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眼裡,人民自然是中共的子民,也只有成為中共的子民,才能有生存的機會。
不論是「三個代表」,還是提高中共的執政能力,對中共而言,都是為了掌權,為了執政,因此國家的命運,民族的命運,是無論如何不能與中共的政權相提並論。在這一點上,我們無論對誰,只要在中共內部,我們都應當有清醒的認識。
胡錦濤先生提出的「執政為民,立黨為公」,不論初衷如何,如果不能在民主與法制的程式下進行,這也只能是一句空話。
10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同一天,胡錦濤參加了大陸公安民警大練兵匯報演練,併發出了一些令人玩味的指示;2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討論並決定從2005年1月開始在全黨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這一系列決策,都清楚地告訴我們,掌權、執政這是中國共產黨的第一要務,並且可能永遠是中國共產黨的第一要務;毛澤東如此,鄧小平如此,江澤民如此,胡錦濤還是如此;至少我們現在無法看到任何變化。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肯定不是為瞭解放思想,肯定不是為了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創造性和積極性。不能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創造性和積極性,怎麼「堅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怎麼把改革開放推向深入?
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公報將加強執政能力概括為:一,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二,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三,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四,堅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這裡面對人民而言沒有什麼實在內容,四個任務實質只有一個,那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另外三個任務,都是為堅持黨的領導服務的。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只能是加強和推行這第一要務的手段和幌子。
正如胡錦濤15日在北京觀摩全國公安民警大練兵匯報演練時所講,「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全國公安機關一定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高度,堅持執法為民」,「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戰略高度,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真正擔負起保持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的政治責任。」
「執法為民」無論如何也是高度不夠,「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才是至高無上。
中國是什麼?國家是什麼?人民是什麼?我想大家應該清楚了。
最近,在大陸公安的桌面上都醒目放著一塊牌子,第一條是,保障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最後一條是保障人民安居樂業。這塊牌子上也許能幫助我們理解體會執政和人民的關係,「執政為民「的真實含義。
中國是什麼?中國是中共的中國。國家是什麼?國家是保持中共一黨專制的工具。人民是什麼?人民自然是中共的子民。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展經濟,不是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準,讓人民安居樂業,而是為了中國共產黨更好執政。「堅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當然也是為了更好執政。
中國的繁榮富強,可能會加強中共的執政能力,如果不在民主與法制的程式下進行,只能為更多的貪官蠶食中國提供更多的資源和機會,廣大下層的人民群眾是無法享受其發展成果的。
9月10日,在第20個教師節到來之際,胡錦濤考察北京教育並強調:「要讓困難家庭孩子都有學上」。中國這麼繁榮富強,社會主義這麼優越,怎麼連「要讓困難家庭孩子都有學上」都成為問題?並且成為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胡錦濤也不得不面對的問題?事實說明,中國經濟無論怎麼發展,中國無論怎麼得繁榮富強,廣大下層的人民群眾是無法享受其發展成果的。
「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是不是就能提高中共的執政能力?這實在值得懷疑。
保持共產黨的先進性,是不是就可以說非中共黨員是落後的,或者說是可以讓非中共黨員落後的,非黨員落後了,實質是說人民落後了,人民都落後了,中國還能進步?讓人民都落後,讓永遠都先進的中國共產黨永遠站在人民的前面獨享經濟增長的成果,這難道就是中國共產黨的先進性?
當然,在中共的眼裡,人民是永遠不能和黨員相提並論的。領導者就是領導者,正如毛澤東所言;「領導我們事業的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只要有了核心力量,脫離了人民又有何妨。
社會發展到今天,民主法制為什麼只能掛在中共的嘴上?民主法制為什麼不能成為中共提高執政能力的手段?這不能不令人懷疑中共的先進性來自哪裡?中共提高執政能力往哪裡提?沒有民主,沒有法制提高執政能力,只能提高搞專制的能力,只能提高搞腐敗的能力,只能提高壓制民主,對抗法律,控制自由的能力。
最近發生的萬州事件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思考,中國的經濟增長帶給人民的是什麼?
是越來越多的失學兒童,是越來越多的下崗工人,是越來越多的腐敗官僚,是越來越嚴重的貧富差距,是越來越尖銳的干群關係。這難道就是中國經濟增長的必然結果?
《自由時報》2004.10.22社論寫道:「 中國充滿著社會矛盾,是「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政策造成的結果。至於矛盾無法解決,不論在城市或鄉村,暴動一觸即發,則是政治體制所致。近年來,中國領導人一再說要「以法治國」,但中國共產黨一黨專政本身就違反了民主法治的原則,難怪一千三百多萬的地方幹部只知「人治」。有人認為,中國只從事經濟發展,不推動民主改革,反而是有利投資的環境,發此議論者絕對不知道,這只是為中國社會這個火山累積更大的爆發能量而已。今天在專制體制下撈取投資特權的人,將來極可能成為中國民怨釀成的政治核爆的犧牲品,聰明的人在重慶市暴動裡應該認真思考,中國經濟成長的表象,到底帶給了中國人民一些什麼。」
正如「中國農民調查」作者所說:「中國農民一旦被激怒,會驟然成為世界上最龐大、最無畏又最具有破壞力的一支隊伍。」萬州事件驗證了「中國農民調查」作者的判斷。
最令人感到不解的是:胡錦濤十六大後強調的民主法制,尊重憲法,「以法治國」,為什麼在江澤民辭去軍委主席以後,我們已經很少聽到的?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思考?
胡錦濤為什麼有這麼大的轉變?是另有隱情還是言不由衷?
據動向雜誌9月刊透露,「今春,在探望榮毅仁、王光英、丁光訓等民主黨派、工商聯、宗教界知名人士時,胡錦濤說:社會制度、時代變化、歷史進程,都告訴共產黨,共產黨本身要改革、要發展、要向前,執政社會基礎要改革、擴展。建國初期,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能在國務院任副總理,在中央部委、地方政府任正職,半個世紀後,為什麼不能?就是要改革、突破,在憲法法律上保障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共產黨一起主政,這不但不會削弱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相反是鞏固、壯大、提升共產黨的執政基礎。
在九月一日的會見時,民盟中央主席丁石蓀和民進中央主席許嘉璐問胡錦濤:在現行社會主義制度下,黨組織的權力和法律權力的隸屬關係如何?
胡錦濤答: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法律觀問題,一直有爭議、有迴避。要明確:我們走依法治國的道路,體現的是個法制社會,那麼,法律是至高無上的。黨的領導和黨組織的權力,都要受法律約束和法律指引、規範。如果說黨權、黨組織權力、書記的權力,超越、□駕了憲法、法律權力地位,那就是人治、黨治,和社會主義社會制度是相違背的。從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來解答,人治就是不平等的專制管治,共產黨變成了「上帝」和「救世主」。
胡又說:實踐中要克服、鏟除人治和人治思維。共產黨要解放思想,解脫舊思維,解決舊習慣勢力的影響。」
「實踐中要克服、鏟除人治和人治思維」,這談何容易。
為什麼在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以後,我們已經聽不到,胡錦濤「解放思想,解脫舊思維,解決舊習慣勢力的影響」的努力,結合中共最近的一系列決策,我們應該關注中共當局的這種變化。
最後,請中共記住:呼喚民主,呼喚法制,這永遠要比空喊幾句口號來的實在。
2004年10月25日於山東
--轉載自《議報》第16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