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聯社11月29日的報導,律師及維護移民權益人士週一(11月29日)表示,雖然加拿大每年將可依據這項新規定拒絕數以千計在美國生活的申請加拿大庇護的人,但那些移民者只要成功的抵達加拿大,仍舊可以在加拿大申請庇護,因此新規定將造成更多移民非法偷渡越過美加邊界。
但是在蒙特婁工作的移民律師密契爾哥爾德堡(Mitchell Goldberg)則認為:「這並不符合911後的安全考量,它只是提供人們一個非法越過邊界的誘因。」
批評者認為,本項協議是美國送給加拿大的特別禮物,以換取加拿大與美國在其它移民及安全議題上的合作,這項協議會給美國帶來很頭痛的問題。
位於美國佛蒙特州蒙皮立市的難民協助(Refugee Assistance)機構的執行長派翠克吉安東尼歐(Patrick Giantonio)說:「我們相信現在不存在的非法偷渡問題未來將大量增加。」對於本項新規定訂在寒冷的冬季生效,將陷非法越境行為更為危險之狀況,吉安東尼歐認為是「不合邏輯、不幸且危險的。」 他說:「12月29日當天,邊境的人們將會抓狂,正值節慶假期的中間,邊境的交通原本就會很繁忙。」
美國公民與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表示本項協議的簽訂目的是為了簡化申請庇護的程序,擔心非法偷渡或交易會因此而增加只是一項臆測。美國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發言人比爾史特斯柏格(Bill Strassberger)說:「美國及加拿大有責任提供安全庇護,而偷渡的人也有責任在抵達一個安全的國家時提出難民申請。」他表示,申請庇護者只是佔移民申請案的一小部分,如滄海一粟,本項新規定不致會造成太大影響。
根據官方統計,美國境內約有1萬2千名至1萬5千名的移民者申請加拿大庇護,約佔加拿大所有庇護申請案總數的三分之一。他們多數來自南美及中美洲,也有一些來自巴基斯坦。根據新規定,在加拿大有近親的移民者可在加拿大邊界提出庇護申請,但移民官如何確認申請人確實有合法的近親在加拿大,並不清楚。
在紐約州水牛城附近的Vive La Casa組織去年協助6千人申請加拿大庇護,其法律協調人莫裡蕭特(Molly Short)表示,以前只有等二星期即可取得庇護進入加拿大,現在則可能要等二年,才能完成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