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靜:不交錢不辦手續
何靜是2004年應屆畢業生,因為在校期間成績優異,學校給予她留京指標。在今年2月的人才招聘會上,何靜被位於北京市懷柔區的北京建存經貿有限公司聘用,並在今年4月6日由學校、公司及個人三方面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在協議書中沒有集資款這項內容。經過一系列的審批程序,何靜最終取得了北京市人事局的接收函。
今年7月10日,何靜正式到公司報到上班。8月31日,她按要求去人才中心辦理落戶手續,需要用人單位蓋行政公章。這時公司經理陳某卻突然向她提出要交5萬元公司集資款,「否則公司不能給我蓋章,也不能與我簽訂勞動合同,並且不讓我在公司上班。」昨日何靜對記者說。
9月3日,陳經理又提出兩個方案,一是讓何靜交3萬元,這樣可以幫她落戶;二是交5萬元,公司全程為何小姐辦理落戶手續。何靜拒絕交錢。9月8日,何靜又一次找到陳某要求辦理落戶手續,陳經理又提出兩個方案:一是交5000塊錢,可以幫何靜蓋公司行政章,但以後每找他蓋一次章就要交5000塊錢;二是一次性交3萬元,幫她解決一切問題。9月15日,何靜多方籌措,終於湊齊了5000塊錢並再次找到陳某,希望能夠盡快解決落戶問題,「但陳經理說5000元給蓋章的承諾不算了,又堅持讓我交3萬元辦理落戶,5萬元全程辦理。」何小姐告訴記者。
何靜沒有答應,陳某讓何靜寫辭職報告,遭到何靜拒絕。
同事:確有此事
就此事,昨日記者打電話給北京建存經貿有限公司陳經理,電話中陳某強調自己「多年闖蕩江湖,經驗老到,有各種關係」,並告訴記者「在摻和這種事情時,你們要想好後果。」
何靜所在公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同事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陳某向何靜索要集資款一事屬實。「當時來公司時,陳經理把一切說得都很好,就業協議書中也沒有收取集資款的內容。後來何靜在辦理落戶時,要用人單位蓋一個行政公章,結果就引起了這場糾紛。現在我還在這家公司工作,有的話也不便多說了。」
政府:調查屬實堅決查處
10月12日下午,記者聯繫到北京市人事局畢業生就業處。負責人劉先生表示已經收到何靜的來信,並已責成懷柔區人事局、懷柔區人才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如果確有此事,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記者隨後聯繫到懷柔區人才服務中心。一位姓王的先生表示:「人事局已經就此事給我們下了批文,要求我們認真調查,我們現在已經對此事展開調查。」
律師:可申請勞動仲裁
北京市泓理律師事務所的趙雅君律師對此事發表了看法:「如果何靜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並且在離開公司時沒有解除勞動合同,那就應當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時效為期60天。在申請勞動仲裁後,可以依法按程序向法院起訴,並可以向該公司提出賠償要求。」
北京娛樂信報