。像貨幣、有價證券、郵票、金銀製品、首飾、古玩、藝術品、文件資料等不易或無法鑑定價值的物品,都不能保價託運,酒類等易碎品也不在此列。其他旅行必需品,如衣物等,乘客必須出示相關的票據證明其價值。而所有「聲明價值」的認定都發生在登機前。
因為「保價託運」手續複雜,部分旅客會選擇購買商業保險,這種保險一般分3檔,保險金額分別為2000元、5000元和1萬元,保費分別為5元、10元和20元。
更改VS改簽
如果乘客買的是全價客票,可以根據需要免費變更航空公司或更改航班,這叫作改簽;但如果購買的是折扣票,就得遵循航空公司的規定,不得隨意變更。
有些折扣票只能在同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中「更改」,有些折扣票只能乘坐指定航班。
乘坐國際航班,如果要更改日期,往往需要支付改期費;如果更改了日期,當天又沒有相同的艙位等級,還需要支付升艙費用。
超重行李可以這樣「瘦身」
準備長期出遠門的乘客,比如留學生,常常攜帶過多的物品,以至於需要支付超重費。但如果充分利用航空公司的規定,有些錢可以不必要付。
比如,有些航空公司的託運規則是,經濟客位乘客除可以免費託運20公斤行李外,還可隨身攜帶:女用手提包1個、大衣或雨衣1件或旅行用毛氈1條、手杖1根或傘1把、在飛行途中用的少量讀物、小型照相機1架、小型望遠鏡1具、嬰兒食品、嬰兒搖籃1個、供病人行動的可折疊的輪椅或1副枴杖或撐架或假肢。
如果物品實在過多,那可以通過貨運,節省三分之二以上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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