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電力集團原總經理受審 審計署再揭國電黑幕

發表:2004-11-03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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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華中電力集團公司原總經理林孔興與其妻王萍因涉嫌受賄在湖北省隨州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此案的審理吸引了全國眾多媒體的關注。

林孔興一案,系近兩年強勁的審計風暴「卷」出的電力系統腐敗窩案之一。

據瞭解,去年國家審計署通過審計查出5起大要案,其中難度最大、最曲折的是審計林孔興一案。林案牽涉到「原國電」高層30多人,此外還牽出12起案件,目前受到司法機關處理的人數已超過35人,其中有副部級、正廳級幹部。最高檢察院將有關案件指定湖北省檢察院辦理。

林孔興現年64歲,曾擔任華中電業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華中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正廳級,享受副部級幹部待遇);林妻王萍62歲,曾任華中電力開發公司政策調研員(正科級)。

 林孔興夫婦同堂受審

據檢方指控:1998年至2002年期間,林孔興利用職務之便,夥同妻子王萍收受他人賄賂3次計人民幣35.9572萬元;單獨收受他人賄賂1萬元。   

審計署報告披露林孔興問題

今年6月,當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宣讀2003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後,一批觸目驚心的違法違紀事件公開在陽光之下。

其中,李金華披露國家電力公司原領導班子決策失誤造成78.4億元重大損失,同時還有45億元的國有資產流失,以及涉嫌個人經濟犯罪12起,涉案金額10億元,其所涉金額之高、面積之大,位列本次審計風暴所公布的所有違法違紀案件之首。

審計報告甫一出爐,社會各界無不瞠目。國家電力公司,一時成為人們關注的「眾矢之的」。

事實上,國家電力公司已於2002年被拆分。國家審計署開始著手對「原國電」展開全面審計之時,其總經理高嚴(部級)攜款外逃。另一些高層人員則被拘捕。

但原國電公司的重大經濟問題卻並沒有因人散而「曲終」,長期的決策失誤、僵化而富於官僚氣息的管理體制,到底給全國的電力系統帶來了什麼樣的惡果?此次審計署所公開的違法違規事實,揭開了冰山一角。

華中電力集團也是「災區」之一。審計署報告披露了林孔興的問題,林孔興原任華中電力管理局局長、華中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報告稱,其在任職期間,以權謀私,其女兒、女婿等在承包電力工程、向電力單位供貨中暗箱操作,弄虛作假,非法牟利8286萬元。

林案牽涉到「原國電」高層30多人,並最終牽出12起案件。據公開的報導稱,目前已有35人受到司法機關處理。但記者在庭審過程中獲悉:這起窩案受司法追究的遠不止這個數字。   

裝修工程審計撕開黑幕口子

據「特派辦」透露,整個華中電網審計的突破口是從華中電力開發公司中天山莊項目打開的。

一進審計點,特派員就抓准了審計重點--山莊裝修工程。

從銀行查資金流向得知:工程尚未開工,華中電力開發公司就向一家公司預付工程款498萬元。再查,收到該筆工程款的第3天,賬戶被註銷了,卻又在同一銀行重新開戶,其中200萬元已打到湖南外建九公司。

接下來疑點頻現:裝修公司在開工前頻繁提現;工地上既沒有湖南的施工單位也沒發現在湖南採購裝修材料。據此推斷,200萬元可能被用於行賄。但證據呢?追到湖南外建九公司發現,該公司不僅收到了這筆200萬元的「工程款」,還有從華中電網轄區多家公司「承接」的工程項目款。但所收款項均和工程無關。

錢都到哪裡去了?調查發現,所謂湖南外建九公司,不過是原華中電管局局長、華中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林孔興的大女兒林海和其女婿用他人名字註冊挂靠的企業。在清理賬戶時,多家類似的林家公司赫然入目。

錢究竟都到哪裡去了?答案出人意料:「洗錢」公司。此前,包括那200萬元在內的一筆筆「黑錢」,在林氏家族的「企業」間被倒來倒去,最後再到深圳、東莞等地,通過當地的「洗錢」公司洗出境外。

