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天水是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的會員,是一位才華橫溢的作家,發表於網際網路上的作品有數十萬字。他的作品涉獵廣泛,包括詩歌、小說、政論和翻譯作品。楊天水還是一位資深民運人士。六四之後,他對當局血腥鎮壓民主運動強烈憤慨。激於義憤,他曾經在江蘇建立過一個成員很多、包括一些現役軍官的地下民運組織,後遭當局野蠻鎮壓。作為這個組織的領導人,楊天水先生被判處10年徒刑,關押於南京龍潭監獄,受盡了折磨。出獄之後,楊天水先生不改初衷,繼續致力於推動中國民主化進程,不遺餘力。他一面從事寫作,抨擊時政;一面到處奔波,看望各地的民運人士,給大家送去溫暖和激勵。
令人感嘆的事,在給與我們准許發表他有關被折磨至殘的浙江民運人士陳龍德的文章幾小時後,楊天水先生又一次為他的正直與正義踏上了相似的路程。他被如同押送犯人一樣,專車專人直接押送往江蘇南京。至今沒有自由。
在此,受國內朋友委託,我們轉發要求釋放楊天水先生的徵集聯署簽名呼籲信。請按信上的方式簽名支持,或將您的簽名寄至:[email protected]
謝謝!
-- 中國民主運動海外聯席會議總部
(魏京生基金會首發。 並感謝國內朋友們及時提供的消息與材料。www.weijingshe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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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式網上徵集聯署簽名呼籲信:
強烈抗議警方執法違法侵犯人權迫害楊天水!堅決制止中國復辟倒退走回頭路!!簽名網址:http://www.qian-ming.net/gb/default.aspx?dir=scp&cid=4
驚悉昨天(12月24日)聖誕夜約19點,浙江警方悍然以所謂的「口頭傳喚」為名,把楊天水先生從浙江杭州市郊的住處強行帶走,關押於警署之中,並且關押地點對楊的親屬保密,也不准楊的親友看望。如此「秘密」關押約15個小時之後,時至今天將近中午時分,又突然通知楊天水親屬,說警方已經決定不准楊天水繼續居住在浙江境內。隨後,竟然多名警察,如同押送犯人一樣,警方專車專人把楊天水直接押送往江蘇南京。而且,直至現在,已經是12月25日半夜了,楊天水仍然沒有獲得自由。
我們強烈抗議浙江警方這一執法違法公然踐踏法律侵犯人權的可恥行徑!
我們強烈呼籲最高當局立即責令有關部門立即糾正這一荒唐的嚴重違法侵權事件!立即恢復楊天水先生的人身自由!立即解除對楊天水先生的這一嚴重迫害!!
1. 浙江警方對楊天水先生的這一「口頭傳喚」,適用錯誤,所以警方程序違法。眾所周知,所謂「口頭傳喚」,一般僅適用於警方處理「來不及辦理傳票的急發事情」 之類少量特殊情況。而從以上介紹的浙江警方這次對楊天水的做法全過程以及我們從中可大致窺知的警方意圖目的,等等,可知,「口頭傳喚」顯然並不適用於浙江警方的這次行動。
2.浙江警方對楊天水的這一「口頭傳喚」,竟然持續長達15個多小時,嚴重超時,所以警方時效違法。因為任何傳喚,法定時效不可超過12個小時。
3.浙江警方對楊天水的這一「口頭傳喚」,竟然「秘密」進行,所以警方的實施方式違法。因為任何傳喚,必須將傳喚進行的地點與實施部門告知被傳喚人親屬。但浙江警方的這一所謂「口頭傳喚」,卻拒絕告知任何此類有關情況。
4. 浙江警方將楊天水「驅逐」出(浙江)境、押送江蘇南京的做法,嚴重違法違憲。雖然楊天水的戶籍所在地為江蘇,但作為正在正常生活的自由公民,只要本人願意,楊當然可以居住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任何普通地區生活,這是我國現行憲法與法律所保障了的人所共知的公民基本權利,任何人無權干預、更無權以押送出境的方式強行剝奪這一權利。
5.浙江警方以上知法違法、執法違法,將楊「驅逐出境」做法的深層原因,無非因為楊天水是一個著名政治異議獨立作家,是一個著名民運人士,而杭州又恰巧是政治「敏感」地帶或全國民運中心之一。警方視楊在杭是「如魚得水」,所以如此不惜踐踏法律將楊強行驅逐出境。
6.浙江警方以上知法違法、執法違法做法的實質,是嚴重侵犯人權,是敵視或蔑視、並且嚴重迫害政治異議人士。因為任何公民居住自由,是我國現行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之一,因此,也是各級政府包括警方必須承認並予以保障的公民基本人權之一。
7.江蘇警方也涉嫌違法。因為浙江警方最遲應該在25日下午3點左右已經將楊天水先生押送到了南京,而楊天水卻直至現在仍然沒有獲得自由。這只能認為楊天水現在正被南京警方關押在某處。但南京警方繼續關押楊天水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我們強烈抗議警方違法侵權迫害楊天水!我們憤怒譴責警方敵視或蔑視、歧視、並且如此嚴重迫害政治異議人士的荒謬行為!憤怒譴責警方藐視並違反憲法與法律!我們強烈要求立即恢復楊天水的人身自由!立即恢復楊天水的自由居住權!!
我們強烈呼籲最高當局立即兌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⒘⒓炊蟻幀白鷸睪捅U先巳ā鋇戎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