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不符合資格人士使用香港公共醫療服務的問題,主要針對的正是來自內地的孕婦。
由於按《基本法》規定,內地居民在香港出生的子女有居港權,於是,內地孕婦到港產子的情況越來越嚴重。
香港衛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非香港居民到香港享用醫療服務有上升的趨勢,其中到港產子的婦女,在過去一年佔67%,這些婦女的丈夫不是香港人的比例,也由2002年的11%,大幅增加到今年的27%。
港府數字還顯示,以去年為例,內地孕婦已佔全港產科服務對象的25%,即每四個產婦中就有一人是來自內地。當中,不付款的人數也大增,2003至2004年度達721人,比前年猛增逾倍,港府庫房因此損失近600萬港元(106萬新元)。
此外,70%的內地孕婦並沒有在香港接受產前檢查,這為母親和嬰兒帶來潛在產後併發症的危險。
香港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週一岳較早前已表示,有關問題雖然未對香港醫療服務構成太大壓力,但為使納稅人的錢用得其所,港府將採取四方面措施,遏止內地產婦數字不斷上升。
這包括提高非符合資格人士的收費,提高非符合資格人士在緊急入院時所須支付的按金,設立為非緊急服務增設的按金制度,要求非符合資格人士在預約專科門診服務或非緊急入院時,先繳付按金。
最後一招是,香港醫管局將停止為欠繳費用的非符合資格人士提供進一步的服務。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何淑儀昨日在立法會上重申這些「招數」時,遭多位議員批評。
議員們認為,內地孕婦到港使用公共醫療服務,並非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可獨自解決的問題,保安局應參與,從出入境政策上配合,其他政策局或部門也可能要一起研究,制訂完整的對策。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陳智思建議,內地孕婦在香港公立醫院產子後,應要憑醫院的收據,才可為初生子女領取香港出生證明書,希望此舉可減少刻意拖欠款項的個案。
但港府官員立即表示,有關建議不能以行政措施執行,因為將剝奪內地居民在香港出生子女的居港權,「只要在港出世,就需要做登記,法律上並無先決條件才可以登記,母親的債,是否需要由小孩還呢?」
也有議員質疑,當局提出的措施,可能會令更多內地婦女,到最後一刻才透過急症室入院,逃避繳付按金,屆時急症室資源可能更緊絀,令前線醫護人員壓力更大。
在議員咄咄進逼下,何淑儀透露,港府除了建議提高非緊急服務的收費及增加按金等措施外,也考慮僱用追債公司追收欠款的可行性。
但議員仍認為不可行,委員會最後通過動議,要求港府成立由政務司長曾蔭權召集的跨局工作會議,盡早針對及解決內地居民到香港產子造成的各種問題。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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