能揭開200萬元真實「身份」謎底的只有一個人--白宏偉,裝修公司的老闆。

這是個「雙線人物」。白向上直接和藏在幕後的重量級人物林孔興聯繫,向下則和林家的「馬仔」們聯繫。

追蹤3個月後,湖北檢方在廣東將在逃的白宏偉抓捕。據白供認,他一共在華中電網承接了4項裝修工程,付給林氏家族「回扣」500多萬元(含中天山莊200萬元),為林家裝修墊付了40萬元,林只給了他10萬元。

「雙線人物」白宏偉還牽出了另一重量級人物--華中電力集團公司信陽華豫發電公司原總經理裴傳楷。據白揭發,他在承接該電廠賓館裝修工程後,免費為裴家裝修,光中央空調就花了20萬元(後經查證為14萬元),共向裴行賄40萬元。

據辦案人員介紹,根據審計結果,林孔興為其女兒、女婿(在逃)非法牟利8286萬元。然而我國《刑法》規定的「為親屬子女謀利罪」規定的範圍比較狹窄,依該規定無法對林孔興定罪。此外,這8286萬元的非法利益牽涉面又相當之廣,林的大女兒及女婿均在逃,證據上也難認定。

此案為華中電網的一系列案件提供了重要線索和鐵的證據。

  外逃高官之子牽出一串貪官

今年初,中紀委和最高檢將牽涉到華中電力集團的系列案交湖北省檢察院辦理。其中因涉嫌行賄罪被立案的高新元令人側目。

不僅是因為高新元對這起窩案同樣頗有「貢獻」--他也牽出了眾多電力官員,其身份也非「尋常百姓」。其父就是被中紀委追查兩年之久、迄今行蹤不明的原國家電力總公司總經理高嚴。

現年62歲的高嚴曾任吉林省省長、中共雲南省委書記;1997年8月任電力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書記兼國家電力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書記;1998年4月任國家電力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

2002年10月18日,即在原國家電力公司被拆分前夕,高嚴突然失蹤,外界廣泛猜測其外逃到了國外。但直到現在,其究竟身在何處,對公眾而言仍然是一個謎。

高嚴潛逃,震驚國人。針對其失蹤的情況,電力系統紀檢部門進行過內部通報,對高嚴腐敗案的定性是:「背叛黨和國家,生活腐化,侵吞巨額國家財產,對國有資產大量流失負有直接責任」。據有關媒體報導,其人包養女主持人,指使情婦轉移贓款,在雲南和國電大搞腐敗。

「上陣父子兵」,身為電力高官之子的高新元,在電力系統內謀取私利可謂順風順水,其父明裡暗裡支持他撈工程,高新元遂有機會頻頻向電力系統的工程項目插手,並將眾多地方電力系統官員拉下水。

據辦理此案的檢察院介紹,高新元利用其父的官位謀取私利,為幫人拉工程充當掮客,代人大肆行賄,從中賺取酬金。

由於懷疑其可能協助安排高嚴出逃,中紀委對高新元實行了「雙規」。

高新元接受中紀委審查後,交待出了很多自己的經濟問題,由此牽涉出眾多地方電力系統官員。其行賄的名單中,包括了洛陽電業局原局長、河南省電力公司原副總經理高航,陝西省原電力局局長趙傑臣等人。

今年8月,武漢市中級法院以行賄罪一審判處高新元有期徒刑5年。判決書認定:高新元在1999年至2002年間,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電網公司華中公司原副總經理高航(副廳級幹部,被武漢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陝西省原電力局局長趙傑臣行賄港幣10萬元、美金9000元和價值人民幣 2.8萬元的勞力士手錶一塊。

知情人士稱,牽涉高新元案件的官員目前進入司法程序的不過是冰山一角。據高新元自己供認,他還曾為人介紹過西北電網局辦公樓工程、華北電網局建築工程等。上述工程牽涉到哪些人,具體是什麼性質,目前尚無定論。


來源:江淮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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